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荧德控股(08535):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對本公告的 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VISTAR HOLDINGS LIMITED 熒德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535)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 之全年業績公告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之特色 GEM的定位,乃為與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相比可能帶有較高投資風險之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之市場。有意投資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之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鑒於GEM上市公司一般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之證券可能會較於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高之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之證券會有高流通量之市場。 本公告乃遵照GEM上市規則的規定而提供有關熒德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為「本集團」)之資料,本公司董事(「董事」)願共同及個別對此負全責。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備,並無誤導或欺詐成份,且本公告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致使本公告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公告產生誤導。 財務摘要 ?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報告期」),本集團收益由截至2025年3月31日 止年度約274.62百萬元減少約0.55百萬元或0.20%至約274.07百萬元。 ? 總收益減少乃主要由於於報告期間安裝服務的收益減少約0.98百萬元。 ? 相較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溢利約1.10百萬 元,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溢利於報告期間增加至約1.50百萬元。 ?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並不建議就報告期間派付末期股息(2025年:無)。全年業績 董事會欣然宣佈本集團於報告期間的經審核綜合財務業績,連同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比較數字如下: 綜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 2026年 2025年 附註 千元 千元 收益 6 274,071 274,619 收益成本 (244,524) (245,813) 毛利 29,547 28,806 其他收入及收益及虧損 7 (330) 1,726 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減值虧損淨額 (194) (547) 行政及其他經?開支 (25,268) (26,718) 融資成本 9 (1,802) (2,223) 除所得稅前溢利 8 1,953 1,044 所得稅(開支)╱抵免 10(a) (450) 51 年內溢利 1,503 1,095 其他全面收益 將不會重新分類至損益的項目: 重新計量界定福利計劃責任 219 333 年內全面收益總額 1,722 1,428 每股盈利-基本及攤薄(仙) 11 0.13 仙 0.09仙 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2026年3月31日 2026年 2025年 附註 千元 千元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 2,731 6,216 無形資產 19 39 已質押銀行存款 1,162 636 預付款項 – 732 遞延稅項資產 10(b) 585 820 非流動資產總值 4,497 8,443 流動資產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13 23,255 39,972 合約資產 14(a) 197,389 198,141 可收回所得稅 – 427 已質押存款 278 820 已質押銀行存款 3,942 7,459 銀行結餘及現金 69,544 55,697 流動資產總值 294,408 302,516 流動負債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15 88,855 92,480 合約負債 14(b) 12,210 15,003 租賃負債 1,832 3,205 應付稅項 23 – 有抵押銀行借款 16 34,617 36,682 流動負債總額 137,537 147,370 流動資產淨值 156,871 155,146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161,368 163,589 非流動負債 有抵押銀行借款 16 – 2,083 租賃負債 487 2,068 長期服務金負債 870 1,149 非流動負債總額 1,357 5,300 資產淨值 160,011 158,289 資本及儲備 股本 12,000 12,000 儲備 148,011 146,289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 一般資料 熒德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7年6月27日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第22章(1961年第3號法例,經修訂及綜合)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而其股份自2018年2月12日在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上市。本公司的註冊辦事處位於Windward 3, Regatta Of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the Cayman Islands。其主要?業地點位於香柴灣利眾街27號德景工業大廈13樓2室。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為投資控股。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主要於香從事提供機電工程系統的安裝服務、改動及加建工程以及保養服務。於2026年3月31日及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附屬公司的詳情如下: 註冊成立地點與 已發行及 附屬公司名稱 日期及法定實體類型 ?