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南南资源(01229):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NAN NAN RESOURCES ENTERPRISE LIMITED 南南資源實業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229)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年度業績公告 南南資源實業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公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之綜合業績,連同過往年度之比較數字載列如下: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附註 千元 千元 收益 5 387,965 327,049 已售服務及貨品成本 (241,424) (173,523) 毛利 146,541 153,526 其他收益 4,201 4,593 銷售及分銷費用 (9,138) (1,770) 行政及其他經?費用 (48,878) (59,002) 匯兌(虧損)╱收益淨額 (2,472) 565 融資成本 6 (5,910) (5,483) 修改指定為按公平值列賬並在損益內處理 (「按公平值列賬並在損益內處理」)之 金融負債之可換股債券公平值變動(虧損) ╱收益及產生之(虧損)淨額 (65,131) 11,145 除稅前溢利 6 19,213 103,574 所得稅開支 7 (26,645) (31,786)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附註 千元 千元 其他全面收益╱(虧損),扣除零稅項 不會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換算本公司財務報表為呈列貨幣 之匯兌差額 2,472 (572) 指定為按公平值列賬並在損益內處理 之金融負債之可換股債券產生自其 信貸風險變動之公平值變動虧損 – (8,944) 已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附屬公司取消註冊後對匯兌儲備重新分類 1,169 – 其後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換算功能貨幣為呈列貨幣之匯兌差額 22,001 6,597 年內其他全面收益╱(虧損) 25,642 (2,919) 年內全面收益總額 18,210 68,869 以下人士應佔年內(虧損)╱溢利: -本公司擁有人 (6,999) 72,586 -非控股權益 (433) (798) (7,432) 71,788 以下人士應佔年內全面收益╱(虧損)總額: -本公司擁有人 18,103 70,547 -非控股權益 107 (1,678) 18,210 68,869 每股(虧損)╱盈利(以仙呈列) -基本 9 (0.91) 9.48 -攤薄 9 (0.91) 3.55 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附註 千元 千元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 160,308 134,121 無形資產 251,186 237,453 商譽 4,229 4,229 收購物業、廠房及設備之預付款項 10 1,430 626 417,153 376,429 流動資產 存貨 8,565 11,132 應收貨款及其他應收款項 10 4,449 7,543 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 362,190 248,219 375,204 266,894 流動負債 應付貨款及其他應付款項 11 126,265 108,019 指定為按公平值列賬並在損益內處理 之金融負債之可換股債券 271,079 205,948 應付採礦權款項,即期部分 5,568 4,885 計息借貸 37,503 – 租賃負債 1,754 602 應付稅項 6,650 5,730 448,819 325,184 流動負債淨值 (73,615) (58,290)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343,538 318,139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元 千元 股本及儲備 股本 76,537 76,537 儲備 183,513 165,410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 260,050 241,947 非控股權益 (1,197) (1,304) 總權益 258,853 240,643 非流動負債 關閉、復墾及環境成本撥備 2,797 2,661 應付採礦權款項,非即期部分 54,643 57,297 租賃負債 1,382 963 遞延稅項負債 25,863 16,575 84,685 77,496 343,538 318,139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合規基準 該等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括由香會計師公會(「香會計師公會」)頒佈之所有適用之個別香財務報告準則(「香財務報告準則」)、香會計準則(「香會計準則」)及詮釋之統稱)、香公認會計原則及香公司條例之披露規定編製。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亦遵守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之適用披露規定。 除另有註明外,所有數額均約整至最接近之千位數。 除採納下文所載與本集團有關並於本年度生效之經修訂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外,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與二零二五年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納之會計政策一致之基準編製。 2. 採納經修訂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本集團首次應用以下與本集團有關之經修訂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香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訂 缺乏可交換性 香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訂:缺乏可交換性 該等修訂要求實體在評估一種貨幣是否可兌換為另一種貨幣時,以及(如不可兌換)於釐定所用匯率及提供披露資料時應用一致的方針。 採納該等修訂對綜合財務報表並無任何重大影。 3. 持續經?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錄得流動負債淨額約73,615,000元。