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海尔智家(06690):海外监管公告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回购股份拟注销及董事会获得回购H股、D股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Haier Smart Home Co., Ltd.* 海爾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690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由海爾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作出。 以下公告的中文版本已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刊登,僅供參閱。 特此公告。 承董事會命 海爾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華剛 中國青島 2026年6月24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李華剛先生及Kevin Nolan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宮偉先生、俞漢度先生、錢大群先生及李少華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李世鵬先生、吳琪先生、汪華先生及蕭耀熙先生;及職工董事為孫丹鳳女士。 * 僅供識別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36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回购股份拟注销及董事会获得回购H股、D股 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D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事宜:(1)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计划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4,541,486股股份用途进“ / ” “ ” “ 行变更,将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回购计划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4,541,486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2)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决定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10%股份的议案》《海尔智家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以决定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D股股份总数5%股份的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特别授权回购不超过已发行D股股份总数30%相关事宜的议案》,授予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数量的10%,决定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D股股份数量的5%、30%的权利。若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士根据上述授权实施回购,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注销回购的H股和/或D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就上述事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本公司合法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即2026年6月25日)起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其债权有效性不会受到影响,本公司将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清偿。 申报债权方式: 拟向本公司主张上述权利的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同时携带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 收件人:海尔智家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2-88931670 邮政编码:266101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邮箱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邮箱发送债权资料: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532-88931670 特别提示:邮件发送时,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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