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招商证券(06099):2025年度股东会通函

时间:2026年06月04日 22:40:25 中财网

原标题:招商证券:2025年度股东会通函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 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閣下對本通函任何內容或對應採取的行動如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 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獨立顧問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名下所有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隨附 之代表委任表格一併交予買方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人以轉交買 方或承讓人。6099
本公司2025年年度報告、
本公司202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6年中期利潤分配授權、
本公司2026年度自營投資額度、
聘請本公司2026年度審計機構、
本公司2026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
招證國際及其下屬全資附屬公司2026年度擔保授權方案、
制定《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授出增發股份的一般性授權、
授出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一般性授權、
修訂公司章程、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
選舉本公司第八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

2025年度股東會通告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3至17頁。

年度股東會將於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正假座中國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1號招商證券大廈舉行,年度股東會的通告載於本通函第N-1頁至N-5頁。

本通函隨附年度股東會上使用的代表委任表格,此代表委任表格亦分別刊載於香港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cmschina.com)。如 閣下不能出席年度股東會,務請將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列印的指示填妥,並於實際可行情況下盡快惟無論如何最遲須於年度股東會指定舉行時間前24小時將代表委任表格及經公證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送達本公司H股證券登記處香頁碼
釋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董事會函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附錄一 -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 . . . . . . . . . . . . . . I-1附錄二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II-1附錄三 - 關於增發本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III-1附錄四 - 關於本公司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一般性授權 . . . . . . . . . . . . . . . . . . . IV-1附錄五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條款變更新舊對照表 . . . . . . . . . . . . . . V-1附錄六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條款變更新舊對照表 . . . . . . VI-12025年度股東會通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N-1
於本通函內,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彙具有如下含義:
「A股」 指 本公司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的內資
股,於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碼:600999)
「年度股東會」 指 本公司定於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正假座中國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1號招商證券
大廈舉行之2025年度股東會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公司章程(經不時修訂)
「聯繫人」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招證國際」 指 招商證券國際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本公司」或「公司」 指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於1993年8月根據中國法律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於香港聯交
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6099)及其A股於上交所上市
(股份代號:600999)
「《公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國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H股」 指 本公司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的境外
上市外資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6099)
「港元」或「港幣」 指 香港法定貨幣港元
「香港」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獨立非執行董事」或「獨立董事」 指 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指 2026年6月4日,即本通函刊印前為確定其中所載若干資料之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通函而言,除文義另有所指
外,不包括香港、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
台灣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股東會議事規則」 指 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經不時修訂)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包括
A股及H股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上交所」 指 上海證券交易所
「附屬公司」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 指 百分比
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所有金額均以人民幣列示。

6099
執行董事: 註冊辦事處:
朱江濤先生 中國
深圳市
非執行董事: 褔田區
羅立女士 福田街道
劉振華先生 褔華一路111號
李德林先生
李曉霏先生 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黃堅先生 香港
張銘文先生 中環
丁璐莎女士 康樂廣場8號
交易廣場一座32樓
獨立非執行董事:
葉熒志先生
張瑞君女士
陳欣女士
曹嘯先生
豐金華先生
職工代表董事:
馬小利先生
敬啟者:
本公司2025年年度報告、
本公司202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6年中期利潤分配授權、
本公司2026年度自營投資額度、
聘請本公司2026年度審計機構、
本公司2026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
招證國際及其下屬全資附屬公司2026年度擔保授權方案、
制定《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授出增發股份的一般性授權、
授出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一般性授權、
修訂公司章程、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
選舉本公司第八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

2025年度股東會通告
緒言
本通函旨在向 閣下(作為H股持有人)提供合理必要的資料,以便 閣下就投票贊成或反對於年度股東會上提呈的決議案作出知情決定。

於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普通決議案以審議通過(i)本公司2025年年度報告;(ii)關於本公司202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iii)關於本公司2026年中期利潤分配授權的議案;(iv)關於本公司2026年度自營投資額度的議案;(v)關於聘請本公司2026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vi)關於本公司2026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vii)關於招證國際及其下屬全資附屬公司2026年度擔保授權方案的議案;(viii)關於制定《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議案;(ix)關於選舉本公司第八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的議案;及(x)年度股東會通告所載的其他事宜;亦將提呈特別決議案以審議通過(xi)關於向董事會授出增發本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權的議案;(xii)關於向董事會授出本公司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一般性授權的議案;(xiii)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及(xiv)關於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1. 本公司2025年年度報告
於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批准本公司2025年年度報告,其已刊載於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香港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cmschina.com)。

董事會已於2026年3月27日審議通過本公司2025年年度報告,現作為普通決議案於年度股東會上提呈股東審議通過。

2. 關於本公司202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
於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批准本公司202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其全文載列如下:
2025年度公司不計提法定盈餘公積金,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4.49元(含稅),不送紅股,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股份總數8,696,526,806股為基數測算,共計分配利潤人民幣3,904,740,535.89元。如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本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本公司擬維持分配總額不變,相應調整每股分配金額。

以上現金紅利以人民幣計值和宣佈,以人民幣向A股股東支付,以港幣向H股股東支付。

港幣實際派發金額按照本公司審議利潤分配方案的股東會召開日前五個工作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兌換港幣平均基準匯率計算。

因支付H股股利程序的需要,提請年度股東會同意委託香港中央證券信託有限公司作為信託人負責公司H股股東分紅派息。

本公司202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經年度股東會審議通過後,本公司預計將於2026年8月28日或之前派發2025年度現金紅利。

董事會已於2026年3月27日審議通過本公司202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現作為普通決議案於年度股東會上提呈股東審議通過。

3. 關於本公司2026年中期利潤分配授權的議案
於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批准本公司2026年中期利潤分配授權,其全文載列如下:
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第七條規定:上市公司召開年度股東會審議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時,可審議批准下一年中期現金分紅的條件、比例上限、金額上限等。年度股東會審議的下一年中期分紅上限不應超過相應期間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董事會根據股東會決議在符合利潤分配的條件下制定具體的中期分紅方案。

本公司擬提請年度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根據本公司的盈利情況和資金需求狀況,在分紅金額不低於2025年中期分紅,且分紅比例不超過相應期間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40%的前提下,制定本公司2026年中期利潤分配方案。

董事會已於2026年3月27日審議通過以上議案,現作為普通決議案於年度股東會上提呈股東審議通過。

4. 關於本公司2026年度自營投資額度的議案
於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批准本公司2026年度自營投資額度,其全文載列如下:
中國證監會《關於加強上市證券公司監管的規定》(證監會公告[2024]7號)第七條規定:「對於重大對外投資包括證券自營超過一定額度可能需要及時披露和提交股東會決議的情況,可以每年由股東會審議並披露自營投資的總金額」。

鑒於自營投資業務是本公司主營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且需根據市場狀況在短時間內迅速決斷,把握市場機會,特申請在符合證監會有關自營業務管理、風險監控的相關規定的條件下,授權公司管理層在以下額度內確本定公司2026年自營投資總金額:1、 本公司自營權益類證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計額不超過(實時)淨資本規模的100%;2、 本公司自營非權益類證券及其衍生品合計額不超過(實時)淨資本規模的500%。

註: 上述額度不包括公司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按照公司相關決策程序確定、執行。

上述額度為根據市場波動的特點所確定的自營投資額度上限,並不代表本公司管理層、董事會對於市場的判斷。實際自營投資額度的大小完全取決於執行自營投資時的市場環境。

董事會已於2026年3月27日審議通過以上議案,現作為普通決議案於年度股東會上提呈股東審議通過。

5. 關於聘請本公司2026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於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批准聘請本公司2026年度審計機構,其全文載列如下:
根據本公司2024年度股東大會決議,本公司聘請畢馬威(包括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擔任2025年度財務報告和內部控制審計機構。

畢馬威遵照獨立、客觀、公正的基本原則履行審計職責,以較高質量完成2025年半年度審閱、2025年度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等相關工作,體現出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專業能力。

根據《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的相關規定,現提請審議如下事項:
1、 本公司繼續聘任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為本公司2026年度外部審計機構,分別負責按照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提供相關年度審計及中期審閱服務,並由畢馬威華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提供內部控制審計服務。

2、 提請年度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審計工作量和市場價格水平決定2026年度審計費用。

董事會已於2026年3月27日審議通過以上議案,現作為普通決議案於年度股東會上提呈股東審議通過。

經與畢馬威商定,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2026財政年度」)之審計服務的審計費用預計介乎人民幣360萬元至人民幣425萬元,該預估費用為充分考慮以下因素及假設後:(i)本集團的規模及架構;(i)本集團業務運作的性質及複雜程度;(iii)預期審計範圍;(iv)審計的時間表及方向;及(v)審計師所投入的時間及資源,按公平及合理基準而釐定。2026財政年度的最終審計費用由年度股東會授權董事會釐定。

6. 關於本公司2026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於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批准以下本公司2026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其全文載列於本通函附錄一。

6.01 預計與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及其附屬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6.02 預計與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團」)及其關聯方(含重要上下游企業,不含招商銀行及其附屬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
6.03 預計與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的日常關聯交易;6.04 預計與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關聯方的日常關聯交易;6.05 預計與本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近親屬的日常關聯交易;6.06 預計與其他關聯方的日常關聯交易。

董事會已於2026年3月27日審議通過以上議案,現作為普通決議案於年度股東會上提呈股東審議通過。

7. 關於招證國際及其下屬全資附屬公司2026年度擔保授權方案的議案於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批准招證國際及其下屬全資附屬公司2026年度擔保授權方案,其全文載列如下:
根據經營需要,招證國際或其下屬全資附屬公司作為主體取得融資或進行交易,因往來銀行或交易對手基於對交易主體的評估,需要招證國際或其他下屬全資附屬公司作為擔保人,以增強交易主體對外經營及融資能力。現根據業務發展計劃及擔保需求,擬定招證國際及其下屬全資附屬公司2026年度擔保授權方案,具體如下:
1. 招證國際及其下屬全資附屬公司之間為取得融資或進行交易等主體提供擔保,包括融資類擔保(包括但不限於銀行借款、銀團貸款、發行債券或票據等)、交易類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國際衍生品框架協議(ISDA)、主結算協議(Master ClearingAgreement)、債券市場協會(The Bond Market Association; TBMA)╱國際證券市場協會(International Securi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 ISMA)、全球回購協議(Global Master Repurchase Agreement; GMRA)、主券商服務協議、全球有價證券借貸主協議(Global Master Securities Lending Agreement; GMSLA)、大宗商品交易、結構性票據等)以及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於租賃擔保等)。

