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容大科技:建议罢免核数师

时间:2026年06月12日 22:35:21 中财网
原标题:容大科技:建议罢免核数师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Rongta Technology (Xiamen) Group Co., Ltd.
容大合眾(廈門)科技集團股份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881)
建議罷免核數師
本公告乃由容大合眾(廈門)科技集團股份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51(4)條作出。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7日、2026年4月30日及2026年5月29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括)延遲刊發年度業績及本公司股份已自2026年4月1日上午9時暫停在聯交所買賣(統稱「該等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的涵義與該等公告所界定相同。

建議罷免核數師
本公司董事會宣佈,待本公司將予召開及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上通過相關決議案後,罷免羅兵咸永道(「羅兵咸永道」)作為本公司核數師的職務(「建議罷免」)。

羅兵咸永道自本公司籌備於聯交所上市已獲委任為本公司核數師,並自本公司上市獲進一步委任,其任期將直至本公司首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為止。

過程中對本公司若干交易的關注,而在羅兵咸永道的建議下,審核委員會聘請獨立調查機構進行獨立調查。獨立調查已告完成,而最終報告已於2026年5月底提供予羅兵咸永道。然而,儘管自向羅兵咸永道提供最終報告及所需資料後已過去相當長的時間,羅兵咸永道未能就完成年度業績的審計工作提供明確或建議的時間表。本公司及審核委員會一直積極嘗試與羅兵咸永道解決該事宜,以完成年度業績的審計工作,但羅兵咸永道仍未能回應本公司的要求。

經董事會及審核委員會審慎周詳考慮後,鑒於編製年度業績的時間過長,且羅兵咸永道未能提供本公司所要求完成年度業績審計工作的明確或建議時間表,董事會認為,終止與羅兵咸永道的審計關係並於建議罷免後物色合適的新核數師填補空缺,以避免進一步延誤刊發年度業績,乃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股東」)整體的最佳利益。

除上文所披露外,(i)董事會及審核委員會確認本公司與羅兵咸永道之間並無其他意見分歧;及(ii)就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概無有關建議罷免的事宜或情況須提請股東垂注。

建議罷免須待於股東特別大會上通過批准解聘的普通決議案後,方可作實。

審計進展
本公司正物色合適人選以填補因建議罷免而產生的核數師臨時空缺。一旦確定替代人選,本公司將另行刊發公告。目前,審計工作已全面暫停。一旦委任新核數師,本公司將繼續盡最大努力盡快完成審計程序。本公司將適時就有關審計程序的任何重大進展刊發進一步公告,括預期完成審計的日期及預期刊發年度業績的日期(按適用情況)。

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涵義
根據本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第196條,股東可於按照公司章程召開及舉行的任何股東大會上,通過普通決議案於任何會計師事務所任期屆滿前將其解聘。

根據上市規則第13.88條,(a)未獲股東於股東大會事先批准,本公司不可於核數師任期屆滿前罷免核數師;(b)本公司必須將建議罷免核數師的通函連同核數師的任何書面申述,於股東大會舉行前至少10個?業日寄予股東;及(c)本公司必須容許核數師出席股東大會,並於會上向股東作出書面及╱或口頭申述。

此,本公司將向股東寄發一份通函,其中(其中括)載有關於建議罷免的進一步資料連同股東特別大會通告,亦將向羅兵咸永道寄發有關副本,邀請其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向股東作出書面或口頭陳述(如有)。

股東特別大會
本公司將召開及舉行股東特別大會,以考慮及酌情批准建議罷免。載有建議罷免之進一步資料的通函連同股東特別大會通告,預期將適時寄發予股東。

繼續暫停交易
本公司股份已自2026年4月1日上午9時於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本公司刊發年度業績為止。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容大合眾(廈門)科技集團股份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許開明
香,2026年6月12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許開明先生、林燕琴女士及傅劍芳先生;本公司職工代表董事為柴菱女士;以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林駿華博士、黃立勤博士及賴少娟博士。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