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巨美集团(01920):配售新股份之澄清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任何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Junwea Group (China) Company Limited 巨美集團(中國)股份有限公司 (前稱China Wacan Group Company Limited中國網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920) 關於配售新股份之 澄清公告 配售代理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本公司任何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Junwea Group (China) Company Limited 巨美集團(中國)股份有限公司 (前稱China Wacan Group Company Limited中國網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920) 關於配售新股份之 澄清公告 配售代理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五日及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六日之公告(「該等公告」),內容有關與配售代理簽訂配售協議及進行配售。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局謹此澄清,配售代理黃河證券有限公司為一間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可從事第1類(證券交易)受規管活動的持牌法團。 除上文所披露外,該等公告所披露的所有其他資料維持不變。 承董事局命 巨美集團(中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主席兼執行董事 周振林 香,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局成員括執行董事周振林先生、彭運英女士及郭顯教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丁昕女士、張菱珂女士及林誠光教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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