業地點 繳足股本 本公司持有的實際權益 主要業務直接 間接 Guardian Team Limited 於2017年6月6日於 香 一股面值 100% – 投資控股(「GTL」) 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 1美元的股份 有限公司 衛保消防工程顧問 於1972年8月1日於 香 2,500,000元 – 100% 於香提供機電工程系統的安有限公司(「衛保消防」) 香註冊成立 裝服務、改動及加建工程以有限公司 及保養服務 衛保工程有限公司 於2000年5月15日於 香 100,000元 – 100% 於香提供機電工程系統的安(「衛保工程」) 香註冊成立 裝服務、改動及加建工程以 有限公司 及保養服務 2. 採納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a) 採納經修訂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香會計師公會(「香會計師公會」)已頒佈下列經修訂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其於本集團的本會計期間首次生效): 香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 缺乏可兌換性 由於所有附屬公司之功能貨幣均與本集團之呈報貨幣相同,故本集團採納該等修訂對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並無任何影。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香財務報告 財務報表中不確定性之披露準則第18號、香會計準則第1號、 香會計準則第8號、香會計準則 第36號及香會計準則第37號說明性 範例之修訂) 於2026年2月13日,香會計師公會頒佈該等修訂,藉以修訂多項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以納入說明性範例,用以示範企業在綜合財務報表中匯報不確定性的影時,如何應用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該等說明性範例為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的隨附材料,並無生效日期。然而,本集團預期將適時在匯報中實施任何變更。 本集團在編製綜合財務報表時已考慮該等說明性範例,且認為並無需要作出額外披露或列報方式的變更。 本集團並無提前應用任何已頒佈將但尚未生效之新香財務報告會計準則或修訂本。 (b)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 以下載列可能與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有關的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而本集團並未提早採納有關準則。本集團現時有意於該等準則生效的日期應用該等變更。 2 香會計準則第21號及 折算為惡性通貨膨脹呈報貨幣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號(修訂本) 1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 涉及依賴自然能源生產電力的合約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 1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 金融工具分類和計量的修訂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號、香財務 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年度 1 報告準則第7號、香財務報告準則 改進-第11卷 第9號、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 香會計準則第7號(修訂本) 香解說第5號(修訂本) 財務報表的呈列-借款人對含按 要求償還條款的定期貸款的分類 2 (「2027年修訂本」)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會計準則 投資與其聯?公司或合?公司之間3 第28號(修訂本) 的資產出售或注資 2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 財務報表的呈列及披露 2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及其修訂本 無公共問責性的附屬公司:披露1 於2026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2 於2027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報告期間生效 3 2. 採納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續 (b)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續—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香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 涉及依賴自然能源生產電力的合約 該等修訂括澄清「自用」要求的應用;倘該等合約用作對沖工具,則允許採用對沖會計;及增加新的披露要求,使投資能夠了解該等合約對本公司財務業績和現金流的影。 本集團預期採納該等修訂將不會對其?運或綜合財務報表造成任何重大影。 —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香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 對金融工具分類和計量(修訂本) 該等修訂澄清下列各項: ? 某些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確認及終止確認日期,並針對某些以電子現金轉賬系統結算的金融負債增加一項豁免規定; ? 對評估一項金融資產是否滿足僅為本金及未償付本金金額之利息的支付標準提供進一步指引; ? 針對含可能會導致現金流量發生變更的合約條款的特定工具(如一些具備實現環境、社會及管治目標特徵的金融工具)增加新的披露要求;及 ? 更新了針對指定為按公允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本工具的披露要求。 本集團預期採納該等修訂將不會對其業務或綜合財務報表造成任何重大影。 —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本) 投資與其聯?公司或合?公司之間的資產出售或注資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本)旨在解決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會計準則第28號資產出售或注資的要求不一致的問題。該等修訂要求資產出售或注資構成一項業務時,須充分確認下游交易產生的收益或虧損。對於涉及不構成業務的資產交易,交易所產生的損益僅計入投資的損益,與投資在該聯?公司或合?公司中的權益無關。該等修訂應前瞻性地應用。香會計師公會已撤銷先前修訂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會計準則第28號的強制性生效日期。不過,該等修訂現已可供採納。 2. 採納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續 (b)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續—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及香會計準則第28號(修訂本) 投資與其聯?