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澜起科技: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更新)

时间:2026年06月24日 23:45:24 中财网
原标题:澜起科技: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更新)

 
 
 
瀾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6809
不適用
不適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更新)
2026年6月24日
更新公告
更新除淨日, 為符合獲取股息分派而遞交股份過戶文件之最後時限,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 記手續之日期, 記錄日期,股息派發日以及代扣所得稅
 
末期
普通股息
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每 10 股 3.9 RMB
2026年6月24日
 
每 10 股 4.41 HKD
1 RMB : 1.1317 HKD
2026年7月7日
2026年7月8日 16:30
由 2026年7月9日 至 2026年7月14日
2026年7月14日
2026年7月29日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17樓1712-1716號舖 合和中心 皇后大道東183號 灣仔 香港

   
適用於宣派股息的代扣稅明細(包括股東類型和適用稅率)如下表所示: 有關詳情請見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4月24日之2025年度报告。 此外,就透過滬港通、深港通投資本公司H股之內地企業投資者而言,本公司將不會於派 發末期股息時代扣所得稅,應納稅款由內地企業投資者自行申報繳納。 對於個人H股股東的納稅身份或稅務待遇及因個人H股股東的納稅身份或稅務待遇未能及 時確定或不準確確定而引致任何申索或對於代扣機制或安排的任何爭議,本公司概不負 責,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有關代預扣所得稅之更多補充 股東類型 稅率 (如適用) 非居民企業 本公司向名列於本公司H股股東名 (非中國內地登記地址) 10% 冊上的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年度股 息,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 得稅。任何以非個人股東名義,包 括以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 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託人,或其 他組織及團體名義登記的H股股份 均被視為非居民企業股東所持的H 股股份,其應得的股息將被扣除中 國企業所得稅。 於投資上海證券交易所本公司 本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所得 10% A股股票的香港聯交所投資者 稅。 (包括企業和個人) 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 本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 20% 交易所投資者(包括個人投資 得稅。 者和證券投資基金)投資香港 聯交所本公司H股股票  
 稅率有關代預扣所得稅之更多補充 (如適用)
 10%本公司向名列於本公司H股股東名 冊上的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年度股 息,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 得稅。任何以非個人股東名義,包 括以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 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託人,或其 他組織及團體名義登記的H股股份 均被視為非居民企業股東所持的H 股股份,其應得的股息將被扣除中 國企業所得稅。
 10%本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所得 稅。
 20%本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 得稅。
   
   
不適用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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