按照本集團未來現金流量的估算,經考慮(i)本集團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持有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約362,190,000元;(ii)分類為按公平值列賬並在損益內處理(「按公平值列賬並在損益內處理」)之金融負債之可換股債券的償還到期日為二零二九年三月十三日;及(iii)本集團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的未使用銀行信貸額度約18,927,000元,本公司董事認為,自綜合財務報表報告期末計的十二個月內,本集團將擁有充足的?運資金以資助其正常?運,並履行其負債義務。據此,綜合財務報表乃按持續經?基準編製。 4. 分部資料 就資源分配及分部表現評估而向本公司執行董事(被認定為主要?運決策(「主要?運決策」))報告之資料,主要集中於所交付貨品或所提供服務之類型。於達致本集團之可報告分部時概無匯集由主要?運決策識別之經?分部。 具體而言,本集團之可報告及經?分類如下: (1) 煤礦業務分部:於中國內地從事煤炭開採及銷售; (2) 可再生能源業務分部:於馬來西亞之可再生能源解決方案之服務收入;及(3) 資訊科技服務業務分部:於香、馬來西亞、新加坡及英國(「英國」)之資訊科技諮詢及技術服務(括銷售資訊科技硬件產品)及資訊科技外服務。 分部收益指(i)煤礦業務;(ii)可再生能源業務;及(iii)資訊科技服務業務所產生之收益。 分部業績乃就資源分配及分類業績評估向主要?運決策報告之措施。分部業績指各分部賺取的溢利或招致的虧損(並未分配修改指定為按公平值列賬並在損益內處理之金融負債之可換股債券公平值變動及產生之虧損以及匯兌收益或虧損)。 分部資產括物業、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商譽、收購物業、廠房及設備的預付款項、存貨、應收貨款及其他應收款以及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所有資產均分配至經?分部,惟未分配之總公司及企業資產除外,原因為該等資產乃按小組基礎管理。 分部負債括指定為按公平值列賬並在損益內處理之金融負債之可換股債券、應付貨款及其他應付款項、租賃負債、應付採礦權款項、計息借貸、應付稅項、封礦、復墾及環境成本撥備以及遞延稅項負債。所有負債均分配至經?分部,惟未分配之總公司及企業負債除外,原因為該等負債乃按小組基礎管理。 此外,本公司董事認為本集團所在地為香,因香是其中央管理及控制所在地。 分部收益及業績 以下為本集團可報告及經?分部的收益及業績分析: 可再生能源 資訊科技 煤礦業務 業務 服務業務 未分配 總計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益及可報告分類收益 383,934 4,031 – – 387,965 毛利 144,611 1,930 – – 146,541 銷售及分銷費用 (9,138) – – – (9,138) 分部業績 135,473 1,930 – – 137,403 其他收益 3,777 57 15 352 4,201 行政及其他經?費用 (25,979) (1,489) (2,281) (19,129) (48,878)融資成本 (5,750) – – (160) (5,910) 修改指定為按公平值列賬並在損益內處理 之金融負債之可換股債券公平值變動 虧損及產生之虧損 – – – (65,131) (65,131) 匯兌虧損淨額 – – – (2,472) (2,472) 除稅前溢利╱(虧損) 107,521 498 (2,266) (86,540) 19,213 所得稅(開支)╱抵免 (26,605) (41) 1 – (26,645) 年內溢利╱(虧損) 80,916 457 (2,265) (86,540) (7,432) 其他分類資料: 攤銷 57,331 65 – – 57,396 折舊 15,904 1,697 – 1,175 18,776 添置物業、廠房及設備 33,753 10 – 3,518 37,281 添置無形資產 59,069 – – – 59,069 可再生能源 資訊科技 煤礦業務 業務 服務業務 未分配 總計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益及可報告分類收益 319,597 3,676 3,776 – 327,049 毛利╱(毛損) 151,946 1,741 (161) – 153,526 銷售及分銷費用 (1,736) – (34) – (1,770) 分部業績 150,210 1,741 (195) – 151,756 其他收益 3,420 84 528 561 4,593 行政及其他經?費用 (28,872) (2,100) (3,966) (24,064) (59,002)融資成本 (5,429) – – (54) (5,483) 指定為按公平值列賬並在損益內處理 之金融負債之可換股債券 之公平值變動收益 – – – 11,145 11,145 匯兌收益╱(虧損)淨額 11 – (18) 572 565 除稅前溢利╱(虧損) 119,340 (275) (3,651) (11,840) 103,574 所得稅(開支)╱抵免 (31,772) (26) 12 – (31,786) 年內溢利╱(虧損) 87,568 (301) (3,639) (11,840) 71,788 其他分類資料: 攤銷 30,343 65 – – 30,408 折舊 13,927 1,555 – 343 15,825 添置物業、廠房及設備 10,328 5 – 97 10,430 添置無形資產 87,238 – – – 87,238 應收貨款虧損撥備之支出淨額 – – 1,388 – 1,388 存貨撇減 – – 262 – 262 分部資產及負債 以下為本集團可報告及經?分部的資產及負債分析: 可再生能源 資訊科技 煤礦業務 業務 服務業務 未分配 總計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物業、廠房及設備 131,368 26,547 – 2,393 160,308 無形資產 250,054 1,132 – – 251,186 商譽 – 4,229 – – 4,229 其他資產 315,626 8,930 289 51,789 376,634 總資產 697,048 40,838 289 54,182 792,357 指定為按公平值列賬並在損益內處理之 金融負債之可換股債券 – – – (271,079) (271,079) 應付採礦權款項 (60,211) – – – (60,211) 其他負債 (197,368) (575) (849) (3,422) (202,214) 總負債 (257,579) (575) (849) (274,501) (533,504) 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物業、廠房及設備 108,419 25,640 – 62 134,121 無形資產 236,256 1,197 – – 237,453 商譽 – 4,229 – – 4,229 其他資產 240,315 6,229 1,177 19,799 267,520 總資產 584,990 37,295 1,177 19,861 643,323 指定為按公平值列賬並在損益內處理之 金融負債之可換股債券 – – – (205,948) (205,948) 應付採礦權款項 (62,182) – – – (62,182) 其他負債 (130,940) (622) (1,084) (1,904) (134,550) 總負債 (193,122) (622) (1,084) (207,852) (402,680) 地理資料 下表載列(i)本集團來自外部客戶之收益及(ii)本集團物業、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商譽及收購物業、廠房及設備之預付款項(「指定非流動資產」)地理位置之資料。