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VALA(02051):于2026年6月24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Vala Inc.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051) 於2026年6月24日舉行之 股東特別大會投票表決結果 董事會欣然宣佈,通告內所載之決議案已獲股東以投票表決方式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正式通過。 茲提述Vala Inc.(「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6月3日之通函(「通函」),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和解協議及隨附之股東特別大會通告(「通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採用之詞彙與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欣然宣佈,通告所載並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之決議案(「決議案」)已獲股東以投票表決方式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正式通過。 本公司之香港證券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已獲委任為股東特別大會之監票人,以負責處理點票事宜。 於股東特別大會當日,已發行股份總數為1,629,984,225股股份。概無股份賦予任何股東權利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但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40條所載之規定放棄表決贊成決議案。 誠如通函所披露,概無股東於和解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擁有重大利益,故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4A.36條就決議案放棄投票。此外,根據上市規則第17.05A條,就51 Stock Limited持有51股份計劃及51 Award Limited持有51獎勵計劃項下未歸屬受限制股份單位涉及的股份,Rising Sun Limited須就決議案放棄並已放棄投票,即使有投票委託協議亦然,即於股東特別大會當日共2,044,640股股份。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無股東於通函內表明其有意就決議案投反對票或放棄投票。因此,賦予股東權利出席及投票贊成或反對決議案之股份總數為1,627,939,585股股份。 決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 投票票數(%) 普通決議案 贊成 反對 1. 批准和解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批准、確 648,003,057 0 認並追認董事為及代表本公司訂立和解協議的行 (100%) (0%) 為,並授權董事在其全權酌情認為就執行和解協 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所有交易及其他事宜或其附 屬事宜而言必要或適宜的情況下,作出並簽立所 有相關文件及事宜、豁免遵守及╱或同意對和解 協議的任何條款進行其認為並不重大的任何修訂 或補充,以及實施或執行該決議案中提述的任何 # 其他事項。 # 決議案的全文載於通告內。 ## 票數及票數百分比乃基於親自或委派代表出席股東特別大會的股東所投的股份總數計算。 由於決議案獲超過50%之票數表決贊成,故決議案獲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正式通過為本公司普通決議案。 全體董事均已以電子方式出席股東特別大會。 承董事會命 Vala Inc. 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 孫海濤 2026年6月24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孫海濤先生及吳珊女士;非執行董事為鄒雲麗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葉翔先生、徐旭初先生及壽健先生。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