2. 擔保授權額度和擔保對象:招證國際及其下屬全資附屬公司在授權期限內為被擔保人提供的擔保授權總額不得超過710億等值港元,其中,融資類擔保授權總額不得超過41億等值港元。

3. 擔保授權額度的具體情況如下表:
被擔保方 擔保額度
最近一期 截至2026年 佔上市公司
擔保方 資產 4月27日擔保 最近一期 預計 是否關 是否有
(1) (2) (3)
擔保方 被擔保方 持股比例 負債率 餘額(億港元) 預計擔保額度 淨資產比例 有效期 聯擔保 反擔保資產負債率為70%以上的公司
招商證券國際 招商證券投資管理 100% 95.22% 0.00 擔保授權總額710 46.47% 長期 否 否有限公司 (香港)有限公司 億港元,其中融
資類擔保授權總
招商證券國際 CMS International 100% 100.00% 27.40 長期 否 否額41億港元,交
有限公司 Gemstone Limited
易類擔保授權總
招商證券投資管理 招商證券國際 不適用 79.46% 4.58 長期 否 否
額約668億港
(香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元,其他擔保授
招商證券國際有限 招商證券國際 不適用 79.46% 0.18 長期 否 否
權總額1億港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 有限公司
註:
(1) 被擔保方最近一期資產負債率為2025年底經審計數據,不包含客戶資金。

(2) 擔保額度為最高上限(包含未提用部分),實際執行時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單位的最新規定、本公司及附屬公司相關制度和風險管控要求執行。授權有效期內如有新增公司擔保對象,可在擔保額度內進行調劑,資產負債率為70%以上的公司僅能從年度股東會審議時資產負債率為70%以上的公司處獲得擔保額度。

(3) 最近一期淨資產為本公司2025年底經審計淨資產。

4. 擔保類型:保證擔保、抵押擔保、質押擔保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擔保類型。

5. 授權期限:上述擔保事項有效期自年度股東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東會召開之日止。

6. 提請年度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並由董事會轉授權本公司分管招證國際的公司領導決定具體擔保事項和金額。

以上擔保授權額度為最高上限,實際擔保餘額將根據經營發展需要予以確定,並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本公司及附屬公司相關制度和風險管控要求。其中,關於融資擔保餘額管理,實際執行時將通過負債結構的調整,確保融資擔保餘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單位的要求。關於交易類擔保餘額管理,市場通常的做法是交易雙方通過各自內部的交易與風險限額進行管控。招證國際制定了每項業務的授權權限表,對業務具體授權事項做了分級安排,業務在符合風險合規相關規則的前提下開展,交易類擔保餘額可以有效管控。

董事會已於2026年4月29日審議通過以上議案,現作為普通決議案於年度股東會上提呈股東審議通過。

倘以上的授權與上市規則的規定或香港聯交所的其他規定有任何衝突或抵觸之處,應遵守上市規則的規定或香港聯交所的其他規定。

8. 制定《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於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批准制定《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根據上交所《關於落實<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相關要求的通知》,上市公司應當按照《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證監會公告[2025]18號)(「《準則》」)要求,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包括工資總額決定機制、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結構、績效考核、薪酬發放、止付追索等內容。薪酬管理制度應當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並及時披露。

按照上述通知內容,依據《準則》及《證券公司建立穩健薪酬制度指引》等相關法規要求,本公司制定了《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具體內容詳情請見本通函附錄二。

董事會已於2026年6月4日審議通過以上議案,現作為普通決議案於年度股東會上提呈股東審議通過。

9. 關於向董事會授出增發本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權的議案
於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一項特別決議案,以批准向董事會授出增發股份一般性授權,其全文載列於本通函附錄三。

董事會已於2026年3月27日審議通過以上議案,現作為特別決議案於年度股東會上提呈股東審議通過。

10. 關於向董事會授出本公司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一般性授權的議案於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一項特別決議案,以批准向董事會授出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一般性授權,其全文載列於本通函附錄四:
10.1.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主體及發行方式
10.2.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規模
10.3.債務融資工具的品種
10.4.債務融資工具的期限
10.5.債務融資工具的利率
10.6.擔保及其他增信安排
10.7.募集資金用途
10.8.發行價格
10.9.發行對象
10.10.債務融資工具上市
10.11.債務融資工具的償債保障措施
10.12.發行本公司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的授權事項
董事會已於2026年3月27日審議通過以上議案,現作為特別決議案於年度股東會上提呈股東審議通過。

11. 修訂公司章程
於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一項特別決議案,以批准修訂公司章程。

玆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6月4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建議修訂公司章程。

根據《準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關於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法治央企建設的意見>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及公司管理需要,本公司擬修訂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具體修訂內容詳情請見本通函附錄五。在年度股東會通過相關議案之前,現行公司章程繼續有效。

董事會已於2026年6月4日審議通過以上議案,現作為特別決議案於年度股東會上提呈股東審議通過。

12.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
於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一項特別決議案,以批准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

玆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6月4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建議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

根據《準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作》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本公司擬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股東會議事規則的具體修訂內容詳情請見本通函附錄六。在年度股東會通過相關議案之前,現行股東會議事規則繼續有效。

董事會已於2026年6月4日審議通過以上議案,現作為特別決議案於年度股東會上提呈股東審議通過。

13. 關於選舉本公司第八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的議案
於年度股東會上將提呈普通決議案,以批准選舉本公司第八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4月20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建議委任陶武先生(「陶先生」)及高宏先生(「高先生」)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董事會於2026年4月20日舉行的會議上決議提名陶先生及高先生為本公司第八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候選人。陶先生及高先生的委任須待股東於年度股東會上以普通決議案審議通過後正式生效。陶先生及高先生擔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的任期自彼等獲委任作為第八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之決議案在年度股東會上獲股東以普通決議案審議通過之日起開始,直至第八屆董事會任期屆滿為止。根據公司章程,陶先生及高先生於任期屆滿後,可連選連任。

陶先生及高先生的履歷詳情及有關彼等委任的其他資料如下:
陶武先生,59歲,2023年6月起任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管理的專職外部董事,並在其下屬公司擔任董事職務,2025年4月起任招商局創新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董事,2026年2月起任招商局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月至2023年7月任招商局通商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通商融資租賃」,現招商局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財務總監,2023年7月至2025年5月任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碼:601598,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號:00598)董事,2023年11月至2025年5月任招商局蛇口工業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蛇口」,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碼:001979)董事,2023年7月至2025年7月任招商局能源運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碼:601872)董事,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任招商局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招商蛇口財務部內部結算中心主管、財務部高級經理、財務部總經理助理、財務部副總經理、資金資本部副總經理、資金資本部資深副總經理、通商融資租賃計畫財務部總經理、財務部總經理、資金部總經理、副財務總監。

陶先生於1988年7月獲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專業經濟學學士學位。

高宏先生,58歲,2020年3月至2023年8月任本公司董事。2025年4月起任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管理的專職外部董事,並在其下屬公司擔任董事職務,2025年4月起任招商局創新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董事。2017年9月至2025年4月任招商局仁和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18年6月至2022年9月任招商局金融事業群╱平台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常務),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任招商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任招商局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壽險電腦部軟件開發室主任、壽險電腦部總經理助理,中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總經理助理,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總公司電腦部總經理,中國保險(控股)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集團共享服務中心助理總經理,富德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術中心總經理、信息技術中心系統研發部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創新拓展部總經理,富德保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招商局金融集團有限公司首席技術官。

高先生於1989年7月獲得南京大學計算機科學系計算機軟件專業本科理學學士學位。

根據本公司的董事會多元化政策與提名政策,以及董事會提名委員會的建議,董事會綜合考慮了陶先生及高先生的教育背景、知識、技能、經驗及其可為董事會作出的貢獻,建議委任陶先生及高先生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待委任陶先生及高先生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獲股東於年度股東會上以普通決議案批准後,本公司將與陶先生及高先生各簽署一份服務合同。陶先生及高先生擔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的任期內,將不從本公司領取任何董事薪酬。

陶先生及高先生分別確認,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1)彼並未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位,在過去三年亦未在其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其他公眾公司出任董事;(2)彼與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任何其他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3)彼並無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義之任何本公司股份權益;及(4)彼並無任何有關其建議委任為非執行董事而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條至第13.51(2)(v)條須予以披露的事項,亦無其他有關其建議委任為非執行董事須提呈股東垂注的事宜。

上述議案已於2026年4月20日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現提呈股東於年度股東會審議批准。

14. 其他
此外,股東將以普通決議案的方式審議通過以下各項:(i)本公司202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及(ii)本公司獨立董事2025年度述職報告。以上報告的文本大部分已納入本公司2025年年度報告,其已刊載於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香港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站(www.cmschina.com)。

年度股東會
年度股東會將於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正假座中國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1號招商證券大廈舉行。

H股持有人重要日期的概要如下:
最後登記日期 : 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
暫停辦理H股股東登記 : 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至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包括首尾兩天)
遞交代表委任表格 : 不遲於年度股東會指定舉行時間前24小時(即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十時正)
為釐定有權出席年度股東會的H股股東,本公司將於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至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包括首尾兩天)暫停辦理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手續,期間將不會進行H股股份過戶手續。所有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須於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H股證券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於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名列本公司H股股東名冊的H股股東均有權出席年度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

H股持有人最遲須於年度股東會指定舉行時間前24小時將代表委任表格及經公證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送達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方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願親自出席年度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

