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吉宏股份:于2026年6月4日举行之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投票结果

时间:2026年06月04日 22:35:26 中财网
原标题:吉宏股份:于2026年6月4日举行之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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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MEN JIHONG CO., LTD
廈門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603)
於2026年6月4日舉行之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投票結果
廈門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本公司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已於2026年6月4日(星期四)下午二時三十分假座中國廈門市思明區湖濱南路55號禹洲廣場38樓舉行。

執行董事兼董事長莊浩女士擔任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主席。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5月12日的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通函及通告(「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通告」)。除非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詞彙與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通告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於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為450,405,288股(「股份」)(其中括382,495,288股A股及67,910,000股H股),其中440,328,888股股份賦予股東權利出席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並就會上提呈的決議案投票(不括本公司回購證券賬戶中的10,076,400股A股(「庫存A股」))。於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上,庫存A股並無行使任何投票權,而除庫存A股外,本公司並無購回任何有待註銷並就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之股份總數而言應除外之股份。據董事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概無任何股份賦予股東權利以出席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但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40條放棄就在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上提呈之決議案投贊成票;概無股東需根據上市規則規定在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上就提呈之決議案放棄投票;及概無任何人士表明擬投票反對於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上提呈之決議案或放棄投票。持有合共132,856,111股股份(相當於本公司已發行總股本(庫存A股除外)約30.17%)之股東及授權代表出席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

於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上,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通告所載之建議決議案以投票方式表決。有關於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上提呈之決議案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 有效票數(%)   
 贊成反對棄權 
普通決議案    
1.考慮及批准關於新增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 保額度預計的議案120,341,323 (90.58%)11,996,288 (9.03%)518,500 (0.39%)
由於超過半數投票贊成第1項決議案,故決議案獲正式通過為普通決議案。    
#
佔就決議案投票表決的票數總數
附註1: 就計算決議案結果而言,僅「贊成」及「反對」票被視為具有投票權的票數。「棄權」票不被視為具有投票權的票數。

附註2: 由於四捨五入,上表中的百分比總數可能不等於100%。

就上述決議案的細節,請參閱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通告。

為遵守上市規則之規定,本公司H股過戶登記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擔任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之監票員,負責點票事宜。

根據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的召集及召開程序合法,出席人員資格合法有效,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股東會議事規則、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執行董事莊浩女士、張和平先生、莊澍先生及陸它山先生;職工代表董事白雪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張國清博士、薛永恒教授、鄧以海先生及蔡慶輝先生,以及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均出席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

承董事會命
廈門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兼董事長
莊浩
香,2026年6月4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董事長兼執行董事莊浩女士;執行董事張和平先生、莊澍先生及陸它山先生;職工代表董事白雪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張國清博士、薛永恒教授、鄧以海先生及蔡慶輝先生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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