收益地理位置按客收益位置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益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元 千元 中國內地 383,934 319,597 香 – 666 馬來西亞 4,031 3,676 新加坡 – 3,110 387,965 327,049 指定非流動資產位置 於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元 千元 中國內地 382,852 345,301 香 2,393 62 馬來西亞 31,908 31,066 417,153 376,429 有關主要客戶之資料 佔總收益10%或以上的外部客戶收益如下: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元 千元 來自煤礦業務分部之客戶A –* 43,521 *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相應收益並無佔本集團總收益10%或以上。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並無佔本集團總收益10%或以上的客戶。 5. 收益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元 千元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來自客戶合約之收益 煤礦業務 -銷售煤炭 383,934 319,597 可再生能源業務 -可再生能源解決方案之服務收入 4,031 3,676 資訊科技服務業務 -資訊科技外服務 – 3,307 -資訊科技諮詢及技術服務 – 469 – 3,776 387,965 327,049 除分部披露所列示之資料外,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來自客戶合約之收益按以下方式分拆: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元 千元 收益確認時間: -於某一時間點 銷售煤炭 383,934 319,597 -隨時間推移 可再生能源解決方案之服務收入 4,031 3,676 資訊科技外服務 – 3,307 資訊科技諮詢及技術服務 – 469 4,031 7,452 387,965 327,049 6. 除稅前溢利 扣除╱(計入)下列各項後呈列: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元 千元 融資成本 計息借貸利息 575 – 應付採礦權款項利息 5,125 5,405 租賃負債利息 210 78 6. 除稅前溢利 扣除╱(計入)下列各項後呈列: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元 千元 融資成本 計息借貸利息 575 – 應付採礦權款項利息 5,125 5,405 租賃負債利息 210 78 總融資成本 5,910 5,483 員工成本 員工成本(不括董事酬金)(已於「已售服務及貨品成本」、 其他項目 無形資產攤銷(已於「已售服務及貨品成本」中扣除) 57,396 30,408 出售存貨成本 239,323 167,651 物業、廠房及設備以及使用權資產折舊(已於「已售 服務及貨品成本」及「行政及其他經?費用」中扣除) 18,776 15,825應收貨款虧損撥備之支出淨額 – 1,388 按公平值列賬並在損益內處理之金融負債匯兌 (收益)╱虧損淨額 (10,348) 1,249 其他匯兌虧損╱(收益)淨額 12,820 (1,814) 附屬公司取消註冊產生且早前於其他全面收益確認 的累計匯兌虧損 1,169 - 短期租賃付款確認的開支 346 319 7. 所得稅開支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元 千元 所得稅開支括: 中國內地企業所得稅 -本年度 15,550 17,115 -過往年度超額撥備 – (1,350) -預扣稅 2,758 2,127 馬來西亞企業所得稅(「馬來西亞企業所得稅」) 57 39 18,365 17,931 遞延稅項 -暫時差額的產生及撥回 8,280 13,855 26,645 31,786 本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並獲豁免繳付當地所得稅。本公司於英屬處女群島及薩摩亞成立之附屬公司獲豁免繳付各司法權區所得稅。 根據中國內地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及企業所得稅法之實施條例,中國內地附屬公司截至二零二六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稅率為25%。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於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後在中國內地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向境外投資宣派的股息須繳納10%的預扣稅。本集團根據中國內地與香的稅務協定,採用較低的預扣稅率5%。 於二零一八年三月,香法例簽署引入利得稅兩級制,據此,於截至二零二六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合資格法團將就首2,000,000元之溢利按8.25%(「累進稅率」)繳納稅項,而超過2,000,000元之溢利將按16.5%繳納稅項。截至二零二六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不符合利得稅兩級制資格之本集團法團之溢利將繼續按估計應課稅溢利之統一稅率16.5%繳納稅項。 馬來西亞企業所得稅按本集團於馬來西亞之實體於截至二零二六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在馬來西亞產生的估計應課稅溢利按24%的稅率計算。截至二零二六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實繳資本為2,500,000馬來西亞令吉(「馬幣」)或以下及總?業收入不超過50,000,000馬幣的馬來西亞註冊成立實體於估計應課稅溢利之首150,000馬幣按15%及其後450,000馬幣按17%的稅率繳稅,而餘額則按標準稅率24%繳稅。 新加坡企業所得稅(「新加坡企業所得稅」)乃按本集團於新加坡之實體在新加坡產生的估計應課稅收入按17%的稅率計算。 截至二零二六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新加坡註冊成立的公司首10,000新加坡元(「新加坡元」)的正常應課稅收入可享有75%的稅項豁免,而其後190,000新加坡元的正常應課稅收入可享有額外50%的稅項豁免。 