年度股東會投票程序
根據上市規則第13.39(4)條規定,除主席以誠實信用的原則做出決定,容許純粹有關程序或行政事宜的決議案以舉手方式表決外,股東會上,股東所作的任何表決必須以投票方式進行。因此,年度股東會主席將根據公司章程第112條的規定,要求以投票表決方式就年度股東會上提呈的所有決議案進行表決。

根據上市規則第2.15條規定,如某項交易或安排須經股東批准,則在有關股東會上,任何在該項交易或安排中有重大利益的股東均須就是否通過該項交易或安排的決議上放棄表決權。因此,上述關於本公司2026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將由並無持有與該決議案有關的任何權益的股東以投票方式進行。招商局集團控制的股東須就年度股東會通告中所載第8.01及8.02項普通決議案放棄表決。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控制的股東須就年度股東會通告中所載第8.03項普通決議案放棄表決。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須就年度股東會通告中所載第8.04項普通決議案放棄表決。與年度股東會通告中所載第8.06項普通決議案所述其他關聯方存在控制關係或受同一主體控制的股東須就第8.06項普通決議案放棄表決。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無股東須於年度股東會就提呈的任何其他決議案放棄表決。

推薦建議
董事會相信上述所有決議案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最佳利益。因此,董事會建議全體股東投票贊成將於年度股東會上提呈的相關決議案。

此致
列位股東 台照
承董事會命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朱江濤
董事長
謹啟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證券公司治理準則》《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關於進一步加強證券公司關聯交易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5號-交易與關聯交易》《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制度》,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2026年度可能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進行了預計,具體情況如下:
(1)
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交易分為金融服務、證券及金融產品和交易 、股權╱資產交易及共同投資、其他等四大類,所發生的交易不限於以下所列出的具體項目,且難以預計準確的金額,公司將在年度、半年度報告中披露實際發生的交易項目和金額。

註:
(1) 證券及金融產品和交易包括固定收益類產品或交易、股權類產品或交易、融資交易、其他證券和金融產品及衍生產品或交易等。

一、 2026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情況
1、 預計與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
上年實際金額
關聯交易類別 本年預計金額 上年實際交易項目 (人民幣萬元)
金融服務 因實際項目和規 存款利息,提供承銷、資產 63,833.99
模難以預計, 管理、交易席位租賃、代
以實際發生情 銷金融產品、代買賣證券
況披露 等服務產生的收入
理財產品託管及代銷費、客 10,996.63
戶資金第三方存管費、借
款利息支出、拆入資金利
息支出、回購利息支出、
投行業務支出、銀行手續
費、結算費、基金投顧費

上年實際金額
關聯交易類別 本年預計金額 上年實際交易項目 (人民幣萬元)
證券及金融產 因實際項目和規 同業拆借、債券交易、外匯 18,616,659.41品和交易 模難以預計, 交易、衍生品交易、基金
以實際發生情 或理財產品申贖、融資產
況披露 品購買或本息兌付等產生
的資金流入總額
同業拆借、債券交易、外匯 16,810,102.57
交易、衍生品交易、基金
或理財產品申贖、融資產
品購買或本息兌付等產生
的資金流出總額
股權╱資產交 因實際項目和規 與關聯方共同投資、投資關 0
易及共同投 模難以預計, 聯方的股權及資產
資 以實際發生情
況披露
其他 因實際項目和規 租賃費用等 4,255.62
模難以預計,
以實際發生情
況披露
2、 預計與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含重要上下游企業,不含招商銀行及其子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
(1)
2.1 預計與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及其聯繫人 的日常關聯交易
上年實際金額
關聯交易類別 本年預計金額 上年實際交易項目 (人民幣萬元)
金融服務 因實際項目和規 提供保薦、承銷、分 2,553.88
模難以預計, 銷、財務顧問、託
以實際發生情 管外包、研究、代
況披露 買賣證券等服務產
生的收入
投行業務支出、回購 31.27
利息支出
證券及金融產 因實際項目和規 理財產品申贖、融資 596,824.06
品和交易 模難以預計, 產品購買或本息兌
以實際發生情 付等產生的資金流
(2)
況披露 入總額
理財產品申贖、融資 729,974.19
產品購買或本息兌
付等產生的資金流
出總額
上年實際金額
關聯交易類別 本年預計金額 上年實際交易項目 (人民幣萬元)
股權╱資產交 因實際項目和規 與關聯方共同投資、 -1,939.43
易及共同投 模難以預計, 投資關聯方的股權
資 以實際發生情 及資產
況披露
其他 因實際項目和規 行政採購、租賃費 16,011.15
模難以預計, 用、物業管理費、
以實際發生情 捐贈及其他支出
況披露
註:
(1) 定義見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下同。

(2) 公司與招商局集團及其聯繫人之間的年度交易上限應當遵循公司與招商局集團之間的《證券及金融產品、交易及服務框架協議》(2025-2027年度)、《房屋租賃框架協議》(2022-2026年)、《行政採購框架協議》(2025-2027年),其中,與招商局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之間的交易上限應遵循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

2.2 預計與招商局集團其他關聯方(含重要上下游企業)的日常關聯交易2.2.1預計與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
上年實際金額
關聯交易類別 本年預計金額 上年實際交易項目 (人民幣萬元)
金融服務 因實際項目和規 提供交易席位租賃、代銷金融產 5,016.95模難以預計, 品、託管外包、代買賣證券等
以實際發生情 服務產生的收入
況披露
基金投顧、理財產品代銷費等支 0.07

證券及金融產 債券交易、基金或理財產品申贖 583,237.15
品和交易 等產生的資金流入總額
債券交易、基金或理財產品申贖 452,993.24
等產生的資金流出總額
股權╱資產交 因實際項目和規 與關聯方共同投資、投資關聯方 -9,744.24易及共同投 模難以預計, 的股權及資產
資 以實際發生情
況披露
2.2.2預計與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
上年實際金額
關聯交易類別 本年預計金額 上年實際交易項目 (人民幣萬元)
金融服務 因實際項目和規 資產管理服務收入、回購利息收 95.26
模難以預計, 入、託管收入
以實際發生情
證券及金融產 債券交易、衍生品交易、理財產 336,424.38
況披露
品和交易 品申贖等產生的資金流入總額
債券交易、衍生品交易、理財產 426,778.72
品申贖等產生的資金流出總額
2.2.3預計與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
上年實際金額
關聯交易類別 本年預計金額 上年實際交易項目 (人民幣萬元)
金融服務 因實際項目和規 託管外包服務收入、回購利息收 43.46
模難以預計, 入
以實際發生情
投行業務支出、諮詢顧問費等 106.60
況披露
證券及金融產 債券交易、融資產品購買或本息 643,589.11
品和交易 兌付、衍生品交易等產生的資
金流入總額
債券交易、融資產品購買或本息 286,259.03
兌付、衍生品交易等產生的資
金流出總額
3、 預計與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的日常關聯交易
3.1 預計與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及其聯繫人的日常關聯交易
上年實際金額
關聯交易類別 本年預計金額 上年實際交易項目 (人民幣萬元)
金融服務 因實際項目和規 代買賣證券、承銷分 228.40
模難以預計, 銷收入
以實際發生情
證券及金融產 融資產品購買或本息 0
(1)
況披露
品和交易 兌付產生的資金流
入總額
融資產品購買或本息 13,000.00
兌付產生的資金流
出總額
其它 租賃、物業管理等費 78.09

註:
(1) 公司與中國遠洋海運及其聯繫人之間的年度交易上限應當遵循公司與中國遠洋海運集團之間的《證券及金融產品、交易及服務框架協議》(2025-2027年度)。

3.2 預計與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其他關聯方的日常關聯交易
3.2.1預計與上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
上年實際金額
關聯交易類別 本年預計金額 上年實際交易項目 (人民幣萬元)
金融服務 因實際項目和規 回購利息收入 3.54
模難以預計,
拆借利息支出、回購利息支出 1,034.57
以實際發生情
證券及金融產 同業拆借、債券交易、融資產品 14,964,688.40
況披露
品和交易 購買或本息兌付、利率互換等
產生的資金流入總額
同業拆借、債券交易、融資產品 14,965,506.58
購買或本息兌付、利率互換等
產生的資金流出總額
3.2.2預計與昆侖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
預計202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能與昆侖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生日常關聯交易,因實際項目和規模難以預計,以實際發生情況披露。2025年度公司與昆侖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未發生需要披露的關聯交易。

3.2.3預計與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
上年實際金額
關聯交易類別 本年預計金額 上年實際交易項目 (人民幣萬元)
金融服務 因實際項目和規 存款利息收入、承銷收入、回購 5,808.65模難以預計, 利息收入
以實際發生情
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服務費、借 1,316.11
況披露
款利息支出、回購利息支出等
證券及金融產 債券交易、理財產品申贖、融資 304,022.75
品和交易 產品購買或本息兌付、衍生品
交易產生的資金流入總額
債券交易、理財產品申贖、融資 478,822.83
產品購買或本息兌付、衍生品
交易產生的資金流出總額
3.2.4預計與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
上年實際金額
關聯交易類別 本年預計金額 上年實際交易項目 (人民幣萬元)
金融服務 因實際項目和規 資產管理服務收入 38.65
模難以預計,
證券及金融產 債券交易、融資產品購買或本息 693,861.27
以實際發生情
品和交易 兌付、理財產品申贖等產生的
況披露
資金流入總額
債券交易、融資產品購買或本息 341,483.33
兌付、理財產品申贖等產生的
資金流出總額
3.2.5預計與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
上年實際金額
關聯交易類別 本年預計金額 上年實際交易項目 (人民幣萬元)
金融服務 因實際項目和規 交易席位租賃收入、代銷金融產 81.16
模難以預計, 品收入、回購利息收入
以實際發生情
回購利息支出 57.47
況披露
證券及金融產 債券交易、融資產品購買或本息 693,478.47
品和交易 兌付、基金或理財產品申贖等
產生的資金流入總額
債券交易、融資產品購買或本息 559,845.32
兌付、基金或理財產品申贖等
產生的資金流出總額
3.2.6預計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
上年實際金額
關聯交易類別 本年預計金額 上年實際交易項目 (人民幣萬元)
金融服務 因實際項目和規 回購利息收入、承銷收入、資產 140.49
模難以預計, 管理服務收入
以實際發生情
回購利息支出、拆借利息支出 108.91
況披露
證券及金融產 同業拆借、債券交易、理財產品 2,095,156.30
品和交易 申贖、融資產品購買或本息兌
付產生的資金流入總額
同業拆借、債券交易、理財產品 2,081,655.79
申贖、融資產品購買或本息兌
付產生的資金流出總額
4、 預計與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關聯方的日常關聯交易預計202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能與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丁璐莎董事擔任董事、高管的企業發生日常關聯交易,因實際項目和規模難以預計,以實際發生情況披露。2025年度公司與前述關聯方未發生需要披露的關聯交易。

