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大金重工: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
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5月28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告乃根據香法例第571W章《證券及期貨(穩定價格)規則》第9(2)條作出。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任何人士收購、購買或認購任何證券的邀請或要約。本公告並非招股章程。潛在投資於決定是否投資發售股份前,應閱覽招股章程,以了解下文所述全球發售的詳情。 本公告不得直接或間接於或向美國(括其領土及屬地、美國任何州以及哥倫比亞特區)發佈、刊發、派發。本公告並非且不構成在美國或於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購買或認購發售股份的任何要約或招攬的一部分。發售股份並無亦不會根據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不時修訂)(「美國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或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證券法登記。發售股份不得在美國境內提呈發售、出售、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惟獲豁免遵守美國證券法登記規定並符合任何適用州證券法除外。發售股份不會在美國公開發售。 Dajin Heavy Industry Co., Ltd.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081) 部分行使超額配股權、穩定價格行動及穩定價格期結束
本公司宣佈,招股章程所述超額配股權已由聯席保薦人兼整體協調人(為其本身及代表國際銷商)於2026年7月2日(星期四)部分行使,涉及合共2,325,900股H股(「超額配股股份」),相當於全球發售項下可供認購的發售股份總數約2.33%(經計及發售量調整權獲悉數行使但於任何超額配股權獲行使前)。 超額配股股份將由本公司按每股H股66.40元(不括1.0%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0.00565%香聯交所交易費及0.00015%會財局交易徵費)配發及發行,即全球發售項下每股H股的發售價。超額配股股份將用於促成向同意延遲交付其於全球發售項下認購的相關發售股份的承配人交付部分H股。 上市批准 香聯交所已批准超額配股股份上市及買賣。預期超額配股股份將於2026年7月7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正在香聯交所主板開始上市及買賣。 緊接根據超額配股權獲部分行使而完成發行及配發超額配股股份前及緊隨其後,本公司的股權架構如下: 緊接完成配發及 緊隨完成配發及 發行超額配股股份前 發行超額配股股份後 佔本公司 佔本公司 已發行 已發行 股本總額 股本總額 股份說明 股份數目 概約百分比 股份數目 概約百分比 已發行A股 637,749,349 86.44% 637,749,349 86.17% 根據全球發售發行的H股 100,010,600 13.56% 102,336,500 13.83% 總計 737,759,949 100.0% 740,085,849 100.0% 所得款項用途 本公司將就發行超額配股股份收取額外所得款項淨額約151.3百萬元(經扣除本公司就部分行使超額配股權應付的銷費用及佣金以及其他估計開支後),將由本公司按比例用於招股章程「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所得款項用途」一節所載用途。 穩定價格行動及穩定價格期結束 根據香法例第571W章《證券及期貨(穩定價格)規則》第9(2)條,本公司宣佈,全球發售的穩定價格期已於2026年7月2日(星期四)結束,即遞交香公開發售申請截止日期後第30日。 穩定價格經辦人華泰金融控股(香)有限公司、其聯屬人士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士於穩定價格期內採取的穩定價格行動載列如下: (1) 國際發售中超額分配合共15,001,500股H股,相當於全球發售項下發售的發售股份總數約15%(經計及發售量調整權獲悉數行使但於任何超額配股權獲行使前); 乎58.1元至66.4元(不括經紀佣金、證監會交易徵費、香聯交所交易費及會財局交易徵費),相當於全球發售項下可供認購的發售股份總數約12.67%(經計及發售量調整權獲悉數行使但於任何超額配股權獲行使前)。穩定價格經辦人、其聯屬人士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士於穩定價格期內最後一次在市場上購買H股乃於2026年7月2日(星期四)進行,價格為每股H股63.25元(不括經紀佣金、證監會交易徵費、香聯交所交易費及會財局交易徵費);及 (3) 聯席保薦人兼整體協調人(為其本身及代表國際銷商)於2026年7月2日(星期四)按每股H股66.40元(不括經紀佣金、證監會交易徵費、香聯交所交易費及會財局交易徵費)的價格(即全球發售項下每股H股的發售價)部分行使超額配股權,涉及合共2,325,900股H股,相當於全球發售項下可供認購的發售股份總數約2.33%(經計及發售量調整權獲悉數行使但於任何超額配股權獲行使前),以促成向同意延遲交付其於全球發售項下認購的相關發售股份的承配人交付部分H股。 超額配股權中未獲聯席保薦人兼整體協調人(為其本身及代表國際銷商)行使的部分已於2026年7月2日(星期四)失效。 公眾持股量 緊隨超額配股權獲部分行使及穩定價格期結束後,本公司將繼續遵守上市規則第19A.28B(2)條項下的公眾持股量規定。 承董事會命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主席兼執行董事 金鑫先生 香,2026年7月2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括:(i)執行董事金鑫先生、孫曉樂先生、劉愛花女士、李新先生及姜海濤先生;及(ii)獨立非執行董事蔡萌先生、曲光傑先生、張瑋女士及陸南女士。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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