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BHCC HOLDING(01552):有关支付投标保证金之须予披露交易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 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 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BHCC Holding Limited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1552) 有關支付投標保證金之須予披露交易 繳納投標保證金 本公司欣然宣佈,於2026年6月12日,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BHCC Project 2連同ECO Energy已共同 向招標人提交投標,以競投租賃該土地作發展位於新加坡之公民及社區機構(外籍勞工宿舍)用途。 根據投標條件,投標保證金(包括由BHCC Project 2支付約3,500,000新加坡元(相當於約21,000,000港 元)之BHCC應佔投標保證金)須不少於投標價之5%,並已支付予招標方。倘投標獲接納,投標保證 金將構成履約保證金,並將繼續作為成功投標人妥善及忠實履行合約之保證,直至成功投標人根據投 標條款支付相等款項為止。倘投標未獲接納,投標保證金將於授標後十四日內獲解除。 上市規則的影響 由於支付BHCC保證金的最高適用百分比(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5%但低於25%,因此支付 BHCC保證金將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本公司須揭露的交易。據此,支付BHCC保證金須遵守 《上市規則》第14章的報告及公告規定。 繳納投標保證金 本公司欣然宣佈,於2026年6月12日,本公司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BHCC Project 2連同另一名投標人已共同向招標方提交投標,以競投租賃該土地作發展位於新加坡之公民及社區機構(外籍勞工宿舍)用途。該投標之詳情如下: 投標截止日期 2026年6月12日 投標雙方 (i) 投標者(作為聯合投標人),包括: (a) BHCC Project 2; 和 (b) ECO Energy; (ii) 招標方(作為投標接收方,作為新加坡政府的代理人) 投標有效期限 自投標提交日期起計180日,或投標人與有關當局可能另行書面協定之較長期間。 招標方將在投標有效期內通知得標人 投標結果公佈日期 招標標的 位於新加坡Kranji Close的一塊土地,用於公民及社區機構 (外籍勞工宿舍)開發,地塊面積約22,079.20平方米 投標保證金 根據招標條件,投標者須在提交投標書時繳納至少相當於投標價格百分之五 (5%) 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包括金額約 3,500,000 新加坡元(約 21,000,000 港元)的 BHCC 保證金,已由投標人於 2026 年6月12日提交投標書時繳納。 倘投標獲接納,投標保證金將構成履約保證金,並將繼續作為成功投標人妥善及忠實履行合約之保證,直至成功投標人根據投標條款支付相等款項為止。倘投標未獲接納,投標保證金將於授標後十四日內獲解除。 BHCC 保證金由集團內部資金提供。 BHCC保證金的確定依據 BHCC保證金的確定依據如下:(i) 投標條件中規定的投標保證金要求,即保證金金額不得低於投標價格的5%;以及 (ii) 投標方擬在合資公司中按比例持有BHCC Project 2 的最高20%權益。 投標價格由投標方參考以下因素確定:(i) 附近類似物業的現行市場價值;(ii) 考慮到包括但不限於土地位置和允許用途等各種因素,評估該物業的發展潛力;以及 (iii) 參考類似地塊的歷史投標統計數據。 交易原因及收益 本集團主要從事以下業務:(i) 作為總承包商和分包商,承接特定項目的鋼筋混凝土工程,提供建築及施工服務;(ii) 房地產投資,包括在新加坡租賃工業地產;以及 (iii) 房地產開發。 本集團於2024年初透過收購Tai Seng Food Point的45%股權進軍物業發展業務。Tai Seng Food Point現為本公司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並為位於新加坡一項工業物業(現正重建作分層出售用途)的唯一擁有人。自上述收購事項完成以來,本集團一直積極及定期聯同其他市場參與者參與新加坡各類用途土地的招標。本集團亦與其他市場參與者訂立合營協議,以成立合營企業承租及發展位於新加坡的一幅住宅地塊,有關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1月的公告。為進一步發展本集團的物業發展業務分部,本集團一直積極物色政府土地招標及/或發展用地合營項目,涵蓋住宅、工業及商業等不同類型的發展項目,以進一步擴大及多元化其發展物業組合。本集團認為,該土地為本集團提供參與新加坡公民及社區機構(外籍勞工宿舍)發展及營運項目之良機。該土地指定作外籍勞工宿舍發展用途,核准容納人數最多為7,000名外籍勞工,最高總容積率為3.0倍。本集團相信,憑藉該項目之發展規模、30年租賃期,以及根據適用牌照條件須提供之附屬商業設施,將有助本集團進一步拓展其於新加坡勞工住宿市場之業務版圖。倘投標成功,本公司相信收購該土地將有助進一步加強本集團的物業發展業務分部,並進一步擴大及多元化其物業發展組合。