5、 預計與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近親屬的日常關聯交易
預計202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將與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近親屬之間發生金融服務、證券及金融產品和交易,交易條件與第三方非關聯人等同,免於披露。

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與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近親屬之間的關聯交易,交易條件與第三方非關聯人等同,免於披露。此外,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按照公司相關制度或股東會決議領取薪酬或津貼,具體情況詳見公司年度報告。

6、 預計與其他關聯方的日常關聯交易
其他關聯方包括公司關聯自然人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或者由關聯自然人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除上述關聯方之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包括過去十二個月、未來十二個月存在關聯關係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其他關聯方之間受同一主體控制的,應當合併計算。公司與其他關聯方因交易項目和金額難以預計,以實際發生情況披露。

6.1 預計與四川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
上年實際金額
關聯交易類別 本年預計金額 上年實際交易項目 (人民幣萬元)
金融服務 因實際項目和規 回購利息支出 478.43
模難以預計,
證券及金融產 債券交易、融資產品 4,425,165.22
以實際發生情
品和交易 購買或本息兌付等
況披露
產生的資金流入總

債券交易、融資產品 4,436,565.78
購買或本息兌付等
產生的資金流出總

6.2 預計與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
上年實際金額
關聯交易類別 本年預計金額 上年實際交易項目 (人民幣萬元)
金融服務 因實際項目和規 財務顧問收入 9.91
模難以預計,
理財產品託管費、拆 1,373.29
以實際發生情
借利息支出、回購
況披露
利息支出等
證券及金融產 同業拆借、債券交 10,254,952.20
品和交易 易、衍生品交易、
融資產品購買或本
息兌付等產生的資
金流入總額
同業拆借、債券交 10,312,441.62
易、衍生品交易、
融資產品購買或本
息兌付等產生的資
金流出總額
6.3 預計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
上年實際金額
關聯交易類別 本年預計金額 上年實際交易項目 (人民幣萬元)
金融服務 因實際項目和規 提供席位租賃、代銷 322.03
模難以預計, 金融產品、託管外
以實際發生情 包、期貨經紀服務
況披露 等產生的收入
回購利息支出 27.55
證券及金融產 債券交易、基金產品 156,502.89
品和交易 申贖等產生的資金
流入總額
債券交易、基金產品 128,071.82
申贖等產生的資金
流出總額
二、主要關聯方及關聯關係
(一)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
企業名稱: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000100005220B
成立日期:1986年10月14日
註冊地、主要辦公地點:北京市朝陽區安定路5號院10號樓1至22層101內十九層法定代表人:繆建民
註冊資本:169億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水陸客貨運輸及代理、水陸運輸工具、設備的租賃及代理、港口及倉儲業務的投資和管理;海上救助、打撈、拖航;工業製造;船舶、海上石油鑽探設備的建造、修理、檢驗和銷售;鑽井平台、集裝箱的修理、檢驗;水陸建築工程及海上石油開發工程的承包、施工及後勤服務;水陸交通運輸設備及相關物資的採購、供應和銷售;交通進出口業務;金融、保險、信託、證券、期貨行業的投資和管理;投資管理旅遊、酒店、飲食業及相關的服務業;房地產開發及物業管理、諮詢業務;石油化工業務投資管理;交通基礎設施投資及經營;境外資產經營;開發和經營管理深圳蛇口工業區、福建漳州開發區。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國務院國資委
最近一年又一期財務狀況:2025年末資產總額29,601.50億元,負債總額18,521.30億元,資產負債率62.57%,淨資產11,080.21億元;2025年營業總收入4,326.12億元,淨利潤777.63億元。

2026年一季度末資產總額30,110.06億元,負債總額18,999.31億元,資產負債率63.10%,淨資產11,110.75億元;2026年一季度營業總收入911.43億元,淨利潤223.22億元。

與公司的關聯關係:合計間接持有本公司44.17%的股份,是本公司實際控制人。

招商局集團及其關聯方中與本公司發生交易的主要關聯方包括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碼:600036;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號:03968)、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碼:002939)及其子公司、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碼:601878)及其子公司、招商局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等。

履約能力:依法註冊成立,依法存續且經營正常,財務狀況和資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期和公司的同類關聯交易均已正常執行。

(二)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
企業名稱: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000MA1FL1MMXL
成立日期:2016年2月5日
註冊地、主要辦公地點: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民生路628號
法定代表人:萬敏
註冊資本:110億元人民幣
主營業務:國際船舶運輸、國際海運輔助業務;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海上、陸路、航空國際貨運代理業務;自有船舶租賃;船舶、集裝箱、鋼材銷售;海洋工程裝備設計;碼頭和港口投資;通訊設備銷售,信息與技術服務;倉儲(除危險化學品);從事船舶、備件相關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股權投資基金。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國務院國資委
最近一年又一期財務狀況:2025年末資產總額11,655.26億元,負債總額5,619.32億元,資產負債率48.21%,淨資產6,035.94億元;2025年營業總收入4,542.74億元,淨利潤668.24億元。

2026年一季度末資產總額11,877.01億元,負債總額5,822.72億元,資產負債率49.03%,淨資產6,054.29億元;2026年一季度營業總收入1,120.39億元,淨利潤125.10億元。

與公司的關聯關係:合計間接持有本公司10.02%的股份,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東。中國遠洋海運集團及其關聯方中與本公司發生交易的主要關聯方包括上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碼:601825)、昆侖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碼:601818)、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號:09668)、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號:01359)、海發寶誠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中遠海運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碼:601866;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號:02866)等。

履約能力:依法註冊成立,依法存續且經營正常,財務狀況和資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約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期和公司的同類關聯交易均已正常執行。

三、關聯交易的主要內容和定價原則
(一)日常關聯交易種類
1、 金融服務類:資金存款、互相代銷金融產品、提供代理買賣證券服務、交易席位租賃、保薦承銷財務顧問等投行服務、第三方存管服務、資產管理、託管外包、其他金融服務類業務等。

2、 證券及金融產品和交易類:同業拆借、債券交易、外匯交易、衍生品交易、基金或理財產品申贖、融資產品購買或本息兌付、其他證券及金融產品和交易類業務等。

3、 股權╱資產交易及共同投資:與關聯方共同投資、投資關聯方的股權及資產。

4、 其他類:採購計算機硬件與軟件、信息系統、數據信息服務及技術諮詢服務,辦公用品、宣傳用品採購、租賃、物業管理及其他綜合類交易。

(二)定價原則
公司關聯交易定價參照下列原則執行:
1、 交易事項實行政府定價的,直接適用該價格;
2、 交易事項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在政府指導價的範圍內合理確定交易價格;3、 除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外,交易事項有可比的獨立第三方的市場價格或收費標準的,優先參考該價格或標準確定交易價格;
4、 關聯事項無可比的獨立第三方市場價格的,交易定價參考關聯方與獨立於關聯方的第三方發生非關聯交易價格確定;
5、 既無獨立第三方的市場價格,也無獨立的非關聯交易價格可供參考的,以合理的構成價格作為定價的依據,構成價格為合理成本費用加合理利潤。

四、關聯交易目的及對公司的影響
上述日常關聯交易均系公司正常業務運營所產生,有助於公司業務的發展,有利於提高公司的綜合競爭力。

公司與關聯方之間是平等互惠關係,上述關聯交易按照市場價格進行定價,定價原則合理、公平,不存在損害公司非關聯股東利益的情形。上述關聯交易不影響公司的獨立性,公司主要業務未因上述關聯交易而對關聯人形成依賴。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商證券或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激勵與約束並舉、效率和公平並重的分配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證券公司治理準則》《證券公司建立穩健薪酬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招商證券薪酬管理,以及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管理。

本制度所稱董事,專指在公司領取薪酬的執行董事,不含獨立董事、職工代表董事、其他董事。獨立董事按照股東會批准的標準領取獨立董事津貼;職工代表董事按其在公司的崗位領取薪酬,不另外領取董事薪酬;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領取薪酬。

本制度所稱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章程》所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

第三條 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則:
(一)樹立正確經營理念。踐行金融報國、金融為民發展理念,結合業務特點建立健全薪酬管理體系,制定與風險水平、特徵及持續期限相匹配的長效激勵約束機制,保障全面風險管理的有效落實,實現穩健經營。

(二)促進實現功能發揮。正確處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的關係,發揮薪酬管理制度的正向引導作用,完善與經營績效、業務性質、貢獻水平、合規風控、社會文化相適應的薪酬管理制度,提升公司服務實體經濟與國家戰略和居民財富管理能力。

(三)確保合規底線要求。通過完善公司治理、明確各級職責、強化監督機制,保障薪酬管理制度有效落實,確保激勵約束機制與合規管理的有效銜接,避免過度激勵、短期激勵引發合規風險。

(四)突出行業文化引領。將中國特色金融文化理念融入薪酬管理,引導員工珍惜執業聲譽、恪守職業道德、堅持廉潔從業、履行社會責任,依靠德才兼備的金融人才為公司和社會創造價值,促進公司和行業高質量發展。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董事會承擔薪酬管理的主體責任,並負責督促制度的有效落實,對薪酬管理基本制度、薪酬總額預算決算、高級管理人員績效考核情況、薪酬情況等進行審議。

