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00210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实施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时间:2026年07月01日 21:45:28 中财网
原标题:广东鸿图: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实施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6-34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实施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之一广东鸿图科技园二期(汽车轻量化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简称“金利二期项目”)予以结项,终止实施广东鸿图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简称“技术中心项目”),并将前述两个募投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前期已到账的利息收益合计29,820.2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33,333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16.50元/股,募集资金合计2,199,999,994.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84,598,276.90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500024号】。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大型一体化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简称“武汉二期项目”)、金利二期项目、广东鸿图汽车轻量化智能制造华北基地一期项目(简称“华北一期项目”)、技术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 资额拟投入募 集资金建设期限 (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截至2026年5月31日 
     累计已使用 募集资金募集资金 余额
1武汉二期项目58,844.6857,000.002027年6月16,965.8940,034.11
2金利二期项目74,840.9173,000.002026年6月56,119.8416,880.16
3华北一期项目50,437.6919,100.002026年12月13,655.415,444.59
4技术中心项目20,985.0320,900.002026年6月2,685.5618,214.44
5补充流动资金48,459.8348,459.83已完成48,459.83-
合计(本金)253,568.14218,459.83 137,886.5380,573.30 
已到账利息7,391.04     
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9.81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总计87,994.15     
(注:上表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按资金支付口径,各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余额未包含利息,已到账利息金额为累计已收取的利息扣除累计已扣除的银行手续费。)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募投项目(含补充流动资金)按资金支付口径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7,886.53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80,573.30万元,加上前期资金存放及相关现金管理实现的利息7,391.04万元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9.8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7,994.15万元。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相关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拟对金利二期项目进行结项以及终止实施技术中心项目,并对相关募投项目预计节余的募集资金以及前期已到账的利息合计29,820.2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13.65%,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利二期项目
公司金利二期项目已于2026年4月完成整体工程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综合判断,金利二期项目已符合结项的标准,公司拟对该项目予以结项。目前该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为依据相关合同约定尚未到付款节点的待支付款项。本着谨慎性原则测算,本项目预计形成募集资金节余7,678.88万元(包括2026年计划实施但目前尚未签订采购合同的设备投资预算1,950万元及铺底流动资金2,337万元,结项并永久补流后将使用自有资金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预计节余的7,678.88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项目募集资金净额(即拟投入募集资金)的10.52%;金利二期项目结项后,已实施的投资(即已签合同项目)后续待支付9,201.28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相关合同尾款;尾款支付完毕后,如仍有节余及利息,公司将按募集资金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注销专户。

金利二期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 资额拟投入募 集资金募集资金实施进度-按合同 签订口径金额 项目募集资 金余额(本 金)预计节余或可改变用 途(永久补流)金额 注
   累计后续待支付 金额  
金利二期项目74,840.9173,000.0066,361.909,201.2816,880.167,678.88
(注:1.后续待支付金额按截至2026年5月31日数据统计;2.预计节余金额按募集资金本金统计,不含利息;3.预计节余金额=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后续待支付金额,因部分投入优先使用其他来源专项资金1,040.78万元,导致募集资金已实施金额及预计节余金额加总之和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存在差异。)
(二)技术中心项目
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态势、自身技术积累、项目实施成效及资金使用效率等综合因素,经审慎研究,拟终止实施技术中心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4,939.29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项目募集资金净额(即拟投入募集资金)的71.48%。

1.募投项目实施已取得的成效及终止原因
(1)实施成效
本募投项目原计划围绕汽车轻量化、电驱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方向,规划购置12000T全自动压铸单元、9000T全自动压铸单元等设备,项目总投资20,985.03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0,900万元,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截至目前按合同签订口径已实施6,129.66万元,按资金支付口径已支付2,685.56万元,用于购置9000T全自动压铸单元及4台五轴龙门加工中心,相关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设备经过检测验收达到可使用状态。本项目按计划组建专业技术团队,从材料、装备、产品、工艺模具四个维度开展技术攻关,累计申请专利6项,发表专业论文15篇,部分研发项目获得2025年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内部研发硬件及技术能力已达预设目标。

(2)终止原因
一体化压铸行业正由“外协主导”转向主机厂自制与外协配套双轨并行的新格局,外协企业的发展空间受到挤压,实施主体广州鸿图的现有设备可兼顾生产需求与技术中心项目研发。目前公司已完成核心硬件布局、技术能力沉淀及运营体系升级,基于现有设备投入已达成全部研发目标,并已构建成熟的一体化压铸研发体系与专业团队。因此,继续维持原项目方向已非资金使用的最优路径。经综合评估,为有效利用募集资金,公司拟终止实施本项目。

