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NIRAKU(01245):股东周年大会代表委任表格
乃株式?社ニラク?ジー?シー?ホールディングスNIRAKU GC HOLDINGS, INC.*(「本公司」)股本中的普通股*(附註2) (附註3及4) (附註3及4) 或如其未能出席,則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主席為本人╱吾等之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謹訂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 九日(星期一)上午十時正(日本時間)╱上午九時正(香時間)假座日本福島縣郡山市方八町2-1-24(郵編:963-8811)召開之股東 週年大會及其任何續會,藉以考慮並酌情通過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所載決議案(不論有否修訂),並於該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代表本人╱ 吾等,依照下列指示就所述決議案投票,如無任何指示,則本人╱吾等之代表可酌情投票。本人╱吾等之代表亦有權就股東週年 大會上適當提出的任何事宜按其認為合適之方式投票。
附註: 1. 請用正楷填寫姓名全寫及地址。 2. 請填上與本代表委任表格相關並登記於閣下名下之股份數目。倘未有填上數目,則本表格將視為與以閣下名義登記之所有股份有關。 3. 有權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任何股東可委派他人為其受委代表代其出席會議並於會上投票。公司股東可委任公司代表代其出席會議或於會上投票。 持有兩股或以上股份的股東(括代理公司)可委派多名受委代表或公司代表代其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受委代表或公司代表毋須為股東,且獲委 派的受委代表及╱或公司代表無資格及身份方面的限制或約束。受委代表或公司代表有權行使同等權力,猶如其為股東本身,惟其可出示能證明其權力的正式 經簽署授權文件。 4. 倘閣下委任多於一位代表,務請一併填上每位委任代表所代表之股份數目及姓名。倘閣下並無填寫受委代表之姓名,或所有受委之代表並無出席股東週年大會, 股東週年大會主席將作為閣下之受委代表(除股東另有指示不同意除外)。 5. 注意:閣下如欲投票贊成決議案,請在「贊成」欄內加上「?」號。閣下如欲投票反對決議案,請在「反對」欄內加上「?」號。閣下如欲放棄投票決議案,請在「放棄 投票」欄內加上「?」號。如未有填妥以上贊成╱反對欄,則閣下之委任代表有權自行酌情投票。於有關欄格劃上「?」號即表示閣下持有上述所有股份所附帶之 投票權將據此而獲行使。於有關欄格填上數目即表示該欄格內之股份數目所附帶之投票權將據此而獲行使。 6. 本表格須由閣下或閣下書面授權之代理人簽署。如股東為法團,則代表委任表格必須蓋上公司印鑑,或經由公司負責人或正式獲授權之代理人簽署。 7. 倘屬聯名持有人,只需任何一位持有人簽署即可,惟必須列出所有聯名持有人之姓名。如屬任何股份之聯名持有人,則任何一位該等聯名持有人可親自或委派 代表在上述大會上投票,猶如彼等為唯一有權投票之人士,惟倘超過一位聯名持有人親自出席大會,則出席中只有在本公司股東名冊上排名首位方有權 就該等股份投票。 8. 隨附代表委任表格連同已簽署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經公證人簽署證明之該等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之副本)須於股東週年大會指定舉行時間不 少於48小時之前(即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星期六)上午十時正(日本時間)╱上午九時正(香時間)之前)交回本公司香證券登記處,地址為香灣仔皇 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方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東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於會上投票。 9. 本代表委任表格之任何更改,均須由簽署人簡簽示可。 10. 以代理人身份代表他人持有股份之股東可選擇以不同方式投票,可部分贊成而部分反對決議案,惟須根據通知表格印備指示將之填妥。有關通知表格可於本 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股東可於日後所有股東大會固定選擇以不同方式投票,有關固定選擇可向香證券登記處發出書面通知撤銷。 11. 上述決議案內容僅為概要。有關該等決議案詳情請參閱股東週年大會通告及隨附通函。 * 僅供識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