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中远海能(01138):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末期股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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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6月02日 23:05:2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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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中远海能: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末期股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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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遠海運能源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
| 01138 |
| 不適用 |
| 不適用 |
|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末期股息(更新) |
| 2026年6月3日 |
| 更新公告 |
| 更新股東批准日期、香港過戶登記處相關信息及代扣所得稅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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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期 |
| 普通股息 |
| 2025年12月31日 |
| 2025年12月31日 |
| 股 0.38 RMB
每 |
| 2026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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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KD, 金額有待公佈 |
| 有待公佈 |
| 2026年7月17日 |
| 2026年7月20日 16:30 |
| 至
由 2026年7月21日 2026年7月24日 |
| 2026年7月24日 |
| 2026年8月28日 |
|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
| 1712-1716號鋪
17樓
合和中心
皇后大道東183號
灣仔
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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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參考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6月3日的2025年度週年股東大會通函有關代扣所得稅之詳
情。對於內地企業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或深港通投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
利,本公司將不代扣代繳內地企業投資者的股息紅利的所得稅,而該等企業投資者須自
行申報繳納所得稅。 | | |
| 有關代預扣所得稅之更多補充
股東類型 稅率
(如適用)
非居民企業
根據修改後並於2018 年12 月29日
(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10%
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
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本公司向
名列於H股股東名冊上的非居民企
業股東派發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前,有義
務代扣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0%。
通過滬港通或深港通投資H股 (i) 對於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
20%
的境內投資者 通或深港通投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本公司將按
照20%的稅率代扣代繳該等內地個
人投資者應付的個人所得稅;
(ii) 對於內地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滬
港通或深港通投資於香港聯交所上
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本公司將
按上文第(i)段所述相同方法代扣代
繳該等內地證券投資基金應付的個
人所得稅。 | | |
| | 稅率 | 有關代預扣所得稅之更多補充
(如適用) |
| | 10% | 根據修改後並於2018 年12 月29日
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
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本公司向
名列於H股股東名冊上的非居民企
業股東派發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息前,有義
務代扣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0%。 |
| | 20% | (i) 對於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
通或深港通投資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本公司將按
照20%的稅率代扣代繳該等內地個
人投資者應付的個人所得稅;
(ii) 對於內地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滬
港通或深港通投資於香港聯交所上
市H股取得的股息紅利,本公司將
按上文第(i)段所述相同方法代扣代
繳該等內地證券投資基金應付的個
人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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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適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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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適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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