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味千(中国)(00538):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538 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之投票表決結果 味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的通告(「該通告」)所載所有建議決議案均於本公司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上獲股東正式通過。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之通函(「該通函」)。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於股東週年大會日期,(i)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091,538,820股;(ii)本公司並無持有任何庫存股份(包括於中央結算系統持有或存放的任何庫存股份),因此於股東週年大會上並無庫存股份所附帶的投票權獲行使;及(iii)並無已購回股份待註銷並因此就股東週年大會而言應自已發行股份總數中剔除。因此,賦予持有人權利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並就所提呈決議案投贊成票或反對票的股份總數為1,091,538,820股。 於股東週年大會上,任何股東就任何所提呈決議案投票均不受任何限制。本公司並無任何股份賦予股東權利出席股東週年大會但根據上市規則第13.40條所載須於會上放棄投贊成票,亦無股東根據上市規則規定須於股東週年大會上放棄投票。概無任何股東於通函中表示擬於股東週年大會上就任何決議案投反對票或放棄投票。 上點票之監票員。於股東週年大會上之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票數(%) 普通決議案 贊成 反對 1. 省覽及採納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公司經審核 623,427,604 908,698綜合財務報表及董事會報告與核數師報告。 99.854454% 0.145546% 2. 宣派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及特別股 624,336,302 0息。 100.000000% 0.000000% 3. (A) 重選下列本公司退任董事: (i) 潘嘉聞先生為執行董事。 593,329,302 31,007,000 95.033606% 4.966394% (ii) 伍美娜女士為執行董事。 623,218,302 1,118,000 99.820930% 0.179070% (iii) 何百全先生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569,360,493 54,975,809 91.194520% 8.805480% (B) 授權本公司董事會釐定董事酬金。 624,336,302 0 100.000000% 0.000000% 4. 續聘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行為本公司核數師,並授權本公司董事 570,140,493 54,195,809會釐定其酬金。 91.319453% 8.680547% 5. (A)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性授權以配發、發行及處理本公司額外 544,007,656 80,328,646股份,惟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若 87.133754% 12.866246%有)的20%。 (B)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性授權以購回股份,惟不得超過本公司 624,336,302 0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若有)的10%。 100.000000% 0.000000%(C) 透過第5(B)項普通決議案將購回股份的數目加入本公司已發 563,923,493 60,412,809行股份中以發行股份的權利,擴大根據第5(A)項普通決議案 90.323675% 9.676325%授予本公司董事的授權。 有關上述決議案之詳情,請參閱該通函。 (1) 全部董事均親身或以電子方式出席股東週年大會。 (2) 由於普通決議案第1至5項獲超過50%之票數贊成,故上述全部決議案已獲股東批准。 承董事會命 味千(中國)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潘慰 香港,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潘慰女士、潘嘉聞先生及伍美娜女士;非執行董事重光克昭先生及姚逸安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路嘉星先生、任錫文先生及何百全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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