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国银金租(01606):须予披露交易 - 有关购买经营租赁业务用的信息技术计算机设备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董事會謹此宣佈,本公司作為買方與賣方於2026年7月3日(交易時段後) 訂立產品採購協議,據此,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且買方同意購買採購 標的,總代價為不超過人民幣4,000,000,000元。 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章,由於產品採購協議下之交易的最高適用百分 比率高於5%但低於25%,因此,該交易構成本公司一項須予披露交易, 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項下有關申報及公告規定,但豁免遵守通函 及股東批准的規定。產品採購協議 董事會謹此宣佈,本公司作為買方與賣方於2026年7月3日(交易時段後)訂立產品採購協議,據此,賣方同意向買方出售且買方同意購買採購標的,總代價為不超過人民幣4,000,000,000元。 日期 2026年7月3日 訂約方 買方: 本公司 賣方: 上海域允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經作出所有合理查詢後,就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賣方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以外的獨立第三方。 採購標的 採購標的為信息技術計算機設備。採購標的的總價值乃依據採購標的的市場價格,並經本公司內部評估流程後確定為合計為不超過人民幣4,000,000,000元。賣方不單獨核算採購標的的稅前及稅後利潤。 代價、資金來源、交付條款及採購標的的用途 買方同意以不超過人民幣4,000,000,000元的代價向賣方購買採購標的。該代價將以本公司的自有資金及╱或商業銀行貸款向賣方支付。 產品採購協議的條款(括採購代價)乃由買方與賣方參考採購標的的總價值、現行商業慣例以及交易對手之財務狀況,並經公平磋商後釐定。 產品採購協議項下交易完成後,本公司將作為出租人與第三方承租人另行簽訂經?租賃合同,將採購標的以經?租賃模式出租給第三方承租人。 產品採購協議乃由本公司於一般及日常業務過程中訂立。訂立產品採購協議有利於充分發揮各方優勢,有益於增加本公司在計算機設備經?租賃市場的份額,符合本公司業務發展戰略。 董事認為,產品採購協議的條款屬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東的整體利益。 訂約方的資料 有關本公司的資料 本公司於1984年在中國成立,並於2015年9月28日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業務括為飛機、船舶、能源、高端裝備、普惠金融等領域的優質客戶提供綜合性的租賃服務。 有關賣方的資料 賣方為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主要從事計算機軟硬件銷售等業務。 上市規則的涵義 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章,由於產品採購協議下之交易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高於5%但低於25%,因此,該交易構成本公司一項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章項下有關申報及公告規定,但豁免遵守通函及股東批准的規定。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或「買方」 指 國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於1984年在中國成立,並於2015年9月28日改制為股份有限公 司,其H股在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為1606 「香」 指 中國香特別行政區 「上市規則」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產品採購協議」 指 本公司與賣方於2026年7月3日就採購標的訂 立之產品採購協議 「採購標的」 指 產品採購協議項下的信息技術計算機設備, 主要用於大規模數據處理、雲計算等需要高 性能計算的任務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賣方」 指 上海域允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其最終實益擁 有人為華勤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上海 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碼為603296, 以及於聯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為3296 「聯交所」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國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公司秘書 劉毅 中國深圳 2026年7月3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馬紅女士;非執行董事為張克升先生及張傳紅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劉民先生、王貴國先生及劉思芹女士。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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