第五條 董事會下設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負責制定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制定、審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並就下列事項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一)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變更相關中長期激勵計劃;
(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薪酬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主要薪酬政策是否符合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原則發表意見,對發現的重大缺陷及時提請公司董事會予以糾正,董事會採納和糾正情況應予存檔備查。

董事會對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建議未採納或者未完全採納的,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中記載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意見及未採納的具體理由,並進行披露。

第六條 公司經營管理層負責組織實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會相關決議,並每年將薪酬管理執行情況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第三章 工資總額決定機制
第七條 公司按照國家收入分配宏觀政策,根據上級單位薪酬分配總體要求,結合公司自身發展戰略、經營實際情況、合規風控效果、股東長期利益、薪酬策略等多種因素,合理確定每年度工資總額。

第八條 公司工資總額主要與利潤總額等指標掛鉤,並根據人工成本投入產出效率等對標情況進行合理調控,與外部環境變化和行業形勢發展相適應。

第九條 公司遵循效益增長與效益下降時激勵約束總體平衡的原則,根據歷史工資總額與利潤總額的投入產出關係,合理確定工資總額的增減幅度,總體上增長和下降比例關係適當協調。

第四章 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薪酬
第十條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制定。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東會決定,並予以披露。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由董事會批准,向股東會說明,並予以披露。

第十一條 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應當與市場發展相適應,與公司經營業績、個人業績相匹配,與公司可持續發展相協調。

第十二條 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中長期激勵收入(含任期激勵收入)等構成,其中績效年薪佔比原則上不低於基本年薪與績效年薪總額的百分之六十。

公司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績效評價應當依據經審計的財務數據開展,對績效年薪和中長期激勵收入的確定和支付應當以績效評價為重要依據。董事會向股東會報告董事履行職責的情況、績效評價結果及其薪酬情況,並予以披露。在董事會或者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董事個人進行評價或者討論其報酬時,該董事應當迴避。

第十三條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定比例的績效年薪在年度報告披露和績效評價後支付。

績效年薪中的40%遵循等分原則遞延發放,且遞延期限不少於3年。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四條 公司因財務造假等錯報對財務報告進行追溯重述時,應當及時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績效年薪和中長期激勵收入予以重新考核並相應追回超額發放部分。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義務給公司造成損失,或者對財務造假、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違法違規行為負有過錯的,公司應當根據情節輕重減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績效年薪和中長期激勵收入,並對相關行為發生期間已經支付的績效年薪和中長期激勵收入進行全額或部分追回。

第十五條 上述薪酬追索扣回規定亦適用於已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責任人員,相關人員應當配合。如相關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文件有其他薪酬追索扣回規定的,或相關有權機關對薪酬追索扣回提出要求的,按照相關規定或決定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自股東會審議通過之日起施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聯交所上市規則》)等適用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為把握市場時機,確保發行新股的靈活性,建議提請公司股東會以特別決議批准授予公司董事會無條件和一般性授權,授權公司董事會根據市場情況和公司需要,決定單獨或同時發行、配發及處理不超過於該等決議案獲股東會通過之時公司已發行股份(包括A股及H股,不包括《公司法》《聯交所上市規則》定義下的庫存股份(如適用))20%的新增股份(包括但不限於普通股、可轉換為股份的證券,下同),並授權公司董事會為完成該等事項批准及簽署必要文件、向有關機關提出所有必需的申請手續和採取其他必要的行動。

一、授權內容
具體授權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一)給予公司董事會(或由董事會授權的董事)在相關期間(定義見下文)無條件和一般性授權,根據市場情況和公司需要,決定單獨或同時發行、配發及處理公司A股及H股股本中之額外股份,及就該等股份訂立或授予發售建議、協議或購買權;(二)由公司董事會(或由董事會授權的董事)批准發行及配發或有條件或無條件同意發行及配發(不論是否依據購股權或其他原因配發)的股份的面值總額不得超過本議案經股東會審議通過之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面值之20%;
(三)授權公司董事會(或由董事會授權的董事)在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權時制定並實施具體發行方案,包括但不限於擬發行的新股類別、定價方式和╱或發行價格(包括價格區間)、發行數量、發行對象以及募集資金投向等,決定發行時機、發行期間,決定是否向現有股東配售;
(四)授權公司董事會就有關一般性授權下的發行事宜聘請中介機構;批准及簽署發行所需、適當、可取或有關的一切行為、契據、文件及其它相關事宜;審議批准、根據境內外監管機構要求修改及代表公司簽署與發行有關的協議,包括但不限於配售承銷協議、中介機構聘用協議等;
(五)授權公司董事會審議批准、根據境內外監管機構要求修改及代表公司簽署向有關監管機構遞交的與發行相關的法定文件。根據監管機構和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關的審批程序,並向任何地區及司法管轄權區(如適用)的相關政府部門辦理所有必需的存檔、註冊及備案手續等;
(六)授權公司董事會批准公司在發行新股後增加註冊資本及對《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總額、股權結構等相關內容進行修改;(七)授權董事會在獲得以上所載各項授權的前提下,除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將上述第(四)、第(五)項涉及實施與執行的具體授權事項轉授予公司經營管理層按照相關制度和工作流程辦理。

二、授權期限
除董事會於相關期間就發行股份訂立或授予發售建議、協議或購買權,而該發售建議、協議或購買權可能需要在相關期間結束後繼續推進或實施外,上述授權不得超過相關期間。「相關期間」為自股東會以特別決議通過本方案之日起至下列三者最早之日止:(一)公司下一次年度股東會結束時;
(二)股東會以特別決議通過本議案後12個月屆滿之日;或
(三)公司任何股東會通過特別決議撤銷或更改本決議案所述授權之日。

如在相關期間屆滿前,公司董事會或獲授權人士已就一項具體的股份發行事宜簽署必要文件、辦理必要手續或採取相關行動,而該等文件、手續或行動可能需要在上述相關期間結束時或之後履行、進行或持續至上述相關期間結束後完成,則就該特定發行事項而言,相關期間將相應延長,本授權視為持續有效,直至該事項最終完成或相關協議╱文件失效之日止,但該等延長不適用於授權項下其他新的發行事項。

公司董事會僅在符合不時修訂的《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聯交所上市規則》等適用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並獲有權審批機構批准的情況下,方可行使上述授權下的權力。

為滿足公司經營發展需要,及時補充公司營運資金,優化債務結構,降低融資成本,公司擬提請股東會同意公司發行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授權董事會並由董事會轉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在確保槓桿率、風險控制指標、流動性監管指標以及各類債務融資工具的限額等符合監管機構規定的前提下,在待償還債務融資工具限額以及決議有效期內,以公司股東利益最大化為原則,辦理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全部事項,包括但不限於確定和設立發行主體及發行方式、品種、規模、發行場所、時機、期限、利率、募集資金使用及管理、擔保增信、償債保障、中介機構聘請等。具體內容如下:
1、 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主體及發行方式
公司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由公司或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作為發行主體。若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則公司或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為原始權益人及資產服務機構。公司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中國境內外公開發行、非公開發行、或以其他監管許可的方式發行。

公司可為境外債務融資工具發行設立直接或間接全資附屬離岸公司,擬設立的直接或間接全資附屬離岸公司註冊資本根據債務發行需要確定,公司名稱以審批和註冊機構最終核准註冊為準。

2、 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規模
公司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總體待償餘額(以發行後待償還餘額計算,以外幣發行的,按照每次發行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匯率中間價折算)不超過最近一期末淨資產的3.5倍。各類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的具體發行規模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對發行上限的規定及各類風險控制指標的相關要求。

3、 債務融資工具的品種
公司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的品種包括但不限於:境內發行的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金融債券、公司債券、次級債券(含永續次級債券)、收益憑證、資產支持證券、可續期債券及監管機構許可發行的其他品種;境外發行的外幣或離岸人民幣債券、中期票據計劃、票據(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票據)、次級債券(含永續次級債券)、可續期債券及監管機構許可發行的其他品種。

上述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均不含轉股條款,不與公司股票及其它任何權益衍生品掛鉤。

公司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的品種根據相關規定及發行時的市場情況確定。

4、 債務融資工具的期限
公司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的期限均不超過15年(含15年),可以為單一期限品種,也可以為多種期限的混合品種;發行永續次級債券、可續期債券等無固定期限品種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具體期限構成和各期限品種的規模根據相關規定及發行時的市場情況確定。

5、 債務融資工具的利率
發行的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可以為固定利率品種和╱或浮動利率品種。公司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的利率及其本息計算和支付方式的確定,根據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發行時的市場情況及相關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與承銷機構(如有)協商確定。

6、 擔保及其他增信安排
公司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可由公司或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為發行主體,根據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的特點及發行需要依法確定擔保及其他信用增信安排。

公司或公司全資附屬公司可為境內外全資附屬公司(包括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發行主體)發行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提供擔保,擔保範圍包括債券本金、相應利息及其他費用,擔保方式包括保證擔保、抵押擔保、質押擔保等有關法律法規允許的擔保方式。公司或公司全資附屬公司為境內外全資附屬公司發行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提供的單筆擔保額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0%且擔保總額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30%。

7、 募集資金用途
發行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的募集資金將用於滿足公司業務運營需要,調整公司債務結構,償還到期債務,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和╱或項目投資,及相關適用法律法規及╱或監管機構允許的用途等(如相關監管機構對於募集資金用途有具體規定的,則應符合監管機構要求)。

8、 發行價格
依照發行時的市場情況和相關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

9、 發行對象
公司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對象為符合認購條件的投資者。具體發行對象根據相關適用法律法規規定、市場情況以及發行具體事宜等依法確定。

發行債務融資工具可向公司股東配售,具體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根據境內外市場情況以及發行具體事宜依法確定。

10、債務融資工具上市
就公司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申請上市相關事宜,依據境內外適用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要求,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和境內外市場情況辦理。