英國企業所得稅(「英國企業所得稅」)按本集團於英國之實體於截至二零二六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在英國產生的估計應課稅溢利按25%的稅率計算。截至二零二六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團於英國設立的實體須按19%的小額利潤稅率繳納企業稅,該稅率適用於利潤不超過50,000英鎊(「英鎊」)的公司。 截至二零二六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於香、新加坡及英國分別出現稅務虧損或並無應課稅利潤,故綜合財務報表中並未就香利得稅、新加坡企業所得稅及英國企業所得稅計提撥備。 本年度所得稅開支與除稅前溢利之對賬如下: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元 千元 除稅前溢利 19,213 103,574 按照在相關國家獲得溢利之適用稅率計算除稅前 溢利之名義稅項 12,328 27,326 不作扣稅開支之稅務影 14,951 7,763 毋須課稅收入之稅務影 (3,307) (4,244) 累進稅率及稅收優惠之稅務影 (85) (24) 未確認稅項虧損之稅務影 – 278 動用過往未確認稅項虧損 – (90) 過往年度超額撥備 – (1,350) 預扣稅 2,758 2,127 年內所得稅開支 26,645 31,786 8. 股息 於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既無派付亦無建議派付股息,而自本報告期末以來亦無建議派付任何股息(二零二五年:無)。 9. 每股(虧損)╱盈利 (a) 每股基本(虧損)╱盈利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年內每股基本(虧損)╱盈利乃根據下列數據計算: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元 千元 (虧損)╱溢利 用以計算每股基本(虧損)╱盈利之(虧損)╱溢利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年內(虧損)╱溢利) (6,999) 72,586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股份數目 股份數目 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用以計算每股基本(虧損)╱盈利之 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765,373,584 765,373,584 (b) 每股攤薄(虧損)╱盈利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年內每股攤薄(虧損)╱盈利乃根據下列數據計算:(i)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年內(虧損)╱溢利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元 千元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年內(虧損)╱溢利 (6,999) 72,586 修改指定為按公平值列賬並在損益內處理之 金融負債之可換股債券公平值變動 虧損╱(收益)及產生之虧損 65,131 (11,145) 指定為按公平值列賬並在損益內處理之 金融負債之可換股債券之匯兌(收益)╱虧損 (10,348) 1,249 47,784 62,690 (ii) 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股份數目 股份數目 用以計算每股基本(虧損)╱盈利之 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765,373,584 765,373,584 轉換可換股債券之影 1,000,000,000 1,000,000,000 用以計算每股攤薄(虧損)╱盈利之 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1,765,373,584 1,765,373,584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未轉換可換股債券對每股基本虧損計算產生反攤薄效應。計算每股攤薄虧損時,未將上述潛在攤薄股份之轉換納入考量。因此,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基本虧損及每股攤薄虧損相同。 10. 應收貨款及其他應收款項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附註 千元 千元 應收第三方貨款 10(a) 1,034 3,633 預付款項、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 3,415 3,795 其他應收稅項 – 115 收購物業、廠房及設備之預付款項 1,430 626 5,879 8,169 分析為: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元 千元 非流動資產 1,430 626 流動資產 4,449 7,543 5,879 8,169 所有分類為流動資產之應收貨款及其他應收款項預期於一年內收回或確認為開支。 10(a) 應收第三方貨款 本集團向煤礦業務分類客戶之銷售大部分按預付款項基準作出。就若干關係良好之客戶而言,本集團允許之平均信貸期為90天。 本集團授予其可再生能源業務分類及資訊科技服務業務分類客戶之信貸期自發票發出日期計最多60天。 結餘內括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內來自客戶合約之應收貨款: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元 千元 於報告期初 3,633 4,159 於報告期末 1,034 3,633 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並無就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內來自客戶合約之應收貨款確認虧損撥備支出(二零二五年:約1,388,000元)。 賬齡分析 於報告期間結束時,應收貨款(按發票日期呈列)於扣除虧損撥備後之賬齡分析如下: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元 千元 30日內 346 2,910 31日至60日 346 362 61日至90日 345 361 91日至365日 – 11 超過一年 2,341 2,333 3,378 5,977 減:虧損撥備 (2,344) (2,344) 1,034 3,633 11. 應付貨款及其他應付款項 於報告期間結束時,應付貨款(按發票日期呈列)之賬齡分析如下: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附註 千元 千元 90日內 34,021 29,562 91日至180日 7,517 5,144 181日至365日 11,901 12,700 超過一年 262 715 應付貨款 53,701 48,121 合約負債 11(a) 5,021 8,269 應付政府徵費 -煤炭資源地方經濟發展費 26,605 25,317 煤礦環境復墾基金 11(b) 14,165 8,505 應計費用 4,691 5,029 其他應付稅項 15,907 8,074 其他應付款項 6,175 4,704 126,265 108,019 所有分類為流動負債之應付貨款及其他應付款項預計將按要求或於一年內結清。 