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铸帝控股(01413):终止供股及配售协议(已取消)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任何證券之邀請或要約。 FEG Holdings Corporation Limited 鑄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413) 終止供股及配售協議 茲提述(i)鑄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五月八日之供股章程(「供股章程」),內容有關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兩(2)股股份獲發一(1)股供股股份的基準進行供股;及(ii)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之公告(「結果公告」),內容(其中括)有關申請認購供股股份及待進行補償安排之未獲認購供股股份數目。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本公告所用詞彙應與供股章程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背景 誠如供股章程所披露,供股的估計所得款項淨額(假設獲悉數認購)約為33.52百萬元,擬撥付杭州央創(本公司持有其51%股權之非全資附屬公司,作為分商)與廈門騰瑞源(作為項目之業主及總承商)所訂立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七日之服務協議(「服務協議」)項下之項目(「項目」)。項目為位於中國廈門市集美區逸澳酒店大樓之室內裝飾及翻新工程。 誠如結果公告進一步披露,於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星期五)下午四時正(即最後接納時限),已接獲合共83,632,347股供股股份(相當於供股項下提呈發售供股股份總數的約51.0%)的合共4份有效接納,而餘下80,367,653股未獲認購供股股份(相當於供股項下提呈發售供股股份總數的約49%)則受補償安排所規限。 服務協議對手方發出之書面通知 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日,杭州央創接獲廈門騰瑞源發出之書面通知(「終止通知」),要求雙方協商終止服務協議。誠如終止通知所述,由於廈門騰瑞源就項目之整體合作模式及實施主體作出重大調整,廈門騰瑞源不再希望由杭州央創繼續承辦項目。終止通知並述明,由於服務協議尚未履行(其項下工程尚未動工、概無支付任何款項,亦未進場),雙方應同意終止服務協議,任何一方概不就任何違約向另一方承擔任何責任。 不進行供股之理由及本公司之決定 誠如供股章程所披露,供股的估計所得款項淨額絕大部分擬用於資助服務協議項下之項目。於接獲終止通知後,建議進行供股之主要目的已不復存在。 經(其中括)考慮(i)於服務協議對手方書面終止服務協議後,供股所得款項淨額之擬定用途已不復存在,而此乃本公司無法控制之事項;及(ii)在有關情況下,本集團不再有迫切需要籌集所得款項淨額,且進行供股將導致本公司在並無已落實及明確之所得款項用途之情況下籌集資金,董事會認為,於現階段進行供股並不符合本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據此,本公司已決定不進行供股。 終止配售協議及供股失效 誠如供股章程所披露,供股之完成須待達成多項條件後,方可作實,其中括配售協議並無根據其條文而終止,且維持十足效力及作用,而供股之條件概不得豁免。倘任何有關條件未能於最後終止時限(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日(星期三))或之前達成,則供股將不會進行。 鑒於董事會上述決定,本公司與配售代理鼎石證券有限公司已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日協定終止配售協議,並自二零二六年六月三日生效。由於供股之上述條件因此將無法於最後終止時限或之前達成,故供股將不會進行並將失效。 由於供股將不會進行,補償安排將不會進行,且配售代理將不會配售任何未獲認購供股股份。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並無根據供股發行或配發任何供股股份,因此股東於本公司之持股權益並無亦不會因供股而遭攤薄。就供股項下獲有效申請認購之83,632,347股供股股份所收取之申請股款,將不計利息悉數退還予相關申請人。 預期退款支票將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日或之前以普通郵遞方式寄發予相關申請人,郵誤風險概由彼等自行承擔。 本集團之持續業務 儘管供股及配售協議已終止,本集團將繼續於香及中國經?及發展其現有業務。董事會將繼續密切關注本集團之財務狀況及資金需求,並於適當時把握不時出現之其他集資及業務機會。預期終止供股及配售協議不會對本集團之現有業務?運或財務狀況構成任何重大不利影。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須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鑄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楊振偉 執行董事兼聯席主席 香,二零二六年六月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楊遠歸(聯席主席)、楊振偉(聯席主席)、葉廣祥、楊威、鄧華程及李宇嘉;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鄧文祖、陳兆基、冼國柱、黃國瀚及高帆。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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