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3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时间:2026年06月12日 21:10:21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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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5 浙江大农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浙江大农(股票代码:920855)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4,733,3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5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3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1:00 李子园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李子园(股票代码:605337)公布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基于此,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90,102,598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6,945,462股,以383,157,136股为基数计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126,141.28(含税)。

(2)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处理依据及计算公式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按照扣除回购股份数后的股份数383,157,136股为基数进行分配。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每股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83,157,136×0.23)÷390,102,598≈0.23元/股。

②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和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因此,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3)÷(1+0)=(前收盘价格-0.23)元/股
即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3)元/股

【20:55 国信证券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国信证券(股票代码:002736)公布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次实施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41,743,0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本次分红派息前公司总股本为10,241,743,060股,分红派息后总股本不变。

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2日。


【20:10 雅化集团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雅化集团(股票代码:002497)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249,800股后的1,143,312,7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QFII RQFII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注】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2日

【20:10 中国海诚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2股)】

中国海诚(股票代码:002116)公布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65,794,0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19309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1.97378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3861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19309元;持股
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465,794,04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58,952,858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6月22日。


【19:35 北元化工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北元化工(股票代码:601568)公布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972,222,22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8,611,111.20元。


【19:35 美思德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美思德(股票代码:603041)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8日)登记的总股本
183,147,69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999,953股之后,以181,147,7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737,728.68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不变。

(2)除权(息)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81,147,739×0.12÷183,147,692≈0.12元/股
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2)÷(1+0)=前收盘价格-0.12

【19:30 大庆华科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大庆华科(股票代码:000985)公布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9,639,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月23日。


【19:30 纳尔股份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纳尔股份(股票代码:002825)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1,940,62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847,200股后339,093,4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公司A股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40,691,211.24元=339,093,427股×0.12元/股;按公司A股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即40,691,211.24元÷341,940,627股×10股=1.190008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因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采用保持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因此,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90008元/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2日。


【19:30 盐田港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盐 田 港(股票代码:000088)公布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等情况
1.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该公司”)
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股东会同意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99,483,3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1.07元(含税),本次分配556,344,718.02元。公司2025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
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与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6月23日。


【19:30 深粮控股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深粮控股(股票代码:000019)公布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52,535,2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2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股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1.08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2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
汇率将按照股东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26年5月20日的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731)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6月22日。

本次权益分派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6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4日。


【19:30 滨江集团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滨江集团(股票代码:002244)公布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11,443,8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
0.68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每10股派0.61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36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8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6月22日。


【19:05 思林杰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思林杰(股票代码:688115)公布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调整前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2025年度公司每10股派送红股4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原因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为更好地回报股东,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增加现金分红。本次调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后的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三)调整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3,430.7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6,185,968.06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2025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7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每10股派送红股4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6月12日,公司总股本为66,67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66,890.00元(含税)、拟派送红股合计26,668,000股。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14,667,400.00元)总额为19,134,290.00元(含税)。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为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9,134,290.0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2026年6月12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9,134,290.0034,693,993.978,459,260.81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003,430.7015,273,060.858,984,430.0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86,185,968.0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62,287,544.78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C)4,751,353.3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注销总额(元)(D)62,287,544.7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3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E=D/C)1,310.94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元)169,324,818.2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 否在3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611,625,851.1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 营业收入比例(%)27.6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 营业收入比例(H)是否在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9:00 江天化学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江天化学(股票代码:300927)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7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3日。


【19:00 太龙股份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太龙股份(股票代码:300650)公布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之日公司的总股本241,402,6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8日;
2、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2日。


【19:00 浙江华业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浙江华业(股票代码:301616)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8日。


【19:00 通裕重工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通裕重工(股票代码:300185)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8日)的总股本4,036,200,167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40,748,300股后的总股本3,995,451,8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18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0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2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2日。


【18:30 宏力达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宏力达(股票代码:688330)公布宏力达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归属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40,000,000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701,068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39,298,9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077,508.72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宏力达关于调整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后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39,298,932×0.46)÷140,000,000≈0.458元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458)÷(1+0)=前收盘价格-0.458元/股。


【18:30 茂莱光学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茂莱光学(股票代码:688502)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等权利。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2,800,57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248,093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52,552,478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714,693.84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52,552,478×0.280)÷52,800,571≈0.279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79元/股。


【18:30 爱博医疗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爱博医疗(股票代码:688050)公布688050爱博医疗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归属的34,56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6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由归属前的193,403,175股增加至193,437,735股。根据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本次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前的公司总股本193,437,735股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42,800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93,294,935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1,854,379.20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股票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是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因本次利润分派方案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故公司流通股份不会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计算公式如下: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即(193,294,935×0.32)÷193,437,735≈0.32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32)÷(1+0)=(前收盘价格-0.3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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