採購商品之平均信貸期最多180天。本集團已制定財務風險管理政策,確保所有應付款項於信貸期限內清償。 11(a) 合約負債 截至二零二六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產生的合約負債變動(不括同年產生的增加及減少引致的變動)如下: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元 千元 於報告期初 8,269 3,300 預收墊款 5,021 8,269 確認為收益 (8,269) (3,300) 於報告期末 5,021 8,269 本集團採用可行權宜方法,並無披露有關該等原定預期年期為一年或以內之餘下履約責任之資料。 大額合約負債主要由於就採購煤炭資源自客戶預先收取大額款項,此為煤礦業務以預付款項基準作出銷售之常規。 11(b) 煤礦環境復墾基金 煤礦環境復墾基金為基於符合中國內地有關煤礦活動的法律及法規的煤礦資源的銷售額設立,以進行地質環境復墾及土地開墾。煤礦企業應按每月基準根據已開採礦種係數、開採方式係數及銷售收益等因素,計算並撥備煤礦環境復墾基金,以用於實施礦區內剩餘的地質環境治理及復墾、土地開墾、以及管理及保護項目。 截至二零二六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煤礦環境復墾基金變動情況如下: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千元 千元 於報告期初 8,505 4,944 撥備 6,486 5,504 動用 (1,197) (1,925) 匯兌調整 371 (18) 於報告期末 14,165 8,505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業務概覽 於本年度,本集團從事三個業務分類:(1)煤礦業務;(2)可再生能源業務;及(3)資訊科技服務(定義見下文)業務。我們的主要業務為於中國內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從事煤礦開採及煤炭銷售。新疆遠離中國內地主要工業城市,因此,基於物流及運輸成本之因素,新疆所產煤炭主要在當地使用。近年來,透過成功完成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之最終測試、檢查、認證及程序,我們達成重大里程碑,為本公司合規及未來發展之重大突破,而且我們根據政府規定每年增加於凱源公司(定義見下文)之投資、獲得地方政府之認可及為增加產能提供重要之基礎。近年,凱源公司已獲當地政府行業及能源主管部門批准將經擴大凱源煤礦(定義見下文)的產能由每年900,000噸增加至每年4,000,000噸,而其採礦區仍維持約4.112平方公里(可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三月七日之公告)。於本年度,本集團在採礦業務的資本資產方面作出龐大開支。該等開支旨在應對產能提升,提升自動化及科技水平,以實現無人化採煤運作,提高效率及?運安全以及煤礦?運標準,而相關機構仍落實及完成有關持續合規的行政程序。儘管如此,本公司預料未來仍會面對挑戰,尤其是供應增加及當地行業競爭加劇,以及煤炭開採業務的資本資產開支增加。因此,本公司預期其煤礦業務可能受到負面影。 由於面臨持續的全球經濟挑戰,不利的全球經?環境已顯著降低了對資訊科技服務的需求,使該業務分類的收入急劇下降。為應對此等市場情況,本集團已實施嚴格的成本控制措施,括縮減?運規模及終止虧損業務線。作為優化業務組合並聚焦長期可持續發展的努力的一部份,本集團近期決定進一步縮減資訊科技服務業務規模,括裁減員工及削減?運開支。此舉符合董事會審慎管理本集團資源、提升整體財務表現及股東價值的承諾。 重大事項 收購經擴大凱源煤礦之新採礦權 誠如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五日、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四日及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之公告所披露,本集團與中國內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新疆自然資源廳」)磋商凱源露天煤礦(「凱源煤礦」)(即於新疆經?本集團之煤# 礦)之優化升級方案,尤其是擴大凱源煤礦之開採面積及取得相應之新採礦權。 (i) 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木壘縣凱源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凱源公司」)(作為受讓方)與新疆自然資源廳(作為出讓方)訂立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之出讓協議(「出讓協議」),據此,凱源公司向新疆自然資源廳收購凱源煤礦於新疆之經擴大礦區(括原礦區約1.1596平方公里)4.1123平方公里(「經擴大凱源煤礦」)之新採礦權(「新採礦權」),年期由二零一九年八月至二零四九年八月止為期三十年,以於經擴大凱源煤礦進行採礦業務,代價為人民幣(「人民幣」)160,978,000元(「收購事項」); (ii) 根據出讓協議,就30年之開採壽命而言,經擴大凱源煤礦之估計煤礦資源為41.6433百萬噸; (iii) 凱源公司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日獲授有關新採礦權之新採礦許可證(「新採礦許可證」)(開採期限由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止為期一年),該許可證已重續兩年,由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止;於二零二一年十月十日,新採礦權已再次重續,由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一日至二零三一年十月十一日止,為期十年; (iv) 根據出讓協議,凱源公司有權就新採礦權之餘下期限申請重續新採礦許可證; (v) 代價人民幣160,978,000元將由凱源公司分十五期向新疆自然資源廳以現金結付:(a)第一期金額人民幣32,200,000元由凱源公司支付;(b)第二至十四期每期金額人民幣9,200,000元將於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三二年期間每年十一月二十日前支付;及(c)最後一期金額人民幣9,178,000元將於二零三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前支付; (vi) 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收購事項構成本公司之非常重大收購事項,而有關收購事項之進一步資料已於日期為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之通函內披露;及 (vii) 作為出讓協議之一部分,凱源公司須就凱源煤礦之19.8百萬噸煤炭(即凱源煤礦於二零一七年末之累計產出量23.65百萬噸與產出量3.8819百萬噸之間的差額)向新疆自然資源廳支付補充資源費人民幣76,502,500元(「資源費」)(該產出量之資源費已由凱源公司向新疆自然資源廳支付),並已於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損益內確認。