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原标题:惠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的高价剔除比例: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顺序从后到前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超过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3%,本次发行执行 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 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限售期安排: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4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6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4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科股份”、“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552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超额配售选择权、网下剔除比例、网下限售、回拨机制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及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组成。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的相关安排”。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网下发行对象: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其他法人和组织(以下简称“一般机构投资者”)以及个人投资者。 4、初步询价: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6年 6月 9日(T-3日)的 9:30-15:00。 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6年 6月 8日,T-4日)上午 8:30至初步询价日(2026年 6月 9日,T-3日)当日上午 9:30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否则不得参与本次询价。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网下投资者为个人的,应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定价依据。定价依据一经提交,即视为网下投资者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独立性负责。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超出内部研究报告建议价格区间报价。 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分别填报不同的报价,每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填报 3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 12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 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当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及(或)定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改价依据及(或)重新履行定价决策程序等资料存档备查。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元,初步询价阶段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为 2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为 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2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万股的整数倍,且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10,000万股。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10,000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39.15%。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主承销商及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6年 5月 31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6年 6月 2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计算孰低值。如申购规模超过总资产的孰低值,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网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中最近一月末(即 2026年 5月 31日)的资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最近一个月末(即 2026年 5月 31日)总资产的 1‰,询价前资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总资产的 1‰。 参与本次惠科股份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 2026年 6月 8日(T-4日)中午 12:00前通过中金公司IPO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址:https://zczipo.cicc.com.cn/)录入信息并提交相关核查材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会同见证律师对投资者资质进行核查并有可能要求其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资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投资者或其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的出资方属于《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界定的关联方、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一: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增了定价依据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在网下询价开始前一工作日(2026年 6月 8日,T-4日)上午 8:30至询价日(2026年 6月 9日,T-3日)当日上午 9:30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并填报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 网下投资者为个人的,应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定价依据。定价依据一经提交,即视为网下投资者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独立性负责。 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特别提示二: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主承销商提交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包括《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汇总表电子版(个人投资者及一般机构投资者直接填写资产规模金额)和配售对象资产规模证明文件。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当确保其填写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汇总表(个人投资者及一般机构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信息)与其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中相应的资产规模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上述证明材料及《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汇总表中填写的《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6年 5月 31日)的总资产金额(个人投资者及一般机构投资者填写的资产规模信息)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6年 6月 2日,T-8日)的总资产金额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中金公司IPO项目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上传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相应的总资产金额与其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三: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期间,投资者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如实填写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的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6年5月 31日)的总资产金额;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6年 6月 2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的总资产金额应当与其向主承销商提交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的总资产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合理确定申购规模,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金额不得超过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的产品总资产计算孰低值。网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中最近一月末(即 2026年 5月 31日)的资金余额还应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最近一个月末(即 2026年 5月 31日)总资产的 1‰,询价前资金余额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总资产的 1‰。 如出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向主承销商提交的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6年 5月 31日)总资产和询价前总资产孰低值的情形,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5、网下剔除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顺序从后到前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超过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3%,本次发行执行 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不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剩余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及拟申购数量、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 20家。 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与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或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主承销商已聘请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和承销全程进行即时见证,并将对网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6、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4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6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4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二、战略配售的相关安排”。 7、市值要求: 网下投资者:以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即 2026年 6月 5日,T-5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万元(含)以上。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具体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网上投资者:投资者持有 10,000元以上(含 10,000元)深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可在 2026年 6月 12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 500股,不足 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218,500股(如启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6年 6月 10日(T-2日)前 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6年 6月 12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8、网下网上申购: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6年 6月 12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 2026年 6月 1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6年 6月 12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9、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0、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于 2026年 6月 16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 16:00前到账。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6年 6月 1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资金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1、中止发行情况: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中止发行情况”。 12、违约责任: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3、本次发行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6年 6月 12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4、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中金公司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获授权主承销商可按本次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配售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 15.00%(不超过109,467,500股)的股票,即向投资者配售总计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 115.00%(不超过839,250,974股)的股票,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的具体数量将在 2026年6月 11日(T-1日)《发行公告》中披露,最终超额配售情况将在 2026年 6月 15日(T+1日)《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十一、超额配售选择权”。 15、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主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1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和投资: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惠科股份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420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惠科股份”,股票代码为“00139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 C39)”。 2、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729,783,474股,发行股份约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 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 15.00%(不超过 109,467,500股)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839,250,974股,约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1.3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7,297,834,736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7,407,302,236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64,891,737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 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 43.48%。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中的原则进行回拨。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55,424,237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 7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53.85%;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9,467,500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 30.00%,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18,935,000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46.15%。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是否启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中金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6年 6月 9日(T-3日)的 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网下投资者须按照规定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提交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址为:https://eipo.szse.cn,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15:00。关于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下投资者应当于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 2026年 6月 8日(T-4日)的中午 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实施细则》《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及《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 只有符合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投资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向其进行配售。 5、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6年 6月 11日(T-1日)进行网上路演回答公众投资者的问题,回答内容严格界定在《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内,具体信息参阅 2026年 6月 10日(T-2日)刊登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6、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为 0.01元;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200万股,申购数量超过 2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 10,00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10,000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39.15%。网下投资者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主承销商及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6年 5月 31日)资产规模报告中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应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6年 6月 2日,T-8日)的产品总资产计算孰低值。网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中最近一月末(即 2026年 5月 31日)的资金余额还应不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最近一个月末(即 2026年 5月 31日)总资产的 1‰,询价前资金余额不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总资产的 1‰。 如申购规模超过总资产的孰低值,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 2026年 6月 11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公布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关联方核查结果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8、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和网下申购,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9、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6年 6月 12日(T日)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0、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七、网下配售原则”。2026年 6月 16日(T+2日)当日 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1、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6年 6月 4日(T-6日)登载于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1、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729,783,47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420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惠科股份”,股票代码为“00139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系统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及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组成。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包括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其他法人和组织以及个人投资者。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标准请见本公告“三、(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资格条件”。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5、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与承销过程进行全程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老股转让安排 比例为 10.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 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109,467,500股),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839,250,974股,约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1.3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7,297,834,736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7,407,302,236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三)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64,891,737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 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 43.48%。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中的原则进行回拨。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55,424,237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 7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53.85%;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09,467,500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 30.00%,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18,935,000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46.15%。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是否启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回拨情况确定。 (四)初步询价时间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 2026年 6月 9日(T-3日)的 9:30-15:00。网下投资者可使用 CA证书登录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网下投资者资格 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实施细则》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资格条件”。 只有符合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 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结束后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相关核查文件。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六)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4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6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4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应通过中金公司 IPO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址:https://zczipo.cicc.com.cn/)在线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资料。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设定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二、战略配售的相关安排”。 (八)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1、发行时间安排
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孰低值,或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 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的合理 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2、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6年 6月 4日(T-6日)至 2026年 6月 8日(T-4日),向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通过现场、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网下路演推介。路演推介内容不超过《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不对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作出预测。 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6年 6月 11日(T-1日)进行网上路演回答公众投资者的问题,回答内容严格界定在《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内,具体信息参阅2026年 6月 10日(T-2日)刊登的《网上路演公告》。 二、战略配售的相关安排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1、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3)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64,891,737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 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 43.48%。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2026年 6月 10日(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 (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金惠科股份 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惠科股份 1号”)、中金惠科股份 2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惠科股份 2号”)。 2026年 3月 26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中金惠科股份 1号和中金惠科股份 2号合计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即不超过 72,978,347股。 (1)中金惠科股份 1号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金额不超过 22,23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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