公司或合?公司之間的資產出售或注資-續 由於本集團並無投資於聯?公司或合?公司,故該等修訂對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並無任何影。 —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 財務報表的呈列及披露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的呈列及披露將取代香會計準則第1號,聚焦於綜合損益表的更新,並將導致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括香會計準則第8號)作出重大相應修訂。儘管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將不會影綜合財務報表項目的確認或計量,但預期將對若干項目的呈列及披露有重大影。該等變動括損益表中的分類和小計、資訊的匯總/分解和標籤,及管理層定義的績效指標的披露。 本集團現正就該等新規定進行分析,並評估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對本集團財務報表之呈列及披露的影。 —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 無公共問責性的附屬公司:披露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允許根據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作出報告的母公司實體之若干合資格附屬公司應用經削減的披露規定。 由於本公司為一間上市公司,故並不符合選擇應用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的資格。 本公司若干附屬公司正在考慮應用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編製其特定財務報表。 3. 編製基準 (a) 合規聲明 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括所有香財務報告準則、香會計準則(「香會計準則」)及詮釋)及香公司條例的披露規定編製。此外,綜合財務報表括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所規定的適用披露。 3. 編製基準-續 (b) 計量基準 綜合財務報表已按歷史成本基準編製。 (c) 功能及呈列貨幣 綜合財務報表以元(「元」)呈列,元同為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之功能貨幣。 4. 關鍵會計判斷及估計不確定性的主要來源 於應用本集團會計政策時,董事須就未能隨時從其他來源取得的資產及負債賬面值作出判斷、估計及假設。該等估計及有關假設乃根據過往經驗及其他被視為相關的因素而作出。 實際結果或會與該等估計有所不同。 該等估計及相關假設會作持續審閱。倘會計估計的修訂僅影該期間,則有關修訂會於估計修訂期間確認,或倘修訂對目前及未來期間均有影,則於修訂期間及未來期間確認。 估計不確定性的主要來源 具有可導致資產及負債的賬面值於下一個財政年度內出現重大調整之顯著風險的估計不確定性的主要來源如下: (a) 提供建造工程的收益確認 管理層參考每份建造合約直至報告日期產生的成本佔估計成本總額的比例採用投入法計量完全履行個別建造合約的履約責任之進度。個別合約直至竣工的合約總成本(主要括分判費用、材料及直接勞工成本)按管理層編製的最近期可用預算估計,而該預算乃基於根據分判商、供應商或賣方所報估計成本以及項目團隊的經驗。為確保估計合約總成本為準確及最新以可靠估計合約收益,管理層定期審閱合約預算、迄今所產生的成本及直至竣工的成本(尤其在成本超支(如有)及有需要修訂估計合約成本時)。 儘管管理層於合約進行時對各建造合約的合約成本總額之估計作出定期檢討及修訂,惟按合約總成本計,合約的實際結果或會高於或低於有關估計,亦將會影所確認的收益及溢利。 4. 關鍵會計判斷及估計不確定性的主要來源-續 估計不確定性的主要來源-續 (b) 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減值 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減值撥備按整個存續期的預期信貸虧損計量。管理層通過考慮市場狀況、管理層對客戶的了解(括聲譽、財務能力及過往支付歷史)以及與釐定客戶於未來結清應收款項能力相關的宏觀經濟因素的當前及前瞻性資料,以估計預期信貸虧損比率。於2026年3月31日,本集團之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總額及其相關減值撥備分別為19,290,000元、198,481,000元及1,538,000元(2025年:32,641,000元、198,728,000元及1,344,000元)。 5. 分部報告 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本集團的主要?運決策)審閱本集團的內部報告以評估表現及分配資源。管理層已基於本公司執行董事就用以作出策略決定所審閱的報告釐定經?分部。 本集團共有三個可報告分部。由於各項業務提供不同服務且需要不同業務策略,故該等分部乃分開管理。 本集團可報告分部各自的業務概述如下: - 安裝服務-安裝服務的供應及執行; - 改動及加建工程-為客戶現有的系統提供改動及加建工程;及 - 保養服務-提供維修及保養服務。 本集團主要?運決策根據基於可報告分部損益進行評估之分部表現作出決策,惟並不括分配其他收入以及收益及虧損、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減值虧損淨額、行政及其他經?開支以及融資成本。 由於各可報告分部的總資產、負債及資本開支並非由主要?運決策定期審閱,故董事認為並無必要披露該等資料。 此外,由於董事認為本集團的收益(根據客戶的地點釐定)及業績實際上均來自香,且概無本集團的重大綜合資產位於香境外,故並無呈列地理分部資料。 5. 分部報告-續 (a) 業務分部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 改動及 安裝服務 加建工程 保養服務 總計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分部收益 來自外部客戶的收益 148,231 117,531 8,309 274,071 分部溢利 13,722 15,334 491 29,547 其他收入及收益及虧損 (330) 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 減值虧損淨額 (194) 員工成本 (14,661) 企業開支 (10,607) 融資成本 (1,802) 除所得稅前溢利 1,953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 改動及 安裝服務 加建工程 保養服務 總計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分部收益 來自外部客戶的收益 149,208 117,908 7,503 274,619 分部溢利 12,042 16,351 413 28,806 其他收入及收益及虧損 1,726 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 減值虧損淨額 (547) 員工成本 (15,324) 企業開支 (11,394) 融資成本 (2,223) 除所得稅前溢利 1,044 5. 分部報告-續 (b) 有關主要客戶的資料 來自主要客戶的收益(個別佔本集團總收益10%或以上)載列如下: 2026年 2025年 千元 千元 安裝服務: 客戶I 47,052 29,623 客戶II 69,953 76,977 改動及加建工程: 客戶III 32,569 53,039 6. 