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中国新消费集团(08275):盈利警告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HINA NEW CONSUMPTION GROUP LIMITED 中國新消費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275) 盈利警告 本公告由中國新消費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稱為「本集團」)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的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第17.10條及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GEM上市規則)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告知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潛在投資,根據對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所作之初步審閱,本集團預期於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將錄得淨虧損介乎約22百萬元至約30百萬元,而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則為淨虧損31百萬元。董事會認為,淨虧損主要歸因於(i)建築合約收入大幅下降約88.6%,由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156.2百萬元,降至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17.9百萬元;及(ii)毛利率由約22%大幅下降至約104%之毛損率,此乃源於房地產市場整體下行,以及本集團於期內承接的項目價值及項目利潤率減少所致。 本公司仍在落實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中期業績。本公告所載資料乃以董事會經參考目前可獲得之資料及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未經本集團核數師審核或審閱,亦未經董事會審核委員會確認,並可予調整)後所作之初步評估為基礎。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務請細閱本公司中期業績公告,預期將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刊發該公告。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在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謹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中國新消費集團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廖雯 香,二零二六年六月十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括執行董事廖雯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賀丁丁先生、陳梓烯女士及馬國華先生。 本公告的資料乃遵照GEM上市規則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願就本公告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沒有誤導或欺詐成分,且並無遺漏任何事項,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本公告將由其刊登日計最少一連七天於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www.hkexnews.hk 內之「最新上市公司公告」頁內刊登,並於本公司網站www.irasia.com/listco/hk/chinanewcons 內刊登。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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