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經考慮到,金額不少於投標價5%的投標保證金乃投標條件所規定,且投標人乃按其於投標中的權益比例分攤投標保證金,此安排符合新加坡以招標方式批租土地的市場慣例;以及倘投標獲接納,該投標保證金將用作支付部分投標價款,而倘投標未獲接納,該投標保證金將退還予投標人,因此認為支付投標保證金之條款屬公平合理、按一般商業條款進行,並符合本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交易各方資料 BHCC Project 2 BHCC Project 2 是一家在新加坡註冊成立的公司,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是本公司的間接全資子公司。 ECO Energy ECO Energy為一間於新加坡註冊成立之公司,主要從事建築工程及物業發展業務。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全悉及確信,於本公告日期,ECO Energy之全部已發行股本由楊先生全資擁有。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全悉及確信,ECO Energy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 招標方 招標方為新加坡政府機構,就該土地租賃招標事宜作為新加坡共和國總統之代理人並代表其行事。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全悉及確信,招標方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 上市規則的影響 由於支付BHCC保證金的最高適用百分比(定義見上市規則)超過5%但低於25%,因此支付BHCC保證金將構成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須揭露的交易。因此,支付BHCC保證金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的報告和公告要求。 定義 除文義另有所指或文意另有所指外,本公告中的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BHCC保證金」 其中約3,500,000新加坡元(約21,000,000港元),為BHCC Project 2所繳納的投標保證金部分 「BHCC Project 2」 BHCC Development (Project 2) Pte. Ltd., 於新加坡註冊成立之公司,為本 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董事會」 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BHCC Holding Limited,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已發行股份 於聯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1552) 「董事」 公司董事 「ECO Energy」 ECO Energy Pte Ltd, 一家在新加坡註冊成立且由楊先生全資擁有的公司,是聯合投標者之一。 「集團」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港元」 港元,香港法定貨幣 「香港」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獨立第三方」 與本公司無關且獨立的第三方以及與本公司有關的人士 「合資公司」 若投標被接受,將成立一家在新加坡註冊的合資公司,負責土地的租賃和開發,該合資公司20%的股份由BHCC Project 2持有。 「土地」 工業用地位於新加坡Kranji Close,佔地22,079.20平方米。 「上市規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楊先生」 Mr. Yang Tse Pin, 持有ECO Energy 的全部股本的股東。 「新加坡元」 新加坡元,新加坡的法定貨幣 「股份」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額0.01港元的普通股 「股東」 股份持有人 「新加坡」 新加坡共和國 「股票交易」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標」 投標人透過公開招標方式向投標人提交的土地租賃投標書 「招標人」 新加坡建設局(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Authority of Singapore,簡稱「BCA」),為新加坡國家發展部轄下之法定機構 「投標人」 BHCC Project 2 和 ECO Energy 合稱為本次投標的聯合投標者 「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為投標人根據投標條件向招標人支付的不少於投標價5% 的保證金 「投標價格」 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提交的投標價格 「%」 百分. 除非另有說明,本公告中以新加坡元計價的金額均已以新加坡元兌港元1.00比6.00的匯率折算為港元,僅供參考。此類換算不應被視為新加坡元金額已按該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折算為港元的聲明。 承 董 事 會 命 BHCC Holding Limited 楊新平先生 主席及執行董事 新加坡,2026年6月12日 本 公 告 日 期,執 行 董 事 為 楊 新 平 先 生 及 韓 玉 英 女 士、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為 陳 美 玲 女 士、黃 仲 權 先 生 及 王 煉 先 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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