收益 收益主要指於報告期間提供安裝服務、改動及加建工程以及保養服務產生的收入。 (a) 本集團來自客戶合約的收益之分類 2026年 2025年 千元 千元 來自安裝服務的收益 148,231 149,208 來自改動及加建工程的收益 117,531 117,908 來自保養服務的收益 8,309 7,503 274,071 274,619 安裝服務、改動及加建工程以及保養服務乃本集團就個別合約各自隨時間達成的履約責任。 6. 收益-續 (b) 分配至餘下履約責任的交易價格 下表列示於報告期末分配至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履約責任的交易價格總額:2026年 2025年 千元 千元 提供安裝服務 55,926 174,774 提供改動及加建工程 13,685 9,272 根據本集團於報告期末可得的資料,本集團管理層預期於2026年3月31日分配至安裝服務以及改動及加建工程項下合約之69,611,000元(2025年:184,046,000元)的交易價格將於未來29個月(2025年:34個月)內確認為收益。 本集團已應用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5號項下的可行權宜做法,故並無披露分配至保養服務合約項下未履行履約責任的交易價格,原因為該等合約的原定預期期限為一年或以下。 7. 其他收入及收益及虧損 2026年 2025年 千元 千元 銀行利息收入 1,284 1,584 其他收入 345 135 租賃修改的收益 – 7 政府資助長期服務金 72 – 出售物業、廠房及設備之收益 350 – 撇銷合約資產 (2,381) – (330) 1,726 8. 除所得稅前溢利 於扣除以下各項後得出: 2026年 2025年 千元 千元 核數師薪酬 820 870 以下各項的折舊: -自置資產 534 557 -使用權資產 3,391 3,206 3,925 3,763 無形資產之攤銷 20 42 僱員福利開支(括董事酬金) -薪金、津貼及其他福利 37,076 36,239 -向界定供款退休計劃作出的供款(附註) 1,212 1,315 -長期服務金 135 194 38,423 37,748 匯兌虧損淨額 – 42 附註: 截至2026年3月31日及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並無沒收供款,亦並無動用任何該等沒收的供款以減低未來供款。於2026年3月31日及2025年3月31日,本集團並無可供其動用的沒收供款以減低政府界定供款退休福利計劃之現有供款水平。 9. 融資成本 2026年 2025年 千元 千元 銀行借款利息 1,594 2,029 租賃負債利息 208 194 1,802 2,223 10. 所得稅及遞延稅項 (a) 於綜合全面收益表內之所得稅金額指: 2026年 2025年 千元 千元 即期稅項 -香利得稅 180 225 -過往年度撥備不足 35 47 遞延稅項(附註(b)) 235 (323) 所得稅開支╱(抵免) 450 (51) 截至2026年3月31日及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於香經?的附屬公司須繳納香利得稅。根據利得稅兩級制,倘實體具有一個或以上關連實體,則兩級制利得稅率將僅適用於獲指定按兩級制稅率繳稅的實體。獲指定實體的首2百萬元應評稅溢利按8.25%的稅率計算香利得稅,而超過2百萬元的應評稅溢利任何部分則按16.5%的稅率計稅。 就該等不符合兩級制利得稅率資格的實體而言,香利得稅仍按應評稅溢利以利得稅率16.5%計算。 於報告期間,所得稅可與綜合全面收益表內的除所得稅前溢利對賬如下:2026年 2025年 千元 千元 除所得稅前溢利 1,953 1,044 按香利得稅稅率16.5%(2025年:16.5%)計算的稅項 322 172 毋須就稅項課稅的收入的稅務影 (211) (294) 不可就稅項扣減的開支的稅務影 475 192 按優惠稅率計算的所得稅 (165) (165) 過往年度撥備不足 35 47 稅項寬免 (6) (3) 所得稅開支╱(抵免) 450 (51) 10. 所得稅及遞延稅項-續 (b) 於報告期間內確認之遞延稅項資產及變動之詳情如下: 貿易 應收款項及 長期 稅項 加速稅項 合約資產 服務金及 虧損結轉 折舊 減值撥備 年假撥備 總計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於2024年4月1日 81 57 130 229 497 (自損益扣除)╱計入損益 (81) 285 (71) 190 323 於2025年3月31日及2026年4月1日 – 342 59 419 820 計入損益╱(自損益扣除) 33 (254) 32 (46) (235) 於2026年3月31日 33 88 91 373 585 11. 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 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乃基於以下數據計算: 2026年 2025年 千元 千元 盈利 年度溢利 1,503 1,095 數目 數目 千股 千股 股份數目 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 1,200,000 1,200,000 截至2026年3月31日及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加權平均數1,200,000,000股指於整個年度的已發行股份數目。 由於本集團於截至2026年3月31日及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並無潛在攤薄普通股,故每股攤薄盈利與每股基本盈利相同。 12. 股息 董事並不建議派付就報告期間的末期股息(2025年:無)。 13.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2026年 2025年 千元 千元 貿易應收款項 19,623 32,641 減:減值撥備 (446) (757) 貿易應收款項淨額(附註(a)及附註(c)) 19,177 31,884 預付款項(附註(b)) 3,141 7,221 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附註(c)) 937 1,599 23,255 40,704 減:分類為非流動資產的預付款項(附註(b)) – (732) 23,255 39,972 附註: (a) 客戶獲授的信貸期一般為14日。於各報告期末,根據發票日期的貿易應收款項(已扣除減值)賬齡分析如下: 2026年 2025年 千元 千元 30日內 10,731 9,103 31至60日 5,543 9,542 61至90日 870 8,403 91至180日 1,533 1,314 181至365日 500 3,169 超過365日 – 353 19,177 31,884 (b) 預付款項主要括就本集團建造工程向供應商預付的材料成本、就分判予外部服務供應商之本集團建造工程所預付之成本及向一名服務供應商預付的專業費用。 (c) 本集團根據獲採納的相關會計政策確認截至2026年3月31日及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減值。 14. 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 (a) 合約資產 2026年 2025年 千元 千元 合約資產 來自履行安裝服務以及改動及加建工程 175,086 170,220 應收保固金 23,395 28,508 198,481 198,728 減:減值撥備 (1,092) (587) 合約資產淨值 197,389 198,141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之合約資產變動主要由於以下各項的淨影:(1)應收保固金金額按於年內已驗證收益金額減少而減少;及(2)未開發票收益因有關於報告期末已提供相關服務惟未經客戶或外部測量師驗證之建造工程合約規模及數目而增加。 (b) 合約負債 2026年 2025年 千元 千元 合約負債 於履行安裝服務以及改動及加建工程前開出賬單 12,210 15,003 2026年 2025年 千元 千元 合約負債的變動 於4月1日 15,003 8,839 因確認計入年初合約負債的年內收益而減少 (11,958) (7,892) 因就安裝服務以及改動及加建工程前開出賬單而增加 淨額 9,165 14,056 於3月31日 12,210 15,003 15.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2026年 2025年 千元 千元 貿易應付款項(附註(a)) 74,284 77,236 應付保固金(附註(b)) 1,015 2,857 應計款項 13,467 12,245 其他應付款項 89 142 88,855 92,480 附註: (a) 供應商及承辦商授予的信貸期一般為30至90日。 於各報告期末,根據發票日期的貿易應付款項賬齡分析如下: 2026年 2025年 千元 千元 30日內 12,802 15,247 31至60日 12,652 16,281 61至90日 7,708 8,584 超過90日 41,122 37,124 74,284 77,236 (b) 本集團於有關項目竣工時保留保固金。應付保固金將於分判協議指明的瑕疵責任期(通常為12個月)屆滿後發放。 16. 有抵押銀行借款 2026年 2025年 千元 千元 有抵押及計息銀行借款 -銀行貸款 28,806 29,079 -銀行透支 5,811 9,686 34,617 38,765 附註︰ 銀行貸款及銀行透支按浮動息率計息。本集團於2026年3月31日根據銀行融資獲授的銀行貸款及銀行透支的年利率介乎2.4%至5.5%(2025年:4.7%至6.2%)。 17. 擔保 本集團就以若干工程合約客戶為受益人發出的履約保函提供擔保。該等擔保於報告期末的詳情如下: 2026年 2025年 千元 千元 以客戶為受益人發出的履約保函總值 24,908 39,941 董事認為由於本集團不大可能無法履行擔保合約的履約規定,故金融機構不大可能會就相關合約的損失向本集團提出申索。因此,於報告期末,概無就本集團的擔保責任計提撥備。 於報告期末或報告期間,除另有訂明外,本集團獲金融機構及銀行授出的擔保額度由以下各項作為抵押: (i) 本集團於金融機構及銀行的存款;及 (ii) 集團公司及本公司的公司擔保。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業務回顧 本集團為香註冊消防安裝服務承辦商。本集團具備整套機電(「機電」)牌照及資格,故維持其作為香領先機電工程公司之一的地位。本集團的核心業務專注於消防系統的安裝、改動及加建工程以及保養。具體而言,有關服務涵蓋設計及安裝在建或重建樓宇的系統;根據客戶規格或最新的監管要求對現有系統進行改動及加建工程;以及已建物業系統的持續維修及保養。 於回顧年度內,全球及本地市場氣氛持續低迷。然而,2025年11月大埔發生不幸的「五級大火」,令本已嚴峻的市場環境迎來根本性的轉變。此宗意外成為行業發展的分水嶺,促使香政府對現行的消防安全及建築物保養監管框架展開全面而系統性的重大改革。這些深遠的變革,勢必對所有在?運的消防安裝工程承辦商帶來廣泛而深刻的影。然而,凡事皆有兩面,更嚴格的消防安全及樓宇保養監管機制,預期將為市場去蕪存,為如本集團般注重質素的優質承辦商開拓更廣闊的發展空間與商機。 這場由監管變革引發的浪潮,正推動香建造業步入深度的轉型期。對本集團而言,這意味著我們必須在多個戰線上迎戰更趨白熱化的競爭,當中括新動工項目數量有所縮減、原材料成本波動加劇且市場對價格更為敏感,以及同業採取日益激進的定價策略。預期這種異常激烈的競爭格局在可預見的將來仍將持續。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溢利約1.50百萬元,而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則錄得溢利約1.10百萬元。於報告期間溢利增加主要乃由於(i)安裝項目毛利增加約1.68百萬元;(ii)行政及其他經?開支減少約1.45百萬元;及(iii)融資成本減少約0.42百萬元,從而抵銷了報告期間其他收入及收益及虧損減少約2.06百萬元。 本集團始終全力以赴,在確保提供最高標準產品與服務的同時,對所有在建項目採取嚴格審慎的成本管理。我們亦正積極把握合適的招標機遇,以全力提升盈利能力,持續為股東創造更高回報。 前景 展望2026年,本集團面臨的經?環境依然充滿挑戰且瞬息萬變。行業競爭愈趨白熱化,加上勞工及原材料成本持續上漲,不斷蠶食本集團的利潤空間。 此外,本集團注意到私人發展商推出新項目的步伐有所放緩,市場增長動能日益依賴政府的重大基建及政策推動。與此同時,原材料及勞工成本大幅飆升,客戶對價格的敏感度亦顯著提高。全球經濟的不確定性(括持續的地緣政治局勢緊張)繼續壓抑本地市場氣氛,並拖累私人地產發展的步伐。 然而,根據2026年2月發表的財政預算案及相關政府公告,本集團對香建造業於2026年及長遠的發展前景仍持樂觀態度。 預算案指出,未來的發展機遇將主要集中於北部會區。政府亦將透過龐大的財政投入、政策創新及科技應用,支持建造業長遠健康發展。 隨著北部地區基建及其他經濟民生項目陸續動工,政府於2026-2027年度的基本工程開支預算約達1,280億元,且預計在中期財政預測期內將維持在相若的高水平。 在聚焦北部新發展的同時,預算案亦投放大量資源推進市區更新,這與消防裝置業的發展相輔相成。政府已為樓宇更新大行動2.0預留30億元,並為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撥款1億元。該等計劃要求樓宇必須嚴格符合現行消防安全規範,從而為全現存舊式樓宇的火警警報、自動灑水滅火及排煙系統的升級改裝工程,帶來源源不絕的合約機遇。 展望未來數年,董事會對本集團的持續增長充滿信心,並將繼續積極尋求進一步的業務擴展機遇。 財務回顧 收益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收益由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約274.62百萬元減少約0.55百萬元或0.20%至約274.07百萬元。 該減少乃主要由於安裝項目的收益減少。減幅約為0.98百萬元或0.66%。 安裝服務收益減少乃由於就目前處於已竣工或大致竣工階段之項目以及於報告期間進行工程的新項目確認入賬的收益減少。 收益成本 本集團的收益成本由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約245.81百萬元減少約1.29百萬元或0.52%至報告期間約244.52百萬元。收益成本減少與收益減少一致,惟比例稍高。 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團的毛利由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約28.81百萬元增加約0.74百萬元或2.57%至報告期間的約29.55百萬元。毛利率由10.49%輕微上升至10.78%。整體毛利率上升主要由於安裝項目毛利率上升所致。 行政及其他經?開支 行政及其他經?開支主要指行政及管理員工的薪金及福利、保險、法律及專業費用、廠房及設備以及使用權資產的折舊。 本集團的行政及其他經?開支由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約26.72百萬元減少約1.45百萬元或5.43%至報告期間約25.27百萬元。該減少主要由於報告期間內業務發展開支減少0.56百萬元、辦公室開支減少0.42百萬元以及其他經?開支減少所致。 融資成本 本集團於報告期間產生的融資成本為約1.80百萬元(2025年:約2.22百萬元)。 融資成本括銀行借款的利息及租賃負債的利息。本集團的融資成本於報告期間減少乃由於用作擔保?運的貸款量及貸款額減少。 