根據本公司有關中國內地法律的法律顧問所給予之意見,除支付資源費外,根據出讓協議之條款凱源公司毋須支付任何與原凱源煤礦有關之費用。 測試、檢查及認證每年900,000噸之擴充計劃以及進一步增加至每年4,000,000噸之許可量 自二零一零年,凱源公司一直就擴充計劃提出申請,以將煤炭產能提升至每年900,000噸。由於規劃、政策及其他程序之時間限制,凱源煤礦之擴充計劃經歷數年時間方獲地方機關批准。於項目批准後,凱源公司仍需要進行取得採礦許可證及其他許可證以及文檔之程序以完成該項目。於二零一九年底取得每年900,000噸之新採礦許可證,開採期限由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為期一年。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別為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五日、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五日、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四日及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之公告(統稱「該等公告」)。於二零一九年底,凱源公司已就凱源煤礦由原開採面積約1.1596平方公里(「原凱源煤礦」)擴大至4.1123平方公里(「經擴大凱源煤礦」)之經擴大開採面積(括原開採面積)獲授凱源擴大範圍採礦權之新採礦許可證。新採礦許可證涵蓋約4.1123平方公里之開採面積,設計產能為每年900,000噸,相當於原凱源煤礦設計年產能90,000噸之十倍。 凱源公司其後開始建設必要之設施以滿足提升之採礦產能。所有建設之設施須待相關政府機關及其專家檢查、測試及批准。所有建設、檢查及測試程序於Covid-19期間減慢,惟最終檢查及測試程序最後於二零二三年底進行及完成。 於完成設計後,每年900,000噸之擴充計劃於二零二一年初開始建設。於二零二二年六月至十一月,項目正式進入每年900,000噸之擴充計劃之試運行階段。自建設期間以來,測試、檢查及認證乃由專家進行並提交至當地政府機關,並已獲發相關意見函及證書,意味著為完成擴充計劃向前邁進。於二零二三年九月,一組專家就文件進行專門檢查,而其成功通過專家組之評估。與此同時,一組專家就每年900,000噸之擴充計劃進行全面完工測試及認證,並獲發完工認證意見書。於二零二三年十月及十一月,昌吉州應急局及自治區應急廳(「昌吉州應急局及自治區應急廳」)組織專家就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初步檢測,並成功獲批。昌吉州應急局及自治區應急廳同意發出安全生產許可證,最終許可證要求完成每年900,000噸之擴充計劃。 於上年度,凱源公司已獲當地政府行業及能源主管部門批准將經擴大凱源煤礦的產能由每年900,000噸增加至每年4,000,000噸,而其採礦區仍維持約4.112平方公里(可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三月七日之公告)。 經擴大後的凱源煤礦是一個符合當地法規、文件及許可證完備的煤礦,為本集團的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上述產能的提升將繼續需要對設備、機器及設施進行大量資本投資,以促進採礦業務的增加。 前景 自二零一一年以來,本集團積極進行經擴大凱源煤礦新採礦權之優化升級方案。 收購事項已擴大本集團之煤礦資源,有助本集團日後進一步發展凱源煤礦的銷售業務。董事認為,該交易與本集團擴大其煤礦業務之戰略相一致。於二零二一年,凱源公司成功重續並獲新疆自然資源廳簽發經重續新採礦許可證,據此,經擴大凱源煤礦的採礦權期限重續期由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一日至二零三一年十月十一日止,為期十年。 於凱源公司分別在二零一九年及二零二三年實現取得完整文檔及許可證(括新採礦許可證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後,本公司預期未來將面臨持續挑戰,尤其是二零二六年煤炭價格呈不穩趨勢,為多種因素的綜合影,例如當地政府授予中國內地准東區煤礦額外的開採及生產能力(就經擴大凱源煤礦而言,其產能已由每年900,000噸增加至每年4,000,000噸)。在煤炭供應增加而需求相對穩定的情況下,且考慮到由於採礦區與中國內地其他地區相距甚遠,需求主要來自鄰近地區。展望將來,我們將致力維持產能、財務穩定性以及同時繼續確保妥善合規及管治。本公司觀察到並預期煤炭價格可能維持相對穩定。 於未來數年,(i)將就資本資產(尤其是新廠房、機器及設施)產生合理預期開支,以供持續環保工程及潛在未來產能升級、以及可持續發展之用;及(ii)將就安全局要求維持煤礦的安全標準所作工作支付合理開支。預期資金來源主要來自本集團之煤炭銷售收益及外部銀行融資(如需要)。 儘管本集團曾於科技及可再生能源領域開拓新市場及拓展業務版圖,現階段本集團正將策略重點轉向鞏固及擴展核心煤礦業務,該業務仍為推動可持續增長及創造價值的主要動力。 鑒於全球經濟環境持續低迷及?商環境艱難影資訊科技服務業務,本集團於本年度將該分類削減。此舉為本集團策略的一部分,旨在精簡其業務?運及?運開支,以及將其資源集中於更能支持其長期發展目標的核心業務領域。 董事會將盡最大努力管理本集團的業務組合,旨在改善本集團的財務表現及提升股東價值。 財務回顧 收益 於本年度內,本集團錄得收益約387,965,000元(二零二五年:約327,049,000元),與去年相比增加約60,916,000元或約18.63%。 煤礦業務 於本年度內,煤礦業務收益由去年約319,597,000元增加至約383,934,000元,增加約64,337,000元或20.13%。該增加乃主要由於本年度內煤炭銷量增加,儘管煤炭平均售價減少。本集團於本年度銷售約4,129,753噸煤炭,較去年約2,704,639噸增加約1,425,114噸或52.69%。每噸平均售價由約118.17元減少至約92.97元,即每噸減少約25.20元或21.32%。 可再生能源業務 於本年度內,可再生能源業務錄得收益約4,031,000元(二零二五年:約3,676,000元)。收益增加約355,000元或9.66%,主要由於本年度匯率的影。 資訊科技服務業務 於本年度內,資訊科技服務業務並無產生任何收益(二零二五年:約3,776,000元)。該分類未能產生收入,乃由於本集團策略性縮減資訊科技服務業務所致,括精簡?運及終止表現欠佳的服務項目,以控制成本及減輕於本年度的進一步虧損。 已售服務及貨品成本 煤礦業務 於本年度,煤礦業務之銷售成本約239,323,000元(二零二五年:約167,651,000元)。 成本主要括直接勞動成本、爆破工程成本、折舊、攤銷以及服務及材料成本等。銷售成本的增幅乃主要由於本年度之銷量增加及生產成本及地方資源相關徵收費用上升。 可再生能源業務 於本年度內,可再生能源業務之服務成本約2,101,000元(二零二五年:約1,935,000元)。服務成本於本年度內並無重大變動。 