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澳洲成峰高教(01752):自愿公告 - 主要股东出售股份及股价不寻常变动

时间:2026年06月23日 23:06:51 中财网
原标题:澳洲成峰高教:自愿公告 - 主要股东出售股份及股价不寻常变动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TOP EDUCATION GROUP LTD
澳洲成峰高教集團有限公司
(於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ACN 098 139 176)
(股份代號:1752)
自願公告
主要股東出售股份

股價不尋常變動
本公告由澳洲成峰高教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1)條作出。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獲本公司主要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福建國力民生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國力民生」)告知,其於2026年6月23日通過一名獨立經紀以大手交易轉讓方式向一名買方(「買方」)出售本公司351,180,000股股份(「股份」),佔於本公告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約16.17%,代價為每股股份0.125元(「出售事項」)。所得款項將用於國力民生的其他潛在投資項目。董事會亦獲國力民生告知,就其所知,買方為本公司的獨立第三方。

緊隨出售事項完成後,國力民生不再為本公司的主要股東。

本公司非執行董事戴羿先生(「戴先生」)為國力民生的董事總經理。國力民生及戴先生各自已向董事會確認,國力民生及戴先生於出售事項中進行股份交易時,彼等並無擁有亦不知悉有關本公司的任何內幕消息。

董事會認為出售事項將不會對本集團的業務?運及財務狀況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

公司於合理情況下之查詢後,除上文披露外,董事會確認其並不知悉有關該等股價變動之任何原因,或任何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2)條及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須予披露之內幕消息。

本公告乃承董事會之命作出。董事會共同及個別對本公告的準確性承擔責任。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在買賣股份時,務請謹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澳洲成峰高教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
李桂平博士
澳洲,悉尼,2026年6月23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徐榕寧博士、黃星石女士及楊清泉先生;非執行董事為李桂平博士、戴羿先生及蔣福誠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Steven Schwartz’
教授、王天也先生、Jonathan Richard O Dea先生及Dominic Robert Beresford Verity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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