11、債務融資工具的償債保障措施
11.1 除11.2情形外,在出現預計不能按期償付債務融資工具本息或者未能按期償付債務融資工具本息時,可以採取如下措施:
(1) 不向股東分配利潤;
(2) 暫緩重大對外投資、收購兼併等資本性支出項目的實施;
(3) 調減或停發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和獎金;
(4) 主要責任人不得調離。

11.2 如公司發行永續次級債券並出現預計不能按期償付永續次級債券利息時,可以採取如下措施:
(1) 不向普通股股東分配利潤;
(2) 不得減少註冊資本。

如相關適用法律法規及╱或監管機構對於債務融資工具的償債保障措施另有其他要求的,則應符合相關適用法律法規及╱或監管機構的要求。

12、發行公司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的授權事項
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並由董事會轉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按照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制度必須另行提請董事會或股東會批准的除外),在確保槓桿率、風險控制指標、流動性監管指標以及各類債務融資工具的限額等符合監管機構規定的前提下,在待償還債務融資工具限額以及決議有效期內,以公司股東利益最大化為原則,全權辦理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全部事項,包括但不限於:
(1) 依據適用的國家法律、法規及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公司股東會的決議,根據公司和相關市場的具體情況,制定及調整公司發行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的具體發行方案,包括但不限於確定和設立發行主體、發行時機、具體發行數量和方式、發行條款、產品方案、發行對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分期發行及多品種發行、各次╱各期╱各品種發行規模及期限的安排、發行價格、面值、利率確定和調整方式(包括永續次級債券和可續期債券等的續期期限利率確定和調整方式、利率調整機制等)、幣種、償付順序、定價方式、發行安排、(反)擔保函╱支持函╱維好協議及其他信用增信安排、評級安排、具體申購辦法、是否設置回售條款及贖回條款等特殊條款(包括永續次級債券和可續期債券等無固定期限品種的續期選擇權、續期期限、是否設置遞延支付利息選擇權以及強制付息事件等)、具體配售安排、募集資金用途、登記註冊、是否上市及上市場所、降低償付風險措施、償債保障措施、還本付息方式等與公司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發行有關的全部事宜;
(2) 聘請相關中介機構(如適用),簽署、執行、修改、完成與公司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相關的所有協議和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募集說明書、承銷協議、(反)擔保協議╱支持函╱維好協議等信用增信協議、債券契約、聘用中介機構的協議、受託管理協議、債券持有人會議規則、清算管理協議、登記託管協議、上市協議及其它法律文件等)以及根據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進行相關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於初步及最終債務融資工具發行備忘錄、與公司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相關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 決定和辦理境內外公司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的申報及上市事項(如適用),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監管部門的要求製作、修改、報送境內外公司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上市及公司、發行主體的申報材料,簽署相關申報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4) 除涉及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須由董事會或股東會重新表決的事項外,依據監管部門意見、政策變化或市場條件變化,對與公司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發行有關的事項進行相應調整,或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進行公司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發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5) 辦理與公司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發行及上市有關的其他相關事項。

上述授權自股東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發行債務融資工具一般性授權的股東會決議失效或上述授權事項辦理完畢之日止。

13、決議有效期
本決議有效期為自股東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2028年度股東會召開之日止。但若經營管理層已於授權有效期內決定且已向監管機構提出有關公司境內外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或部分發行申請,則原相關授權有效期延續至該債務融資工具獲得監管部門的發行批准、許可、註冊、備案或登記(如適用)並完成發行之日止。

本決議生效後,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的債務融資工具一般性授權同時終止。如根據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已經決定且公司已向監管機構提出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申請,原相關決議授權有效期延續至該債務融資工具獲得監管部門的發行批准、許可、註冊、備案或登記(如適用),並完成發行之日止。

原條款序號、內容 新條款序號、內容 變更理由
第十二條 公司貫徹落實依法 第十二條 公司貫徹落實依法 根據國務院國資委《關於全面治國方略,加強企業法治建設 治國方略,加強企業法治建設推進法治央企建設的意和合規管理,通過合規負責人 和合規管理,通過合規負責人 見》《關於進一步深化法治央制度落實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總法律顧問)制度落實法律法 企建設的意見》等文件,進一管、國有資產管理等部門規 規和行業監管、國有資產管理 步明確總法律顧問制度。

定,落實依法治企、依法經營 等部門規定,落實依法治企、
的法治工作要求,著力打造法 依法經營的法治工作要求,著
治企業,保障公司依法合規經 力打造法治企業,保障公司依
營和持續健康發展。 法合規經營和持續健康發展。

第十四條 本章程所稱高級管 第十四條 本章程所稱高級管 根據國務院國資委《關於全面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總裁、副總 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總裁、副總推進法治央企建設的意裁、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 裁、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 見》《關於進一步深化法治央書、合規負責人、首席風險 書、合規負責人(總法律顧 企建設的意見》等文件,進一官、首席信息官及董事會決議 問)、首席風險官、首席信息 步明確總法律顧問為公司高確認為高級管理人員的其他人 官及董事會決議確認為高級管 級管理人員。

員。 理人員的其他人員。

原條款序號、內容 新條款序號、內容 變更理由
第五十六條 公司的控股股 第五十六條 公司的控股股《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東、實際控制人應當依照法律 東、實際控制人應當依照法律
法規的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 法規的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 第六十八條:上市公司的重務,維護公司利益。 務,維護公司利益。 大決策應當由股東會和董事會依法作出。控股股東、實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 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應 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不得違當遵守下列規定:…… 當遵守下列規定:…… 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干預上市公司的正常決策程序,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 損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東的指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事 聯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本章 合法權益。

損害公司或者股東利益的行為 程干預公司的正常決策程序,
的,與該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合法權 第七十五條:……控股股承擔連帶責任。 益,不得影響公司經營管理的 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獨立性。 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
程和規定程序干涉上市公司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 的具體運作,不得影響其經
制的其他單位從事與公司相同 營管理的獨立性。

或者相近業務的,應當及時披
露相關業務情況、對公司的影
響、防範利益衝突的舉措等,
但不得從事可能對公司產生重
大不利影響的相同或者相近業
務。

原條款序號、內容 新條款序號、內容 變更理由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得利 第七十六條:……控股股
用其對公司的控制地位,牟取 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 其他單位從事與上市公司相
同或者相近業務的,應當及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時披露相關業務情況、對上
指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事 市公司的影響、防範利益衝
損害公司或者股東利益的行為 突的舉措等,但不得從事可
的,與該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能對上市公司產生重大不利
承擔連帶責任。 影響的相同或者相近業務。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
作》
4.2.8:……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對公司的
控制地位,牟取屬於公司的
商業機會。

第六十二條 公司下列提供財 第六十二條 公司下列提供財《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務資助行為,須經股東會審議 務資助行為,須經股東會審議 則》6.1.9:通過:…… 通過:……
原條款序號、內容 新條款序號、內容 變更理由
資助對象為公司合併報表範圍 資助對象為公司合併報表範圍 上市公司發生「財務資助」交內的控股子公司,且該控股子 內的控股子公司,且該控股子 易事項,除應當經全體董事公司其他股東中不包含公司的 公司其他股東中不包含公司的 的過半數審議通過外,還應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 當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三分聯人的,可以免於適用本條及 聯人的,可以免於適用本章程 之二以上董事審議通過,並第一百三十七條的相關規定。 關於財務資助審批程序的相關 及時披露。

…… 規定。……
財務資助事項屬於下列情形
之一的,還應當在董事會審
議通過後提交股東會審議:
……
資助對象為公司合併報表範
圍內的控股子公司,且該控
股子公司其他股東中不包含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
控制人及其關聯人的,可以
免於適用前兩款規定。

第九十九條 股東(包括股東 第九十九條 股東(包括股東《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決 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決 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範運權的股份數額行使表決權,每 權的股份數額行使表決權,每 作》2.1.12:一股份享有一票表決權。……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決權。……
原條款序號、內容 新條款序號、內容 變更理由
董事會、獨立董事、持有百分 董事會、獨立董事、持有百分 ……
之一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 之一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
或者依照法律法規設立的投資 或者依照法律法規設立的投資 徵集人應當按照公告格式的者保護機構可以公開請求股東 者保護機構可以公開請求股東 要求編製披露徵集公告和相委託其代為行使提案權、表決 委託其代為行使提案權、表決 關徵集文件,並按規定充分權等,徵集人應當依法依規披 權等。徵集人應當依法依規披 披露股東作出授權委託所需露徵集公告和相關徵集文件, 露徵集公告和相關徵集文件, 信息、徵集進展情況和結公司應當予以配合。 並按規定充分披露股東作出授 果,公司應當予以配合。

權委託所需信息(包括具體投 ……
徵集股東表決權應當向被徵集 票意向等)、徵集進展情況和
人充分披露具體投票意向等信 結果,公司應當予以配合。禁《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十六息。禁止以有償或者變相有償 止以有償或者變相有償的方式 條:
的方式徵集股東權利。除法定 徵集股東權利。除法定條件
條件外,公司不得對徵集表決 外,公司及股東會召集人不得 上市公司董事會、獨立董權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對徵集人設置條件,包括最低 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持股比例限制等。 決權股份的股東或者依照法
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
會規定設立的投資者保護機
構,可以向公司股東公開請
求委託其代為出席股東會並
代為行使提案權、表決權等
股東權利。除法律法規另有
規定外,上市公司及股東會
召集人不得對徵集人設置條
件。

原條款序號、內容 新條款序號、內容 變更理由
第一百二十四條 董事應當遵 第一百二十四條 董事應當遵《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二十守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對 守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對 四條:公司負有忠實義務,應當採取 公司負有忠實義務,應當採取
措施避免自身利益與公司利益 措施避免自身利益與公司利益 董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衝突,不得利用職權牟取不正 衝突,不得利用職權牟取不正 應當採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當利益。 當利益。 與公司利益衝突,不得利用
職權牟取不正當利益,不得
董事對公司負有下列忠實義 董事對公司負有下列忠實義 從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務: 務: 條列舉的違反對公司忠實義
務的行為。