(3)项目终止后节余的募集资金
公司终止投入实施技术中心项目后,将继续通过现有已购置的设备开展良率提升、节拍优化等精益制造项目;剩余未使用(节余)的14,939.29万元(含实施主体广州鸿图已到账利息)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技术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计划 使用募集 资金原实施主 体已使用 金额新实施主 体已实施 金额已签合 同待支 付金额已向新实 施主体注 资金额尚未向新实 施主体注资 金额募集资 金利息 收入剩余可使用或变更用途的 募集资金 
(A)(B)(C)///(D)本金 (A-B-C)含利息 (A-B-C+D)
20,9009.756,129.663,453.8512,638.488,251.77178.7014,760.5914,939.29
【注:1.原实施主体为广东鸿图,新实施主体为广州鸿图;2.已实施金额指按合同签订口径金额,待支付金额=新旧实施主体合计已实施金额6,139.41万元-已使用募集资金2,685.56万元;3.截至2026年5月31日,广东鸿图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合计20,900万元,其中在变更实施主体为广州鸿图之前,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9.75万元,剩余金额为20,890.25万元;在实施主体变更为广州鸿图后,广东鸿图以增资方式支付12,638.48万元至新实施主体广州鸿图,广州鸿图通过现金管理实现利息收入金额为178.70万元,剩余8,251.77万元存放在广东鸿图募集资金专户。广州鸿图实际可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1,068.95万元(含广州鸿图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及现金管理获取的利息收入),其已实施募集资金6,129.66万元,剩余可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4,939.29万元。】
技术中心项目终止后,已实施的投资(即已签合同项目)后续待支付3,453.85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广州鸿图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相关合同尾款;尾款支付完毕后,如仍有节余及利息,公司将按募集资金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注销专户。

公司原计划以募集资金向广州鸿图增资的方式投资实施技术中心项目,为确保广州鸿图资本结构稳定、保障其正常经营与偿债能力,经审慎评估,公司将相关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原应履行的对广州鸿图增资的出资义务,剩余尚未向其注资的金额8,251.77万元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广州鸿图注册资本/资本公积不因此发生调整,资本结构维持原既定安排。

(三)已到账利息
公司前期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开展合规存放与现金管理,累计已实现相关收益7,391.04万元。结合公司的经营实际及其他在建项目的资金使用安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鸿图有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到账的利息7,380.7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单位:万元

资金存放及现金管理主体已实现(到账)利息/收益备注
广东鸿图7,202.03拟补流
广州鸿图178.70拟补流
其他实施主体(天津鸿图、武汉鸿图)10.32继续存放
合计7,391.04 
(注:合计数尾数差异系因以“元”为单位计算加总后四舍五入所致)(四)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安排
综上,公司结合其他在建项目和新项目的投资安排及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考虑,拟将金利二期项目预计节余的募集资金本金7,678.88万元、技术中心终止后节余的募集资金本金14,760.59万元及前期已到账的利息收益7,380.73万元,合计29,820.2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存放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金利二期项目节余资金、尚未向技术中心项目实施主体注资的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关资金存放和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合计23,132.6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于技术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广州鸿图募集资金专户的已到账且尚未实施的节余募集资金本金及相关资金存放和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合计6,687.5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广州鸿图的流动资金。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按项目:    
项目名称节余可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金金额拟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金额补流主体备注
金利二期项目7,678.887,678.88广东鸿图 
(结项)    
技术中心项目 (终止)6,508.826,687.52广州鸿图本金及178.70万元利息
 8,251.778,251.77广东鸿图尚未向实施主体注资金额
已到账利息7,391.047,202.03广东鸿图剔除广州鸿图178.70万元 利息,其他实施主体利息 10.32万元继续存放
合计29,830.5129,820.20/ 
按补流主体:    
主体名称金利二期项目 结项节余金额 (本金)技术中心项目 终止节余金额 (本金)已到账 利息合计
广东鸿图7,678.888,251.777,202.0323,132.68
广州鸿图/6,508.82178.706,687.52
按资金类别:    
资金类别金利二期项目 结项节余金额技术中心项目 终止节余金额合计备注
募集资金本金7,678.8814,760.5922,439.47/
利息7,202.03178.707,380.73/
(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依据及用途
1.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事项涉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两类情形。其中,金利二期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拟结项,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属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鉴于该等节余资金金额超过500万元且达到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11条、第6.3.12条的规定,该事项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并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技术中心项目拟终止实施,并将该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属于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18条的规定,该事项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并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时,因公司全部募投项目尚未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23条的规定,因募投项目终止出现节余资金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满足募集资金到账超过一年、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并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金利二期项目结项及技术中心项目终止后,公司将留存足额募集资金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尚未到付款节点的合同尾款;其余在建募投项目已结合项目实施进度及后续资金需求留存相应募集资金,能够保障相关项目按计划推进和实施。本次事项履行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信息披露及股东会审议程序后,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监管要求。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终止投入实施技术中心项目并将相关募投项目节余的29,820.20万元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委托理财、财务性投资、对外财务资助或其他高风险投资。后续公司将依托充裕资金储备,将持续加大镁合金精密成形轻量化技术、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低空经济轻量化结构件和总成等新兴领域的研发投入和产业化技术布局力度,通过公司全链条制造工艺解决方案和规模化制造能力外溢,开拓第二增长曲线。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已投入项目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行业发展变化、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及整体经营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

终止技术中心项目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将相关募投项目结项或终止后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盘活存量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助力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则,规范流动资金使用管理,同时紧跟行业发展趋势,积极挖掘优质投资机会,稳步推进整体经营规划,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五、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保荐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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