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57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西山科技(股票代码:688576)公布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公司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不送红股。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该公司股份310,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5,500,06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10,0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5,190,060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2,595,030.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转增22,143,129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7,643,189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向下取整所得,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45,190,060×0.49)÷45,500,060≈0.4867(含税,保留四位小数)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5,190,060×0.5)÷45,500,060≈0.4966元/股(含税,保留四位小数)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4966)÷(1+0.4867)元/股。 【19:35 志高机械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送红股4股)】 志高机械(股票代码:920101)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9,148,1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89,148,17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4,807,443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2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4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9:30 ST凯利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ST凯利(股票代码:300326)公布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目前的总股本717,012,6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4日。 【19:30 新开源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2股)】 新开源(股票代码:300109)公布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3,380,605股剔除已回购16,001,000股后的467,379,6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含税);(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9:30 洪通燃气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洪通燃气(股票代码:605169)公布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6242243、B886993014)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按照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的总股本282,88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5,776,03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55,420,794.00元人民币(含税),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5.58%。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之《第五号——权益分派》等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无送股或转增股份,因此公司流通股不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20)÷(1+0)=前收盘价格-0.20。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282,880,000股,扣除不参与分配的公司回购股份5,776,03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277,103,970股。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77,103,970×0.20)÷282,880,000≈0.1959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959)÷(1+0)=前收盘价格-0.1959。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按照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确定。 【19:30 志邦家居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志邦家居(股票代码:603801)公布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基于此,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2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34,351,483股,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10,387,610股,以余额423,963,873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9,585,549.20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方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 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不会使公司流通股发生变化。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23,963,873*0.40)/434,351,483≈0.39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0.39)÷(1+0)=前收盘价-0.39元/股 【19:30 唯科科技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3股)】 唯科科技(股票代码:301196)公布2025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126,318,0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6.3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26,318,017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64,213,422股。 2、公司不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该公司股份的情况。 3、自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因股权激励股份归属发生变化,公司已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了调整。 1、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3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4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26年6月24日 【19:30 长电科技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长电科技(股票代码:600584)公布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789,414,57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8,941,457.00元(含税)。 【19:30 生物股份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生物股份(股票代码:600201)公布生物股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37元(含税)。 以公司目前股份总数1,111,747,826股扣除回购账户中公司股份19,014,900股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0,431,118元(含税)。 4. 除权(息)参考价格 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目前,公司全部股份均为流通股。根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中仅派送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公司总股本为1,111,747,826股,扣除回购账户中公司股份19,014,900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092,732,926股。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092,732,926×0.037÷1,111,747,826≈0.036元; 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36)÷(1+0)=(前收盘价格-0.036)元/股 【19:30 浙版传媒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浙版传媒(股票代码:601921)公布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222,222,22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8,888,889.06元。 【19:30 玲珑轮胎公布2025年分红实施方案】 玲珑轮胎(股票代码:601966)公布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第四季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63,502,68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1,467,112.686元。 【19:30 新凤鸣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新凤鸣(股票代码:603225)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基于此,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2026年5月7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以公司总股本1,677,493,78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23,980,10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数1,653,513,6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330,702,736.00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不会使公司流通股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以公司总股本1,677,493,78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23,980,10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数为1,653,513,680股。 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公式中现金红利指实际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653,513,680×0.20÷1,677,493,780≈0.20元。 虚拟分派计算的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0)+0]÷(1+O)=前收盘价格-0.20元/股。 【19:30 益丰药房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益丰药房(股票代码:603939)公布益丰药房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212,392,48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4,956,994.40元。 【19:30 彩虹股份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彩虹股份(股票代码:600707)公布彩虹股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588,389,73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1,187,281.24元。 1 【19:25 苏州银行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苏州银行(股票代码:002966)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行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行总股本4,470,662,011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1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行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注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4日。 【19:25 长虹美菱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长虹美菱(股票代码:000521)公布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剔除已回购股份22,575,498股后的1,007,348,2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100000元(含税;扣税后,A股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90000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1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股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股非居民企业、2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1.890000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1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特别说明:由于该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利所得税。 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以该公司股东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2026年6月9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港元:人民币=1:0.8696])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税款的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2.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该公司股份的,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总股本没有变化。 1.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3日。 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6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3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5日。 【19:00 巴兰仕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巴兰仕(股票代码:920112)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8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00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 4.000000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股转增 0.000000股,需要纳税),每 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 84,85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18,790,000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9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9:00 豪声电子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豪声电子(股票代码:920701)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7,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7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3.15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8:55 台基股份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台基股份(股票代码:300046)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6,531,3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4日。 【18:55 朗特智能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朗特智能(股票代码:300916)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644,0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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