所得稅(開支)╱抵免 本集團的所得稅由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稅務抵免約51,000元轉至報告期間稅務開支約0.45百萬元。該變動主要由於應課稅溢利於報告期間有所增加。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年度溢利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溢利約1.50百萬元,而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則錄得溢利約1.10百萬元。於報告期間溢利增加主要乃由於(i)安裝項目毛利增加約1.68百萬元;(ii)行政及其他經?開支減少約1.45百萬元;及(iii)融資成本減少約0.42百萬元,從而抵銷了報告期間其他收入及收益及虧損減少約2.06百萬元。 流動資金、財務資源及資本架構 本集團主要透過經?所產生現金、銀行借款及股東的權益出資為其流動資金及資本需要提供資金。 於2026年3月31日,本集團的現金及銀行結餘為約69.54百萬元(2025年:約55.70百萬元)。 於2026年3月31日,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本集團權益總額為約160.01百萬元(2025年:約158.29百萬元)。截至同日,本集團的債務總額(括銀行借款及租賃負債)為約36.94百萬元(2025年:約44.04百萬元)。 借款及資本負債比率 於2026年3月31日,本集團的借款為約34.62百萬元(2025年:約38.77百萬元),其以元計值。本集團的銀行借款主要用於為其?運的?運資金需要提供資金。 於2026年3月31日,本集團的資本負債比率(按計息負債總額除以權益總額計算)為約23.08%(2025年:約27.82%)。 庫務政策 董事將繼續沿用審慎的政策管理本集團的現金結餘,並維持穩健的流動資金,以確保本集團作好準備利用日後的增長機遇。 外匯風險 本集團所有產生收益的業務及借款主要以元交易,而元為本集團的呈列貨幣。因此,董事認為本集團並無面臨重大外匯風險。本集團目前並無外幣對沖政策。 資本架構 本公司股份已於2018年2月12日在聯交所GEM成功上市。自此,本集團的資本架構並無任何變動。本集團的股本僅括普通股。 於2026年3月31日,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為12百萬元,其已發行普通股數目為1,2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元。 資本承擔 於2026年3月31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資本承擔(2025年:無)。 抵押本集團資產 於2026年3月31日,本集團並無抵押任何本集團資產(2025年:無)。 重大投資及資本資產的未來計劃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本集團概無其他重大投資或資本資產的計劃。 所持重大投資、附屬公司、聯?公司及合?企業的重大收購及出售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概無任何重大投資、附屬公司、聯?公司或合?企業的重大收購或出售。 或然負債 於2026年3月31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或然負債(2025年:無)。 末期股息 董事並不建議就報告期間派付末期股息(2025年:無)。 僱員及薪酬政策 於2026年3月31日,本集團共有94名僱員(2025年:109名)。於報告期間,本集團於香之員工成本(括董事酬金以及管理層、行政及?運員工成本)為約15.24百萬元(2025年:約15.68百萬元)。 本集團肯定人力資源對其成功的重要性,因此聘用合資格而經驗豐富之人員以檢討及重組本集團的現有業務,並開拓潛在投資機遇。 薪酬維持於具競爭力之水平,並按表現發放酌情花紅,此乃符合行業慣例。 本集團設立薪酬委員會,以就本集團所有董事及高級管理層檢討本集團的薪酬政策及架構。 購股權計劃 本公司設有購股權計劃(「購股權計劃」),乃由本公司股東於2018年1月24日以書面決議案方式批准及採納。 購股權計劃旨在讓本集團向經甄選參與授出購股權,作為彼等對本集團所作貢獻之激勵或獎勵。 購股權計劃自本公司上市日期2018年2月12日生效,為期十年。根據購股權計劃,董事會可於授出相關購股權時全權酌情釐定認購價,惟認購價不得少於下列各項的最高:(i)股份於授出購股權當日在聯交所每日報價表所示的收市價;(ii)股份於緊接授出購股權當日前五個?業日在聯交所每日報價表所示的平均收市價;及(iii)股份面值。參與可於本公司發出的要約函件所訂明日期(其不得遲於由要約發出日期計28日)內接納授出購股權要約,而參與必須於有關期限前接納要約,否則被視作拒絕接納論,惟有關日期不得超過採納購股權計劃當日後十年。 接納授出購股權要約時應付代價1元。 董事會可全權酌情釐定任何特定購股權的期限及有關任何特定購股權持有人在其購股權協議內可行使購股權期間的指定期限(須視乎其中規定對可行使性的限制),惟不得超過GEM上市規則不時規定的期限(即(於採納購股權計劃當日)自授出購股權當日計十年的期限)。 受GEM上市規則的規定以及購股權計劃條款及條件所規限,並無一般規定購股權須持有之最短期限或於須於授出後達到之表現目標方可行使購股權。 根據購股權計劃及任何其他計劃項下所有尚未行使及未獲行使的已授出購股權獲行使而可能予以發行的股份數目須以不時已發行股份30%為限。倘此舉將導致超出限額,則不可根據本公司的任何計劃授出購股權。根據購股權計劃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計劃項下將予授出的所有購股權獲行使而可能予以發行的股份總數合共不得超過股份於聯交所首次開始買賣時(不括根據行使根據購股權計劃可能授出的購股權而可能發行的股份)已發行股份的10%。根據購股權計劃或任何其他計劃條款而失效的購股權將不會用作計算10%的限額。購股權並無賦予持有人獲派股息或於股東大會上投票之權利。 由於本公司自採納購股權計劃並無更新計劃授權限額,按本公司股份於聯交所開始買賣時之已發行股份1,200,000,000股計算,假設將授出之所有購股權獲全面行使,本公司獲授權發行之股份總數為120,000,000股,佔當時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 根據GEM上市規則第23.03D(1)條,就截至授出日期止任何12個月期間內向購股權計劃參與授出的所有購股權之已發行及將予發行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 董事可全權酌情邀請屬以下任何參與類別之任何人士接納購股權,以認購購股權計劃項下的股份: (a) 本公司、任何附屬公司或任何本公司持有其股權之實體(「被投資實體」)的任何僱員或擬定僱員(不論為全職或兼職(且括任何執行董事))、諮詢人或顧問; (b) 本公司、任何附屬公司或任何被投資實體的任何非執行董事(括獨立非執行董事); (c)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任何被投資實體的任何貨物或服務供應商;(d) 本集團或任何被投資實體的任何客戶; (e) 任何向本集團或任何被投資實體提供研究、開發或其他技術支援的人士或實體;及 (f) 任何本公司股東或任何其附屬公司或任何被投資實體之任何股東或任何本集團成員公司或任何被投資實體發行之任何證券之任何持有人, 且就購股權計劃而言,購股權或會授予任何屬以上任何參與類別之一名或多名人士全資擁有的公司。 