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胜宏科技:海外监管公告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关于增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

时间:2026年06月12日 22:30:39 中财网
原标题:胜宏科技:海外监管公告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关于增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Victory Giant Technology (HuiZhou) Co., Ltd.
勝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47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勝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 http://www.szse.cn /)及巨潮資訊網 ( www.cninfo.com.cn )所發佈之《勝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勝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增加使用閒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勝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增加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額度的公告》《勝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增加開展外匯套期保值業務額度的可行性分析報告》《勝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統一採用中國企業會計準則編製財務報告的公告》《勝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公告》《勝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的通知》,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勝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執行董事
陳濤先生
香,2026年6月12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括:(i)執行董事陳濤先生、趙啟祥先生、陳勇先生及王海燕女士;(ii)非執行董事劉春蘭女士;及(iii)獨立非執行董事謝蘭軍先生、謝玲敏博士、張繼海博士及王庭聰先生。

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2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2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29日以微信、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议案一《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 5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业务、供应链金融、项目贷款、信用证业务、跨境融资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陈涛先生依法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18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委托理财额度,本次增加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亿元,其中新增不超过 1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三《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鉴于目前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增加不超过 26亿美元(或等值港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本次增加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度不超过 30亿美元,其中新增的不超过 26亿美元额度含等值港币。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并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通过议案四《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 H 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改《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为办理上述事项之目的,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等事宜,授权期限自相关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五《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及全体员工多元化政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中《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六《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 鉴于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已基本趋同,公司自 2026年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公司拟聘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并有资格为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因此,公司将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通过议案七《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不超过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当天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5%的限额内,可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单独或同时发行、配发及处理 H 股股份及/或购股权(包括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 H 股新股的其他证券),以及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或公司任何股东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孰早)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九《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使公司享有可于适宜时机回购公司股份的灵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公司股份的无条件和一般性授权,董事会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不超过公司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一般性授权当天的已发行 A 股股份数目(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10%及已发行 H股股份数目(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10%的限额内,决定是否回购 A 股和/或 H 股股份并制定回购方案。董事会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调整或终止相关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目、回购时机、回购期间等,并全权办理有关回购股份并注销或持作库存股份的全部事宜,包括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或公司任何股东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孰早)止。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审议通过议案十《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6月 13日
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3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6年6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增加不超过 180亿元(或等值外币)用于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亿元,其中拟新增不超过 1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目的
在行业对高端产能的需求持续增加的背景下,公司快速推进国内外扩产项目。

但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具有阶段性,资金将根据工程进度逐步投入。为优化资金管理、提升短期财务收益,同时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拟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本次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18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亿元,其中拟新增不超过 1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拟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投资范围严格限定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等)。
(四)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包括不限于部分暂时闲置的 H股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将严格进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及时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专项风险控制制度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投资范围严格限定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等)。
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所采取的阶段性措施。相关资金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且不会影响公司主业发展和正常运营。

四、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原因及合理性
在行业对高端产能的需求持续增加的背景下,公司快速推进国内外扩产项目。

但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具有阶段性,资金将根据工程进度逐步投入。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较于将资金存放于活期账户,公司通过现金管理有望获得更高收益,从而提升公司整体财务效益,维护股东利益。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拟投向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并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增加不超过 180亿元(或等值外币)用于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其中拟新增不超过 1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该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6月 13日
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6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鉴于目前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增加不超过 26亿美元(或等值港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本次额度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亿美元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预测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 4亿美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鉴于目前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 26亿美元(或等值港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本次增加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度不超过 30亿美元,其中拟新增不超过 26亿美元或等值港币的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本次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目的
鉴于目前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基于实际经营以及财务情况进行测算,公司拟增加不超过 26亿美元(或等值港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本次增加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度不超过 30亿美元,其中拟新增不超过 26亿美元或等值港币的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主要涉及的币种和业务品种
公司拟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且仅限于公司实际业务所使用的主要币种,主要为美元、港币等。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风险等级较低。