資訊科技服務業務 於本年度內,本集團並無錄得來自資訊科技服務業務的收益,因此該分類亦無已售服務及貨品成本(二零二五年:約3,937,000元)。此變動與本年度資訊科技服務收益減少的情況相符。 毛利 本集團於本年度之毛利為約146,541,000元(二零二五年:約153,526,000元),較去年減少約6,985,000元或約4.55%。毛利率由於煤礦業務面臨激烈的本地市場競爭,導致平均售價受壓,由去年約46.94%減少約9.17個百分點至本年度約37.77%。 煤礦業務貢獻毛利約144,611,000元(二零二五年:約151,946,000元),可再生能源業務貢獻毛利約1,930,000元(二零二五年:約1,741,000元),而資訊科技服務業務因本年度市埸狀況持續不利而削減規模,於本年度內並無錄得任何毛利(二零二五年:毛損約161,000元)。 其他收益 本集團於本年度之其他收益約4,201,000元(二零二五年:約4,593,000元),較去年減少約392,000元或約8.53%。該減少乃主要由於本年度內銀行存款利息收入減少約839,000元。 行政及其他經?費用 於本年度,本集團之行政及其他經?費用約48,878,000元(二零二五年:約59,002,000元),較去年減少約10,124,000元或約17.16%。該減少主要由於本年度內未有貿易應收款項虧損撥備開支(二零二五年:約1,388,000元),以及本年度薪金、獎金及津貼減少約7,744,000元。 本年度虧損 本集團於本年度錄得虧損約7,432,000元,而去年則為溢利約71,788,000元,減少約79,220,000元。該減少乃主要由於以下各項原因之淨影: a) 毛利減少約6,985,000元; b) 其他收益減少約392,000元; c) 銷售及分銷開支增加約7,368,000元; d) 行政及其他經?費用減少約10,124,000元; e) 匯兌虧損淨額約2,472,000元,而去年則為匯兌收益淨額約565,000元;f) 融資成本增加約427,000元; g) 修改指定為按公平值列賬並在損益內處理之金融負債之可換股債券之公平值變動虧損及產生之虧損約為65,131,000元,而去年公平值變動收益約為11,145,000元;及 h) 所得稅開支減少約5,141,000元。 分類資料 業務分類 就資源分配及分類表現評估而向執行董事(被認定為主要?運決策(「主要?運決策」))報告之資料,主要集中於所交付貨品或所提供服務之類型。於達致本集團之可報告分類時概無匯集由主要?運決策識別之經?分類。 具體而言,本集團之可報告及經?分類如下: (1) 煤礦業務分類:於中國內地新疆之煤礦開採及銷售; (2) 可再生能源業務分類:馬來西亞可再生能源解決方案之服務收入;及(3) 資訊科技服務業務分類:於香、新加坡、馬來西亞及英國提供資訊科技服務。 分類收益及業績 分類收益指(i)煤礦業務,(ii)可再生能源業務,及(iii)資訊科技服務業務所產生之收益。 (i) 煤礦業務 煤礦仍為本集團本年度主要業務。於本年度,該業務之收益約為383,934,000元,而去年約為319,597,000元,同比增加約20.13%。煤礦業務之分類業績金額約為135,473,000元(二零二五年:約150,210,000元),較去年減少約9.8%。 煤炭銷售及生產 於本年度,本集團售出約4,129,753噸煤炭(二零二五年:約2,704,639噸),總銷售收入約383,934,000元(二零二五年:約319,597,000元)。以噸計之煤炭銷售詳情載於下表: 二零二六年 二零二五年 煤炭銷售 4,129,753噸 2,704,639噸 煤炭銷售(噸)及煤炭銷售百分比 煤炭銷售 煤炭銷售 (噸) 百分比 混合煤 3,048,472 74 沫煤 1,081,281 26 總計 4,129,753 100 (ii) 可再生能源業務 於本年度,可再生能源業務產生之服務收入貢獻收益約4,031,000元(二零二五年:約3,676,000元),增加約9.66%。可再生能源業務的分類業績約為1,930,000元(二零二五年:約1,741,000元),增加約10.86%。該增加主要由於本年度持續穩定的可再生能源業務?運及匯率變動。 (iii) 資訊科技服務業務 於本年度,資訊科技服務業務並無錄得任何收益(二零二五年:約3,776,000元)。該分類於本年度內未錄得分類業績,而去年則為分類虧損195,000元,乃由於本集團策略性縮減資訊科技服務業務所致,括精簡?運及終止表現欠佳的服務項目,以控制成本及減輕於本年度的進一步虧損。 儲量及資源 本集團擁有一項位於新疆之採礦權。於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凱源煤礦(不括經擴大凱源煤礦(定義見「重大事項」))估計剩餘儲量約5.11百萬噸。 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新疆自然資源廳正式通過凱源公司之出讓協議。根據經擴大凱源煤礦日期為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九日的合資格人士報告及估值報告,經擴大凱源煤礦於收購經擴大凱源煤礦日期的概算儲量約為63.48百萬噸。 本年度開採約3.97百萬噸(二零二五年:約2.82百萬噸)煤炭。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新疆的煤礦之總概約儲量相等於56.49百萬噸(即凱源煤礦(括經擴大凱源煤礦)之估計剩餘煤炭儲備總量)(二零二五年:約60.46百萬噸)。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煤炭儲備=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煤炭儲備-本集團本年度開採的煤炭數量。 客戶地區位置依據貨品交付,或提供服務之地點釐定。本集團之收益及經?業績主要源自中國內地及馬來西亞之業務。上述兩個地區以外之業務微不足道。本集團之主要資產位於中國內地、香及馬來西亞。 所持重大投資、附屬公司之重大收購及出售事項以及重大投資或資本資產之未來計劃 除另行披露外,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並無持有重大投資,於本年度亦無附屬公司之重大收購或出售事項。 除另行披露外,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投資之未來計劃。然而,本集團預期將就資本資產作出合理開支,尤其是用於環保工程之新廠房及機器以及安全局要求就工程花費以改善煤礦安全標準及相關當地合規要求之合理開支。預期資金來源主要來自本集團之煤炭銷售收益及外部銀行融資(如需要)。 流動資金及財務資源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有: ? 流動負債淨值約73,615,000元(二零二五年:約58,290,000元)。 ? 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約362,190,000元(二零二五年:約248,219,000元),為本集團流動資產約375,204,000元(二零二五年:約266,894,000元)之主要組成部分。於本年度,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均主要以元、馬來西亞令吉(「馬幣」)、美元(「美元」)及人民幣計值,而二零二五年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以元、馬幣、新加坡元(「新加坡元」)、英鎊(「英鎊」)、美元及人民幣計值;? 