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木薯资源(00841):内幕消息:(1)可能延迟刊发年度业绩;及 (2)可能暂停买卖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 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 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ASIA CASSAVA RESOURCES HOLDINGS LIMITED 亞洲木薯資源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41) 內幕消息: (1)可能延遲刊發年度業績;及 (2)可能暫停買賣 本公告由亞洲木薯資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子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2)(a)條及第13.49(3)條,以及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項下的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作出。 可能延遲刊發年度業績 根據《上市規則》第13.49(1)條,本公司須於本公司財政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即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刊發有關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業績(「年度業績」)的公告。 根據《上市規則》第13.49(2)條,有關年度業績的初步公告須基於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經與本公司審計師協定的綜合財務報表。 本公司謹此通知各位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由於委任新審計師剛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一日本公司所召開的股東特別大會上才獲得股東批准,因此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審計尚未完成。審計師在審計過程中尚未發現任何重大未解決審計問題。然而,審計師仍需更多時間完成必要的實質審計程序,並根據適用的審計準則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董事將繼續盡力協助審計師完成審計工作,並初步預期年度業績公告將於二零二六年七月十四日或之前發布,且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報告(「年度報告」)將於財政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即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寄給股東。 根據《上市規則》第13.49(3)條,倘若本公司無法於指定時限內刊發年度業績,則必須刊發基於尚未與審計師協定的財務業績編製的業績公告(在該等資料可用的情況下)。董事會經審慎考慮後認為,本公司現階段刊發仍待審核的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未經審核管理帳目實屬不當,因為該等資料可能會令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產生混淆或誤導。 可能暫停買賣 根據《上市規則》第13.50條,倘若發行人未能按照《上市規則》刊發定期財務資料,聯交所通常會要求暫停買賣發行人的證券,而該暫停通常會持續至發行人刊發載有所需財務資料的公告為止。倘若本公司未能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刊發年度業績,則預期本公司股份於聯交所的買賣將自二零二六年七月二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直至本公司刊發有關年度業績的公告為止。 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就(i) 審議及批准年度業績而召開的董事會會議日期;及/或(ii)重大進展(如有),另行作出公告。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主席 朱銘泉 香港,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佈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朱銘泉先生、廖玉明女士、及林靜芬女士;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崔志仁先生、洪思杰先生及Amporn Lohathanulert女士。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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