根據GEM上市規則第23.07(2)條,根據購股權計劃可供授出的購股權數目載列如下: 於2024年3月31日及2024年4月1日 120,000,000 加:年內失效的購股權 – 減:年內授出的購股權 – 於2025年3月31日及2025年4月1日 120,000,000 加:年內失效的購股權 – 減:年內授出的購股權 – 於2026年3月31日 120,000,000 根據GEM上市規則第23.09(3)條,於2025年3月31日、2025年6月30日(即2024/2025年報日期)、2026年3月31日及2026年6月24日(即2025/2026全年業績公告日期),根據購股權計劃可供發行的股份總數為120,000,000股,相當於1,200,000,000股股份(即本公司分別於2025年3月31日、2025年6月30日(即2024/2025年報日期)、2026年3月31日及2026年6月24日(即2025/2026全年業績公告日期)已發行股本(不括庫存股份))之10%。 自採納購股權計劃以來、於報告期間開始及結束以及於本公告日期,概無任何購股權根據購股權計劃而授出、行使、註銷或失效。因此,於報告期間內就根據本公司所有計劃授出之購股權及獎勵而可能發行之股份數目除以於報告期間內已發行相關類別股份之加權平均數為零。 報告期後事項 董事會並不知悉報告期後須予披露之任何事項。 其他資料 A.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的權益及淡倉於2026年3月31日,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已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及淡倉(括彼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有關條文被當作或視為擁有的權益或淡倉)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記錄在本公司存置之登記冊內的權益及淡倉,或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46至5.67條所述董事進行交易之規定標準已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及淡倉如下:於股份中的好倉 所持 所佔已發行 董事╱最高行政 股份數目 股本百分比 (附註1) (附註2) 人員姓名 身份╱權益性質 潘正強先生 受控法團權益 508,500,000 42.37% (附註3及5) (「潘正強先生」) (附註4及5) 吳國威先生 受控法團權益 90,000,000 7.50% (附註4及5) 李桃賢女士 受控法團權益 90,000,000 7.50% 潘錦儀女士 受控法團權益 90,000,000 7.50% (附註4及5) (「潘錦儀女士」) 附註: (1) 所述所有權益均為好倉。 (2) 該計算乃基於本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已發行股份總數1,200,000,000股而得出。 (3) 潘正強先生持有Success Step Management Limited(「Success Step」)之全部已發行股本。 Success Step因而直接持有本公司418,500,000股股份且作為股權衍生工具持有人被視為於下文附註5所述由Legend Advanced Limited(「Legend Advanced」)持有的本公司90,000,000股股份中擁有權益。 因此,潘正強先生被視為於Success Step被視為擁有權益的本公司508,500,000股股份中擁有權益。 (4) 潘錦儀女士、吳國威先生及李桃賢女士分別於Legend Advanced已發行股本中擁有約40%、30%及30%權益。Legend Advanced因而直接持有本公司90,000,000股股份。 (5) 於2018年1月25日,Legend Advanced以Success Step及Noble Capital Concept Limited(「Noble Capital」)為受益人訂立承諾契據。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2018年1月31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歷史、重組及公司架構-重組」一段。 因此,Success Step、潘正強先生、Noble Capital及潘正棠先生(「潘正棠先生」)各自被視為於Legend Advanced持有的本公司90,000,000股股份中擁有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外,於2026年3月31日,概無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所規定已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或淡倉(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的有關條文被當作或被視為擁有的權益或淡倉),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記錄在本公司存置之登記冊內的權益或淡倉,或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46至5.67條所述董事進行交易之規定標準已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或淡倉。 B. 主要股東及其他人士於股份及相關股份的權益及淡倉 於2026年3月31日,以下人士╱實體(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除外)於本公司的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或被視為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的條文須向本公司披露的權益或淡倉,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記錄在本公司須存置之登記冊內的權益或淡倉,或直接或間接持有附有權利可於任何情況下在本公司或本集團任何其他成員公司的股東大會上投票的任何類別股本面值5%或以上的權益。 於股份中的好倉 所佔 所持 已發行股本 (附註1) (附註2) 股東姓名╱名稱 身份╱權益性質 股份數目 百分比 (附註3及5) Success Step 實益擁有人 418,500,000 34.87% 股權衍生工具持有人 90,000,000 7.50% 508,500,000 42.37% (附註4及5) Noble Capital 實益擁有人 391,500,000 32.63% 股權衍生工具持有人 90,000,000 7.50% 481,500,000 40.13% (附註4及5) 潘正棠先生 受控法團權益 481,500,000 40.13% (附註6) Legend Advanced 實益擁有人 90,000,000 7.50% (附註7) Deng Anna Man Li女士 配偶權益 508,500,000 42.37% (附註8) Roberts Christopher John先生 配偶權益 90,000,000 7.50% 附註: (1) 所述所有權益均為好倉。 (2) 該計算乃基於本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已發行股份總數1,200,000,000股而得出。 (3) 潘正強先生持有Success Step之全部已發行股本。Success Step因而直接持有本公司418,500,000股股份且作為股權衍生工具持有人被視為於下文附註5所述由Legend Advanced持有的本公司90,000,000股股份中擁有權益。 因此,潘正強先生被視為於Success Step被視為擁有權益的本公司508,500,000股股份中擁有權益。 (4) 潘正棠先生持有Noble Capital全部已發行股本。Noble Capital因而直接持有本公司391,500,000股股份且作為股權衍生工具持有人被視為於下文附註5所述由Legend Advanced持有的本公司90,000,000股股份中擁有權益。因此,潘正棠先生被視為於Noble Capital被視為擁有權益的本公司481,500,000股股份中擁有權益。 (5) 於2018年1月25日,Legend Advanced以Success Step及Noble Capital為受益人訂立承諾契據。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招股章程中「歷史、重組及公司架構-重組」一段。因此,Success Step、潘正強先生、Noble Capital及潘正棠先生各自被視為於Legend Advanced持有的本公司90,000,000股股份中擁有權益。 (6) 潘錦儀女士、吳國威先生及李桃賢女士分別於Legend Advanced已發行股本中擁有約40%、30%及30%權益。Legend Advanced因而直接持有本公司90,000,000股股份。 (7) Deng Anna Man Li女士為潘正強先生的配偶。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Deng Anna Man Li女士被視為於潘正強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擁有權益。 (8) Roberts Christopher John先生為潘錦儀女士的配偶。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Roberts Christopher John先生被視為於潘錦儀女士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擁有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外,於2026年3月31日,概無主要股東或高持股量股東或其他人士(上文「A.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的權益及淡倉」一節所載擁有權益的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除外)於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或被視為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的條文須向本公司披露的權益或淡倉,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記錄在本公司須存置之登記冊內的權益或淡倉,或直接或間接持有附有權利可於任何情況下在本公司或本集團任何其他成員公司的股東大會上投票的任何類別股本面值5%或以上的權益。 企業管治常規及合規 董事及本集團管理層深明良好的企業管治對本集團長遠的成功及持續發展的重要性。因此,董事會致力於維持健全的企業標準及程序,以便提升本集團的問責制度及透明度,保護本公司持份權益及為本公司股東創造價值。 董事深知在管理及內部程序方面實行良好企業管治以達致有效問責性的重要性。 本公司已採納GEM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的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的守則條文,且於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及直至本公告日期一直遵守企業管治守則,惟偏離以下所披露的企業管治守則守則條文第C.2.1條除外。 企業管治守則守則條文第C.2.1條規定,主席與行政總裁的角色應有區分,並不應由一人同時兼任。主席與行政總裁之間的職責分工應明確規定並以書面載述。 潘正強先生為本公司主席兼行政總裁。憑藉在香消防及水泵安裝服務領域擁有超過37年經驗,潘正強先生一直為本集團的主要領導人物。潘正強先生主要參與本集團的整體業務發展、技術?運及策略規劃。董事認為,由潘正強先生繼續擔當雙重角色,以維持有效管理及業務發展,將符合本集團的最佳利益。 經考慮上述因素後,董事會認為,偏離企業管治守則守則條文第C.2.1條屬恰當,且本公司於報告期間已遵守企業管治守則的原則及適用守則條文。 於報告期間,董事認為本公司已遵守企業管治守則。 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行為守則 本公司已採納GEM上市規則第5.48至5.67條作為本公司股份有關董事的證券交易的行為守則(「行為守則」)載列的規定買賣標準。本公司已向全體董事作出具體查詢,彼等已確認於報告期間及直至本公告日期均遵守行為守則載列的規定買賣標準。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上市證券 於報告期間,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任何股份。 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於2018年1月24日成立,並遵照GEM上市規則第5.28條及企業管治守則的守則條文第D.3.3條及D.3.7條制定其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由三名成員組成,即翁宗興先生、林仲煒先生及陳樹仁先生,彼等均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翁宗興先生目前擔任審核委員會主席。 審核委員會透過對財務申報提供獨立審閱及監管,並透過令彼等本身信納本集團的內部監控屬有效以及外部及內部審核屬足夠,從而協助董事會履行其責任。審核委員會已審閱本集團於報告期間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及業績,並認為有關業績已遵照適用會計準則、GEM上市規則項下的規定及其他適用法律規定,且已作出足夠披露。 審閱本全年業績公告 審核委員會已審閱本全年業績公告。 香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就本全年業績公告之工作範圍 本公司之核數師香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已同意,本初步公告所載關於本集團於報告期間之綜合財務狀況表、綜合全面收益表與相關附註之數字,與本集團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之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所載之數額一致。香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就此進行之工作並不構成根據香會計師公會所頒佈之香核數準則、香審閱工作準則或香核證委聘準則之核證委聘,因此香立信德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並無對本初步公告作出明示保證。 鳴謝 本公司謹此感謝本集團客戶、供應商、業務夥伴的支持。同時,本公司謹對於其股東的投入以及本集團僱員的忠誠與於年內所作出的貢獻表示萬分感激。 承董事會命 熒德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總裁 潘正強 香,2026年6月24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潘正強先生(主席)、吳國威先生及李桃賢女士以及非執行董事為潘錦儀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翁宗興先生、林仲煒先生及陳樹仁先生。 本公告將自其刊發日期最少七日期間,載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最新 上市公司公告」一頁內。本公告亦將登載於本公司網站www.vistarholdings.com。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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