流動負債約448,819,000元(二零二五年:約325,184,000元),主要括應付貨款及其他應付款項約126,265,000元(二零二五年:約108,019,000元)、計息借貸約37,503,000元(二零二五年:零)、應付採礦權款項的即期部分約5,568,000元(二零二五年:4,885,000元)及指定為按公平值列賬並在損益內處理之金融負債之可換股債券約271,079,000元(二零二五年:約205,948,000元);及 ? 非流動負債約84,685,000元(二零二五年:約77,496,000元),主要括應付採礦權款項有關之非即期部分約54,643,000元(二零二五年:約57,297,000元)及遞延稅項負債約25,863,000元(二零二五年:約16,575,000元)。 本集團之資產負債比率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乃按總負債(括可換股債券、應付採礦權款項、計息借貸及租賃負債)除以總權益計算,約為1.44,而於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約為1.12。 資本結構 本集團資本僅括普通股。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擁有765,373,584股已發行普通股。 本公司已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發行本金總額為200,000,000元之可換股債券,本公司股東於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一日批准進一步將其到期日延長36個月至二零二九年三月十三日。進一步詳情可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一日的公告。 本集團資產抵押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已抵押其賬面值為約82,935,000元之採礦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零)以獲取授予本集團的銀行融資。 外匯風險 本集團之收益主要以人民幣、元及馬幣計值,而開支亦以人民幣、元及馬幣計值。本集團面對元及馬幣兌人民幣的匯率波動之外匯風險。本年度之貨幣兌換風險主要源自因元兌人民幣貶值,而可換股債券以元計價,同時本集團功能貨幣為人民幣,導致指定為按公平值列賬並在損益內處理之金融負債之可換股債券匯兌差額。為將該兩類貨幣間之外幣風險敞口減至最低,本集團以該兩類貨幣持有足夠應付其數個月經?現金流量需要之現金結餘。 庫存政策 除發行面值為200,000,000元之可換股債券外,本集團主要透過內部產生資源及計息借款撥付其?運之資金需求。 或然負債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或然負債(二零二五年:無)。 僱員 於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有157名(二零二五年:148名)僱員,遍佈香、馬來西亞及中國內地。為表彰本公司近期的?運表現及成就,並感謝員工的奉獻及辛勤工作,本公司於本年度派發花紅。於本年度,員工成本總額(不括董事酬金)約37,046,000元(二零二五年:約41,418,000元),代表本集團花紅減少,而煤礦業務之員工數目及薪金增加。本集團與僱員一直保持良好僱傭關係。本集團已採用一套完備之僱員培訓政策。 股息 董事會並不建議就本年度派付任何股息(二零二五年:無)。 購入、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上市證券 於本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入、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證券。 遵守企業管治守則 董事認為,本公司於本年度一直遵守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企業管治守則》(「守則」)之守則條文,惟下文所披露偏離守則條文第C.2.1條之情況除外:守則之守則條文第C.2.1條規定主席及行政總裁(「行政總裁」)之職務須予區分,不應由同一人士擔任。於本年度內,本公司並無任何高級人員出任行政總裁。本公司主席兼董事總經理關文輝先生於本年度亦履行行政總裁之職務。鑒於本集團之?運規模,董事會認為,現時架構能促進本公司策略之有效制定及落實,故此架構更適合本公司。 遵守標準守則 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C3所載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標準守則」)作為其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操守守則。全體董事已於本公司作出特定查詢後確認,彼等於本年度內已遵守標準守則所載之規定準則。 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於一九九九年三月成立,並訂有特定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之職權範圍(可於聯交所及本公司網站查閱)括守則之守則條文第D.3.3條所載之職責,並於需要時作出適當修訂。為符合上市規則之修訂,審核委員會之職權範圍已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作出修訂。 審核委員會現時括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分別為白偉強先生(審核委員會主席)、黃文顯博士及陳耀輝先生。 富睿瑪澤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之工作範圍 有關本集團本公告中的本年度數字已由本公司核數師富睿瑪澤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富睿瑪澤」)審閱並與本集團於本年度之綜合財務報表中所列金額進行核對。富睿瑪澤就此所進行之工作並不構成根據香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審計準則、香審閱委聘準則或香核證工作準則之核證聘用,故富睿瑪澤概不就本公告作出核證。 登載年度業績公告及寄發年報 本公告登載於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網站 https://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網 站 https://www.nannanlisted.com。本公司的本年度年報載有上市規則規定所有資料, 將於適當時候寄發予本公司股東及登載於上述網站。 承董事會命 南南資源實業有限公司 主席兼董事總經理 關文輝 香,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括四名執行董事關文輝先生、王四維先生、李震鋒先生及湯玉英女士;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黃文顯博士、陳耀輝先生及白偉強先生。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