[HK]中远海能(01138):须予披露的交易 - 建造四艘船舶

时间:2026年06月02日 22:50:27 中财网
原标题:中远海能:须予披露的交易 - 建造四艘船舶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OSCO SHIPPING ENERGY TRANSPORTATION CO., LTD.*
中遠海運能源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138)
須予披露的交易
建造四艘船舶
造船合約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二日,買方(為本公司間接全資子公司)與江 南船廠就建造四艘船舶訂立造船合約,總投資金額約為人民幣64.45億元。 香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根據香上市規則有關造船合約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的一項或多項適用 百分比率超過5%但皆低於25%,故訂立造船合約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 公司一項須予披露的交易,須遵守香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言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二日,買方(為本公司間接全資子公司)與江南船廠就建造四艘船舶訂立造船合約,總投資金額約為人民幣64.45億元。

造船合約的主要條款載列如下。

日期
二零二六年六月二日
訂約方
(1) 買方;
(2) 江南船廠(作為建造方及賣方)
標的事項
根據造船合約,江南船廠已同意進行四艘LNG運輸船設計、建造、下水、裝配及完成船舶並出售及交付予買方,而買方已同意購買並接受船舶交付。

船舶
船舶為四艘按每艘設計吃水計擔保載貨量不少於175,000立方米及載重量約80,800公噸的LNG船舶。

代價及付款條款
根據造船合約,每艘船舶的投資金額約為人民幣16.11億元,而四艘船舶的總投資金額約為人民幣64.45億元。買方應根據造船進度分五期向賣方支付代價(即各船舶的船舶價格),即分別為10%、10%、10%、10%及60%。第五期(即代價的60%)將根據造船合約的條款可在若干情況下(括(其中括)就船舶延遲交付及性能瑕疵的費用補償及違約賠償金)進行調整。

投資金額乃由買方與賣方參考市場上大型造船商建造同類船舶的市價經公平協商釐定。

根據造船合約應付的船舶總投資金額將由本集團撥付,其中約70%以外部融資及約30%以內部財務資源撥付。

預期四艘船舶將於二零二九年至二零三零年交付。

修訂
根據造船合約,買方可於造船合約日期後隨時向賣方提交請求,要求更改船舶的規格。買方應連同請求一併提供充分資料及具體說明所要求的變動,惟船舶建造計劃方案及造船合約項下賣方的其他承諾可因應有關變動而作出合理調整。

有關造船合約的訂約方資料
本集團的資料
本公司為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在香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1138),其A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600026)。

本集團主要從事投資控股、中國沿海和國際油品運輸、國際LNG運輸及船舶出租。

遠海液化天然氣投資為根據香法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遠海液化天然氣投資主要從事LNG船舶、乙烷船舶及其他船舶的投資、租賃、經?及管理,以及相關貨運代理業務的發展。

江南船廠的資料
江南船廠為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其主要從事軍工產品、船舶設計、開發、修造、技術轉讓、服務,機電設備、機械設備製造,海洋工程,自?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定公司經?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鋼結構製造,金屬材料,貨物裝卸,承裝電力設施等相關服務。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於本公告日期,江南船廠為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中國船舶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根據中國法例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證券代碼:600150)。其主要從事船舶修理及改裝、造船以及海洋工程設備製造與修理,且受中國船舶集團(受國資委控制)間接控制。中國船舶集團主要從事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代理出口;技術開發、技術推廣、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及船舶的研發、設計、租賃。

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訂立造船合約的理由及裨益
此次建造的四艘船舶作為公司自主下單訂造的LNG運輸船,旨在服務國家能源戰略、優化LNG船隊結構和投資佈局、把握市場發展機遇的重要舉措。通過本次交易,本集團將鞏固和擴大LNG船隊運力規模,提升自主?銷和運?能力,夯實國際化戰略佈局,符合本公司長期發展戰略與本公司全體股東利益。

董事(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造船合約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的條款屬公平合理,且訂立造船合約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香上市規則的涵義
由於根據香上市規則有關造船合約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皆低於25%,故訂立造船合約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一項須予披露的交易,須遵守香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釋義
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A股」 指 本公司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內資
股,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買方」 指 遠海液化天然氣投資
的有限公司,受國資委控制
「本公司」 指 中遠海運能源運輸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國註冊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及A股分別於香聯交
所主板(股份代號:1138)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份代
號:600026)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遠海液化天然氣投資」 指 遠海液化天然氣投資有限公司,根據香法例註或「遠海公司」 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H股」 指 本公司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海外
上市外資股,於香聯交所主板上市
「香」 指 中國香特別行政區
「香上市規則」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香聯交所」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江南船廠」 指 江南造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LNG」 指 液化天然氣
「百分比率」 指 具有香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的法定貨幣
「國資委」 指 中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賣方」 指 江南船廠
「股東」 指 本公司股份持有人
「造船合約」 指 買方與賣方就建造船舶訂立日期為二零二六年 六
月二日的四份造船合約的統稱
「船舶」 指 四艘按每艘設計吃水計擔保載貨量不少於175,000
立方米及載重量約80,800公噸的LNG船舶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中遠海運能源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倪藝丹
中國,上海
二零二六年 六月二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董事會由執行董事任永強先生及朱邁進先生,非執行董事汪樹青先生、王威先生、周崇沂女士及馬媛茹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黃偉德先生、李潤生先生、趙勁松先生及王祖溫先生所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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