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东曜药业-B(01875):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東曜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於香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875)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茲通告東曜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一時正舉行由假座中國江蘇省無錫市新吳區新華路5號亞朵酒店舉行的現場會議及網上虛擬會議結合而成的混合式股東週年大會,藉以考慮下列事項:普通決議案 1. 省覽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為「董事」,統稱「董事會」)報告與本公司核數師報告。 2. A. 重選李錦才博士為執行董事。 B. 重選席曉捷先生為非執行董事。 C. 重選樊欣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D. 重選Ulf GRAWUNDER博士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E. 重選胡朝紅博士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F. 授權董事會釐定董事酬金。 3. 委任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為本公司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 4. 作為特別事項,考慮並酌情通過(不論作出修訂與否)下列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 A. 「動議: (a) 在下文(c)段所規限,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一般及無條件批准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以配發、發行及處理本公司股本的額 外股份(「股份」),並作出或授出將會或可能須行使有關權力(連同出售或轉讓庫存股份)的售股要約、協議、購股權、獎勵及其他權 力; (b) 上文(a)段的批准將授權董事於有關期間作出或授出將會或可能 須於有關期間結束後行使有關權力的售股要約、協議、購股權、 獎勵及其他權力; (c) 董事根據上文(a)段的批准,配發或同意有條件或無條件配發(不論是否根據購股權或獎勵或其他原因而配發)(連同出售或轉讓庫 存股份)的股份總數(根據或由於下列事項作出除外): (i) 供股(定義見下文);或 (ii) 根據現時採納可向購股權或獎勵持有人授出或發行股份的 本公司股份計劃或類似安排而發行任何股份;或 (iii) 任何以股代息或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配發股份以取代 全部或部分股息的類似安排;或 (iv) 於上文所述授出或發行任何購股權、獎勵、認購權或其他證 券的日期後,於根據有關購股權、獎勵、認股權或其他證券 行使有關權利時,可認購股份的價格及╱或可認購股份的數 目出現任何調整,而該項調整乃遵照或依據該等購股權、獎 勵、認股權或其他證券的條款而作出;或 (v) 本公司股東(「股東」)於股東大會上特別授權批准, 不得超過以下總額: (aa) 於本決議案獲通過之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不括庫存 股份)總數的20%;及 (bb) (倘董事獲股東通過另一項普通決議案授權)在本決議案 獲通過後由本公司回購的本公司任何股份總數(最高限 額相等於本決議案獲通過之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不 括庫存股份)總數的10%),而上述的批准亦以此為限;及 (d) 就本決議案而言: 「有關期間」乃指由本決議案獲通過至下列最早止的期間: (i)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 (ii) 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或任何其他適用的香法例所規定本 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的期限屆滿時;或 (iii) 股東於股東大會上以普通決議案撤銷或修訂根據本決議案 授予的權力時。 「供股」乃指董事於指定的期間內向某一指定記錄日期名列本公 司股東名冊上的股份持有人按其當時的持股比例而提出的股份 配售要約或有權認購股份的認股權證、購股權、獎勵或其他證券 的要約(惟董事有權在任何情況下就零碎股權或香以外任何地 區的法律或任何獲認可的監管機構或任何證券交易所規定下的 任何限制或責任,作出其認為必要或權宜的豁免或其他安排)。 凡提述配發、發行、授出或要約或處理本公司股份時,須括在 上市規則及所有適用法律及法規允許及規限下出售或轉讓本公 司股本中的庫存股份。」 B. 「動議: (a) 在下文(b)段的規限下,一般及無條件批准董事於有關期間(定義見下文)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根據及遵守所有適用之法律及╱ 或上市規則或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之要求(經不時修訂),以在香 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或股份可能上市且獲香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聯交所就此認可的任何其他證券交易 所回購其本身的股份; (b) 本公司按照上文(a)段的批准於有關期間回購或有條件或無條件 同意回購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於本決議案獲通過之日本公司已 發行股份(不括庫存股份)總數的10%,而根據上文(a)段作出的 授權亦須以此為限;及 (c) 就本決議案而言: 「有關期間」乃指由本決議案獲通過至下列最早止的期間: (i) 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 (ii) 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或任何其他適用的香法例所規定本 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的期限屆滿時;或 (iii) 股東於股東大會上以普通決議案撤銷或修訂根據本決議案 授予的權力時。」 C. 「動議待上文第4A及4B項決議案獲通過後,擴大根據上文第4A項決議案授予董事以配發、發行及處理額外股份,並作出或授出將會或可能須行使有關權力(連同出售或轉讓庫存股份)的售股要約、協議、購股權、獎勵及其他權力或發行其他證券的一般無條件授權,加入相等於本公司根據上文第4B項決議案所獲授權而回購的本公司股份總數的 數額,惟有關數額不得超過於本決議案獲通過之日本公司已發行股 份(不括庫存股份)總數的10%。」 承董事會命 東曜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李錦才博士 主席兼執行董事 香,2026年6月5日 附註: 1. 本公司將以結合現場會議及網上虛擬會議的混合方式舉行以上會議或其任何續會(「股東週年大會」)。股東可選擇(a)透過在中國江蘇省無錫市新吳區 新華路5 號亞朵酒店舉行的現場會議參加股東週年大會;或(b)使用電腦、平板設備或智能手機透過互聯網參加股東週年大會。 登記股東將可使用本公司發出的通知函中提供的用戶名及密碼通過指定網站(https://evoting.vistra.com)在網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進行投票及提問。 透過銀行、股票經紀、託管商或香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於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持有其股份的非登記股東亦可在網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進行投票及提問。就此方面,彼等應直接諮詢其銀行、股票經紀或託管商(視情況而定)以便作出必要安排。 2. 凡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股東,均有權委任其他人士為其受委代表。任何持有兩股或以上股份的股東均可委任一名以上受委代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由結算公司(或其代名人)委任的受委代表數目不受上述限制。 3. 倘屬任何股份的聯名持有人,則任何一名該等人士均可就有關股份親身或委派代表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投票,猶如其為唯一有權投票人士;惟倘超過一名聯名持有人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則僅有就有關股份而言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首位的聯名持有人方有權就有關股份投票。 4. 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經簽署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經由公證人簽署證明的該等授權書或授權文件副本,必須於股東週年大會或續會(視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不少於48小時前(即不遲於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下午一時正)交回本公司的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或使用本公司發出的通知函中提供的用戶名及密碼通過指定網站(https://evoting.vistra.com)交回,方為有效。股東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倘已交回代表委任表格的股東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已撤銷。 登記股東須提供其本身或其受委代表(委任股東週年大會主席除外)的有效電郵地址,以供受委代表收取線上參與Vistra卓佳電子投票系統的登錄訪問代碼。 5. 本公司將於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至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東登記,期間將不辦理任何股份過戶登記手續。就釐定股東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及於會上投票資格的記錄日期將為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為符合資格參加股東週年大會及於會上投票,所有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必須不遲於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交回本公司的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以登記轉讓。 6. 載於本通告的所有決議案均以投票方式進行表決。 7. 本通告所提述的時間及日期均指香時間及日期。 於本通告日期,執行董事為李錦才博士;非執行董事為席曉捷先生;及獨立非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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