…… ……
董事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
(五)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五)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 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己或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 己或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 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機會,但向董事會或者股東會 機會,但向董事會或者股東會 與其任職公司同類業務的,報告並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或 報告並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或 應當向董事會或者股東會報者公司根據法律法規及本章程 者公司根據法律法規及本章程 告,充分說明原因、防範自的規定,不能利用該商業機會 的規定,不能利用該商業機會 身利益與公司利益衝突的措的除外; 的除外;向董事會或者股東會 施、對上市公司的影響等,報告的內容應充分說明原因、 並予以披露。上市公司按照
…… 防範自身利益與公司利益衝突 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審議。

的措施及對公司的影響等,公
司應當披露前述內容;
……
原條款序號、內容 新條款序號、內容 變更理由
第一百三十一條 董事執行公 第一百三十一條 董事執行公《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二十司職務,給他人造成損害的, 司職務,給他人造成損害的, 六條:公司將承擔賠償責任;董事存 公司將承擔賠償責任;董事存
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也應 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也應 董事執行公司職務,給他人當承擔賠償責任。 當承擔賠償責任。 造成損害的,公司應當承擔
賠償責任;董事存在故意或
董事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 董事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 者重大過失的,也應當承擔法規或本章程規定,給公司造 法規或本章程規定,給公司造 賠償責任。

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 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
任。 任,公司董事會應當採取措施 董事執行公司職務違反法律
追究其法律責任。 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給
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
賠償責任,公司董事會應當
採取措施追究其法律責任。

原條款序號、內容 新條款序號、內容 變更理由
第一百三十三條 董事會行使 第一百三十三條 董事會行使 根據國資委關於「三重一大」下列職權:…… 下列職權:…… 黨委前置研究討論事項的相
關規定,年度預決算方案由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三)決定公司的年度預算方 公司黨委會前置研究後提交資方案;…… 案、決算方案、經營計劃和投 董事會決策。

資方案;……
(十)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 根據國務院國資委《關於全面
裁、董事會秘書,並決定其報(十)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推進法治央企建設的意酬事項和獎懲事項;根據總裁 裁、董事會秘書,並決定其報 見》《關於進一步深化法治央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 酬事項和獎懲事項;根據總裁 企建設的意見》等文件,進一司副總裁、財務負責人、合規 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 步明確總法律顧問為公司高負責人、首席風險官、首席信 司副總裁、財務負責人、合規 級管理人員。

息官等高級管理人員,並決定 負責人(總法律顧問)、首席風
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險官、首席信息官等高級管理
人員,並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
懲事項;
……
原條款序號、內容 新條款序號、內容 變更理由
第一百三十六條 董事會應當 第一百三十六條 董事會應當《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確定對外投資、收購出售資 確定對外投資、收購出售資 則》6.1.9:產、資產抵押、對外擔保事 產、資產抵押、對外擔保事
項、提供財務資助、關聯交 項、提供財務資助、關聯交 上市公司發生「財務資助」交易、對外捐贈等權限,建立嚴 易、對外捐贈等權限,建立嚴 易事項,除應當經全體董事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序;重大投 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序;重大投 的過半數審議通過外,還應資項目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專 資項目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專 當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三分業人員進行評審,並報股東會 業人員進行評審,並報股東會 之二以上董事審議通過,並批准。 批准。 及時披露。

董事會有權批准如下重大事 董事會有權批准如下重大事 財務資助事項屬於下列情形項: 項: 之一的,還應當在董事會審
議通過後提交股東會審議:
…… …… ……
(四)除本章程第六十二條規定(四)除本章程第六十二條規定 資助對象為公司合併報表範之外的其他提供財務資助行 之外的其他提供財務資助行 圍內的控股子公司,且該控為;…… 為;…… 股子公司其他股東中不包含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
前款第(一)(二)(四)項所述 前款第(一)(二)(四)項所述 控制人及其關聯人的,可以重大事項不包括日常經營活動 重大事項不包括日常經營活動 免於適用前兩款規定。

相關的電腦設備及軟件、辦公 相關的電腦設備及軟件、辦公
設備、運輸設備等的購買和出 設備、運輸設備等的購買和出
售,以及證券自營買賣、證券 售,以及證券自營買賣、證券
承銷和上市推薦、資產管理、 承銷和上市推薦、資產管理、
私募投資基金業務、融資融券 私募投資基金業務、融資融券
等日常經營活動所產生的交 等日常經營活動所產生的交
易。…… 易,不包括資助對象為公司合
併報表範圍內的控股子公司,
且該控股子公司其他股東中不
包含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
制人及其關聯人的財務資助。

……
原條款序號、內容 新條款序號、內容 變更理由
第一百五十九條 公司董事會 第一百五十九條 公司董事會
設置戰略與可持續發展委員 設置戰略與可持續發展委員
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審計委 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審計委
員會、提名委員會和薪酬與考 員會、提名委員會和薪酬與考
核委員會等專門委員會。專門 核委員會等專門委員會。專門
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依照法 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依照法
律法規、本章程和董事會授權 律法規、本章程和董事會授權
履行職責,專門委員會工作規 履行職責,專門委員會工作規
則由董事會負責制定。 則由董事會負責制定。

專門委員會成員全部由董事組 專門委員會成員全部由董事組 根據公司管理需要及增強靈成,其中戰略與可持續發展委 成,其中戰略與可持續發展委 活性,不再明確董事會專門員會成員七名,由董事長擔任 員會成員五至七名,由董事長 委員會的具體人數。

召集人(主席);風險管理委員 擔任召集人(主席);風險管理
會成員七名;審計委員會成員 委員會成員五至七名;審計委
五名(其中獨立董事三名),均 員會成員五至七名(其中獨立
為非執行董事,由獨立董事中 董事三至四名),均為非執行
會計專業人士擔任召集人(主 董事,由獨立董事中會計專業
席);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及提 人士擔任召集人(主席);薪酬
名委員會成員各五名(其中獨 與考核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
立董事各三名),由獨立董事 員各五至七名(其中獨立董事
擔任召集人(主席)。 各三至四名),由獨立董事擔
任召集人(主席);董事會審計
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及
提名委員會中獨立董事須佔多
數。

原條款序號、內容 新條款序號、內容 變更理由
第一百六十四條 提名委員會 第一百六十四條 提名委員會《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四十負責擬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負責擬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七條:的選擇標準和程序,對董事、 的選擇標準和程序,充分考慮
高級管理人員人選及其任職資 董事會的人員構成、專業結構 提名委員會負責擬定董事、格進行遴選、審核,並就下列 等因素,對董事、高級管理人 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標準和事項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員人選及其任職資格進行遴 程序,充分考慮董事會的人選、審核,並就下列事項向董 員構成、專業結構等因素。

…… 事會提出建議: 提名委員會對董事、高級管
理人員人選及其任職資格進
董事會對提名委員會的建議未 …… 行遴選、審核,並就下列事
採納或者未完全採納的,應當 項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在董事會決議中記載提名委員 董事會對提名委員會的建議未
會的意見及未採納的具體理 採納或者未完全採納的,應當《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二十由,並進行披露。 在董事會決議中記載提名委員 條:
會的意見及未採納的具體理
由,並進行披露。公司在披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
董事候選人情況時,應當同步 任上市公司的董事:……
披露董事會提名委員會的審核
意見。 上市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
應當對董事候選人是否符合
任職資格進行審核。上市公
司在披露董事候選人情況
時,應當同步披露董事會提
名委員會的審核意見。

原條款序號、內容 新條款序號、內容 變更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司設總裁 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司設總裁 根據國務院國資委《關於全面一名、副總裁若干名。 一名、副總裁若干名。 推進法治央企建設的意見》《關於進一步深化法治央
公司總裁、副總裁、財務負責 公司總裁、副總裁、財務負責 企建設的意見》等文件,進一人、董事會秘書、合規負責 人、董事會秘書、合規負責人 步明確總法律顧問為公司高人、首席風險官、首席信息官(總法律顧問)、首席風險官、 級管理人員。

以及董事會決議確認為高級管 首席信息官以及董事會決議確
理人員的其他人員為公司高級 認為高級管理人員的其他人員
管理人員,由董事會決定聘任 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
或解聘。非獨立董事可受聘兼 會決定聘任或解聘。非獨立董
任高級管理人員。 事可受聘兼任高級管理人員。

第一百七十條 總裁對董事會 第一百七十條 總裁對董事會 同上
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副總裁、財務負責人、合 公司副總裁、財務負責人、合
規負責人、首席風險官、首席 規負責人(總法律顧問)、首席
信息官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風險官、首席信息官及其他高
(董事會秘書除外); 級管理人員(董事會秘書除
外);……
……
原條款序號、內容 新條款序號、內容 變更理由
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設合規總 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設合規總
監,是公司的合規負責人,直 監,是公司的合規負責人,直
接向董事會負責,並履行總法 接向董事會負責。合規總監對
律顧問職責。合規總監對公司 公司及其工作人員的經營管理
及其工作人員的經營管理和執 和執業行為的合規性進行審「總法律顧問」相關內容單列業行為的合規性進行審查、監 查、監督和檢查。合規總監不 一條,此處刪除。

督和檢查。合規總監不得兼任 得兼任與合規管理職責相衝突
與合規管理職責相衝突的職 的職務,不得負責管理與合規
務,不得負責管理與合規管理 管理職責相衝突的部門。

職責相衝突的部門。

第一百八十三條 合規總監履 第一百八十三條 合規總監履
行以下職責:…… 行以下職責:……
(十二)公司召開董事會及有關(十二)公司召開董事會及有關
專門委員會會議、總裁辦公會 專門委員會會議、總裁辦公會
議、涉及公司「重大事項決 議、涉及公司「重大事項決
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 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
根據公司管理需要,明確合
安排、大額資金使用」事項的 安排、大額資金使用」事項的
規總監可出席黨委會,並有
會議、經營管理層有關專門委 會議(如黨委會)、經營管理層
權在有關會議上發表意見。