4、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A股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并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导致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2、风险控制
(1)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档案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控制业务风险,保证制度有效执行。

(3)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限度避免产生汇兑损失。

(4)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5)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货款逾期的现象,尽量将延期交割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6)公司财务中心作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日常管理部门,要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整理出应对方案并上报管理层。对于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公司财务中心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公司管理层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提出解决方案。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财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6月 13日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背景及目的
鉴于目前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确定影响,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经审慎考虑,在保证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增加公司财务稳健性,提高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

2、交易金额、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不超过 26亿美元(或等值港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本次额度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亿美元(其中,新增不超过26亿美元或等值港币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交易方式
公司拟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且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港币等。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风险等级较低。

4、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 A股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二、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 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 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三、风险控制
(1)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档案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控制业务风险,保证制度有效执行。

(3)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限度避免产生汇兑损失。

(4)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5)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货款逾期的现象,尽量将延期交割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6)公司财务中心作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日常管理部门,要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整理出应对方案并上报管理层。对于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公司财务中心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公司管理层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提出解决方案。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财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五、增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涉及大量外币结算,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影响明显,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公司本次增加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6月 12日
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4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两地上市,本公司一直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披露相关财务资料,仅在准备申请 H股发行期间同时聘用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披露相关财务资料。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 4.11(c)条及第 19A.31(4)条,在中国内地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以下简称“中国发行人”)可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而已在香港联交所作主要上市的中国发行人如已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年度财务报表,则可由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前提是中国发行人已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年度财务报表。具体包括:按照相互认可协议,一家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其已获认可适宜担任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公司的核数师或申报会计师,并且是香港法例第 588章《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第 20ZT条所述之认可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具有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涵义)。鉴于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已基本趋同,且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1日完成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再无实际需求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另行编制财务报告。为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效率、简化财务编制流程、节约披露成本及审计费用,公司拟自 2026年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

二、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业绩或财务状况均不会构成任何重大影响,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于 2025年 7月 29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五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以及于 2025年 8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同意聘请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并拟聘任其担任公司完成 H股发行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境外审计机构。鉴于公司已完成 H股上市,香港立信的工作内容已全部完成,其聘任期相应结束。结合目前公司将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的实际情况,且本公司拟续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并具备为中国注册成立于香港上市的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因此,公司将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基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表准则已实现实质性趋同,相关政策文件亦支持中国企业采用中国准则编制 H股财务报告,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有利于提升信息披露效率、简化财务编制流程、节约披露成本及审计费用。因此,且不会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一致同意公司自 2026年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6月 13日

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48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 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 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 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 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 10%的比例连带责任。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滕海军
拟签字会计师:张正才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聃
滕海军先生 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3年度开始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2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份。

张正才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度开始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份
徐聃女士 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度开始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6份,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3份。

2、上述人员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
3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复杂程度、所需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综合考虑,并结合市场行情等,经双方协商后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简介、证照和资质等相关资料,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职业操守,诚信状况较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6年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6月 13日
证券代码:胜宏科技 证券简称:300476 公告编号:2026-057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2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23日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6年 6月 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向 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股东会相关通知。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胜宏科技研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 50 亿元授信 额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5.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4)
5.0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5.02《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5.0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5.04《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6.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7.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8.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6-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4日(星期三)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胜宏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一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6月24日 16:00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5、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溪瑶 周响来
电话:0752-3761918
传真:0752-3761928
E-mail:[email protected]
6、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06月 13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476”,投票简称为“胜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 06月 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06月 29日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 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2.00《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 分行申请 50 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3.00《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4.00《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 案》   
5.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4)   
5.0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5.02《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5.0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5.04《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 度>的议案》   
6.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议案》   
7.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股 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8.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股 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备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全名及地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2、填写完整的参会登记表及相应资料应于 2026年 6月 24日下午 16:00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送到公司,地址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胜宏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3、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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