員會會議、各類經營管理專題 有關專門委員會會議、各類經
將合規總監對於相關法律問
會議、有助於合規總監充分履 營管理專題會議、有助於合規
題提出法律意見的職責併入
職的其他會議,或者合規總監 總監充分履職的其他會議,或
總法律顧問職責。

要求參加或者列席的會議的, 者合規總監要求參加或者列席
應當提前通知合規總監;合規 的會議的,應當提前通知合規
總監有權根據履職需要參加或 總監;合規總監有權根據履職
列席有關會議,查閱、複製有 需要參加或列席有關會議並提
關文件、資料;董事會審議事 出意見,查閱、複製有關文
項涉及法律問題的,合規總監 件、資料;
應列席會議並提出法律意見;
原條款序號、內容 新條款序號、內容 變更理由
新增條款,後續序號順延 第一百八十五條 公司總法律 根據國務院國資委《關於全面顧問全面領導公司法律管理工推進法治央企建設的意
作,統一協調處理經營管理中 見》《關於進一步深化法治央
的法律事務,有權根據履職需 企建設的意見》等文件,進一
要參加或列席董事會及各專門 步明確總法律顧問為公司高
委員會、黨委會、總裁辦公會 級管理人員,明確其履職要
議等會議並提出意見。 求等內容。

第一百八十六條 高級管理人 第一百八十七條 高級管理人《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員執行公司職務,給他人造成 員執行公司職務,給他人造成 則》4.3.13:損害的,公司將承擔賠償責 損害的,公司將承擔賠償責
任;高級管理人員存在故意或 任;高級管理人員存在故意或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上者重大過失的,也應當承擔賠 者重大過失的,也應當承擔賠 市公司職務違反法律法規或償責任。 償責任。 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
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
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 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 任,公司董事會應當採取措違反法律法規或本章程,給公 違反法律法規或本章程,給公 施追究其法律責任。……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 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
責任。 責任,公司董事會應當採取措
施追究其法律責任。

原條款序號、內容 新條款序號、內容 變更理由
第三十八條 股東會審議有關 第三十八條 股東會審議有關《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股東不 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股東不 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應當參與投票表決,其所代表 應當參與投票表決,其所代表 範運作》2.1.21: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不計入有 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不計入有
效表決總數;股東會決議的公 效表決總數;股東會決議的公 ……
告應當充分披露非關聯股東的 告應當充分披露非關聯股東的
表決情況。 表決情況。 公司股東會審議下列影響中
小投資者利益的重大事項
…… …… 時,應當對除公司董事、高
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
股東會審議影響中小投資者利 股東會審議下列影響中小投資 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益的重大事項時,應當對除公 者利益的重大事項時,應當對 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的表決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 除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 情況單獨計票並披露: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五 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
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一)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東的表決單獨計票並披露。 他股東的表決單獨計票並披 董事的報酬事項;露:
股東買入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 (二)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
違反《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第一(一)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董 所;款、第二款規定的,該超過比 事的報酬事項;
例部分的股份在買入後的三十 (三)因會計準則變更以外的
六個月內不得行使表決權,且(二)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 原因作出會計政策、會計估不計入出席股東會有表決權的 所; 計變更;
股份總數。

(三)因會計準則變更以外的原
因作出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
更;
原條款序號、內容 新條款序號、內容 變更理由
董事會、獨立董事、持有百分(四)相關方變更承諾的方案;(四)相關方變更承諾的方之一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 案;
或者依照法律法規設立的投資(五)制定利潤分配政策、利潤
者保護機構可以公開請求股東 分配方案; (五)制定利潤分配政策、利委託其代為行使提案權、表決 潤分配方案;
權等。徵集人應當依法依規披(六)關聯交易、提供擔保(不
露徵集公告和相關徵集文件, 含對合併報表範圍內子公司提(六)關聯交易、提供擔保公司應當予以配合。 供擔保)、委託理財、提供財(不含對合併報表範圍內子務資助、募集資金使用、股票 公司提供擔保)、委託理
徵集股東投票權應當向被徵集 及其衍生品種投資等重大事 財、提供財務資助、募集資人充分披露具體投票意向等信 項; 金使用、股票及其衍生品種
息。禁止以有償或者變相有償 投資等重大事項;
的方式徵集股東權利。除法定(七)證券發行方案、重大資產
條件外,公司不得對徵集投票 重組方案、管理層收購、股權(七)證券發行方案、重大資權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回 產重組方案、管理層收購、購股份方案、分拆所屬子公司 股權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
上市方案; 劃、回購股份方案、分拆所
屬子公司上市方案;
(八)公司擬決定其股票不再在
證券交易所交易; (八)公司擬決定其股票不再
在本所交易;
(九)獨立董事認為有可能損害
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事項; (九)獨立董事認為有可能損
害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事
(十)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事 項;
項。

原條款序號、內容 新條款序號、內容 變更理由
股東買入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十)法律法規、本所相關規
違反《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第一 定要求的其他事項。

款、第二款規定的,該超過比
例部分的股份在買入後的三十《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六個月內不得行使表決權,且 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
不計入出席股東會有表決權的 範運作》2.1.12:
股份總數。

……
董事會、獨立董事、持有百分
之一以上有表決權股份的股東 徵集人應當按照公告格式的
或者依照法律法規設立的投資 要求編製披露徵集公告和相
者保護機構可以公開請求股東 關徵集文件,並按規定充分
委託其代為行使提案權、表決 披露股東作出授權委託所需
權等。徵集人應當依法依規披 信息、徵集進展情況和結
露徵集公告和相關徵集文件, 果,公司應當予以配合。

並按規定充分披露股東作出授 ……
權委託所需信息(包括具體投
票意向等)、徵集進展情況和《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十六
結果,公司應當予以配合。禁 條:
止以有償或者變相有償的方式
徵集股東權利。除法定條件
外,公司及股東會召集人不得
對徵集人設置條件,包括最低
持股比例限制等。

原條款序號、內容 新條款序號、內容 變更理由
上市公司董事會、獨立董
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
決權股份的股東或者依照法
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
會規定設立的投資者保護機
構,可以向公司股東公開請
求委託其代為出席股東會並
代為行使提案權、表決權等
股東權利。除法律法規另有
規定外,上市公司及股東會
召集人不得對徵集人設置條
件。

6099
2025年度股東會通告
茲通告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正假座中國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一路111號招商證券大廈舉行2025年度股東會(「年度股東會」),藉以審議及批准下列決議案:
普通決議案
1. 審議及批准本公司202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2. 審議及批准本公司獨立董事2025年度述職報告。

3. 審議及批准本公司2025年年度報告。

4. 審議及批准關於本公司202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

5. 審議及批准關於本公司2026年中期利潤分配授權的議案。

6. 審議及批准關於本公司2026年度自營投資額度的議案。

7. 審議及批准關於聘請本公司2026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8. 審議及批准關於本公司2026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8.01 預計與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
8.02 預計與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含重要上下游企業,不含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日常關聯交易;
8.03 預計與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的日常關聯交易;8.04 預計與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關聯方的日常關聯交易;8.05 預計與本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近親屬的日常關聯交易;及8.06 預計與其他關聯方的日常關聯交易。

9. 審議及批准關於招商證券國際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全資附屬公司2026年度擔保授權方案的議案。

10. 審議及批准關於制定《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議案。

特別決議案
11. 審議及批准關於向董事會授出增發本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權的議案。

12. 審議及批准關於向董事會授出本公司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一般性授權的議案:12.01.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主體及發行方式;
12.02.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規模;
12.03.債務融資工具的品種;
12.04.債務融資工具的期限;
12.05.債務融資工具的利率;
12.06.擔保及其他增信安排;
12.07.募集資金用途;
12.08.發行價格;
12.09.發行對象;
12.10.債務融資工具上市;
12.11.債務融資工具的償債保障措施;
12.13.決議有效期。

13. 審議及批准關於修訂《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議案。

14. 審議及批准關於修訂《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以累積投票制表決的普通決議案
15. 審議及批准關於選舉本公司第八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的議案:
15.01 建議委任陶武先生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及
15.02 建議委任高宏先生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承董事會命
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朱江濤
董事長
中國深圳
2026年6月5日
附註:
1. 出席年度股東會的資格及股東登記日期。

(1) 為釐定有權出席年度股東會的H股股東,本公司將於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至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包括首尾兩天)暫停辦理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手續,期間將不會進行H股股份過戶手續。所有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須於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四時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H股證券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於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名列本公司H股股東名冊的H股股東均有權出席年度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

(2) 有關本公司A股股東有權出席年度股東會之股權登記日及安排,將於中國境內另行公佈確定。

2. 委任代表
(1) 凡有權出席年度股東會並於會上表決的股東,均有權委任一人或多名人士(該人士毋須為本公司股東)作為其股東代表,代為出席年度股東會及於會上表決。委任超過一名股東代表的股東,其股東代表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

(2) 股東如欲委任代表出席年度股東會,應以書面形式委託代表,並由委託人親自簽署或由其書面形式委託的代表簽署委任代表的委託書。如委託人為法人,則委託書上應加蓋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授權的人士簽署。如委託書由委託人的代表簽署,則授權該代表簽字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須經過公證。

(3) 經公證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及代表委任表格最遲須在年度股東會指定舉行時間前24小時送達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方為有效。

3. 出席年度股東會的登記程序
(1) 個人股東親自出席年度股東會的,應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或股票賬戶卡。委託代表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及股東代表委任表格。

(2) 若股東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文件及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出席年度股東會的,代表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書面授權委託書。

4. 以投票方式表決
根據上市規則第13.39(4)條規定,除主席以誠實信用的原則做出決定,容許純粹有關程序或行政事宜的決議案以舉手方式表決外,股東會上,股東所作的任何表決必須以投票方式進行。因此,年度股東會主席將根據本公司公司章程第112條的規定,要求以投票表決方式就年度股東會上提呈的所有決議案進行表決。(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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