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57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6年05月06日 21:10:44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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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7 顺丰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顺丰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6年3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原方案的调整及变更。

变更后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1
币6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止2
(即2027年3月29日),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进展
公司自2025年9月3日起开始实施回购。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96,287,083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698,743,795.69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91%,平均成交价为人民币38.41元/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2.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6.05元/股)。

截至2026年5月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1
因公司实施A股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9月16日起调整为人民币59.10元/股。

2
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购公司A股股份104,368,189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998,736,672.94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7%,平均成交价为人民币38.31元/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2.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6.05元/股)。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集合竞价;(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4 2025 4 29 2025
、关于回购事项具体内容及历史进展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
年9月4日、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日、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12日、2026年1月5日、2026年2月3日、2026
年2月4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31日及2026年4月1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A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山东威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东威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01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相关回购筹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前述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鸿合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鸿合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5)。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1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34%,最高成交价为26.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533,47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丽尚国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丽尚国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方案,共计回购公司股份7,278,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回购均价4.2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3,107.3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披媒体上刊登的《丽尚国潮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披露了《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自前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7,278,466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6%)。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东身份□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18,672,913股
持股比例2.4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8,672,913股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票包括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的7,278,466股,及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所回购的11,394,447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6年1月17日
减持数量0股
减持期间2026年2月9日~2026年4月30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0股
减持价格区间0~0元/股
减持总金额0元
减持比例0%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96%
当前持股数量18,672,913股
当前持股比例2.45%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2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减持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减持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按照规定,下列期间不得减持已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于前述的要求和规定以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照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若出现前述情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存在出售数量、出售时间、出售价格的不确定性。

□是√否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国泰环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泰环保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回购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7.23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0)及《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0,1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001%,最高成交价为44.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609.55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国瓷材料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瓷材料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30元/股(含)调整为4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3月3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26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276%,最高成交价为31.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91,619.2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云意电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云意电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本次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163,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3%,最高成交价为14.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0,594,816.50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领益智造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领益智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10元/股(含本数)。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6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二、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2,19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最高成交价为14.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68元/股,成交金额为311,132,511.5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回购报告书》;
(二)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均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价格上限,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金额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资金总额上限;(三)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通达动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通达动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15 /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2025-002 2025-004
告编号: )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基于上述回购股份价格调整原则,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5.00元/股(含)调整为14.9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026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14.92元/股(含)调整为27.10元/股(含),并同时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调整至2027年4月8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2%,最高成交价为19.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5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1,719,81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立讯精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立讯精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5 12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讯精密”)于 年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6.96元/股,回购期限自12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内进行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9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86.9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6.6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2月12日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 4 30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9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最高成交价50.91元/股,最低成交价50.14元/股,成交总金额499,946,537.8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回购价格未超过86.6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东南网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南网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9.32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4月30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296,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15,522,013股)的比例为1.55%;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7.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6.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9,695,13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力盛体育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力盛体育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含)。若以回购金额上限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35.2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44%;若以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7.6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2%。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并于2025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1,828,500 1.1155% 16.4000 /
购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最高成交价为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12.30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3,935,11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得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公司已于2026年4月7日至4月29日期间暂停实施股份回购,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杉杉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杉杉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合计53,483,80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38%。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回购股份方案,前述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经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前期已回购股份不超过22,494,12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公司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减持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披露的《关于已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共减持已回购股份数量为17,03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成交总额约25,517.47万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等),成交均价约14.98元/股。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2026年4月,公司未实施减持。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共减持已回购股份数量为17,03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6%,成交总额约25,517.47万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等),成交均价约14.98元/股。本次减持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84,183,6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

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101,219,494股
持股比例4.5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注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1,219,494股
注:其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53,483,803股;为用于股权激励而回购47,735,691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6年1月28日
减持数量17,035,8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2月26日~2026年4月30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17,035,800股
减持价格区间14.84~15.13元/股
减持总金额255,174,676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等)
减持比例0.76%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
当前持股数量84,183,694股
当前持股比例3.74%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视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择机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最终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7 豪威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豪威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4/4,由公司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4月3日~2026年7月2日
预计回购金额80,000万元~10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081,6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7%
累计已回购金额196,263,845.16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90.59元/股~98.8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3日,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2026-029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2,08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98.80元/股、最低价为人民90.59 / 196,263,845.16
币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7 ——
管指引第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2 汇通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汇通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2/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2月1日~2026年11月30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71.39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57%
累计已回购金额2,693.2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5.42元/股~38.0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2025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4月,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13,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7%,回购最高成交价为38.00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35.4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2,693.2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2 红塔证券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红塔证券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7/8,由公司董事长景峰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8月4日~2026年8月3日
预计回购金额1亿元~2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355.4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499%
累计已回购金额19,977.85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80元/股~9.07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及2025年8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使用自有资金1亿元(含)至2亿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2.76元/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16日起,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71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2025年8月5日、2025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355.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99%,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9.07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7.8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977.8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2 广誉远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誉远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3/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3月27日~2026年9月26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11.56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43%
累计已回购金额3,637.4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6.68元/股~17.57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6-010号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6-012号公告)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临2026-014号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4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4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1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3%,购买的最高价为17.57元/股、最低价为16.6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6,374,396.66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1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3%,购买的最高价为17.57元/股、最低价为16.6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6,374,396.6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2 东宏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宏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2/25,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2月24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289,1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81%
累计已回购金额29,997,022.0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2.40元/股~13.51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37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东宏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
2026年4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8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51元/股、最低价为12.4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9,997,02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2 龙佰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龙佰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因公司实施了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和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4.8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2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5年7月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643,03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013%,最高成交价为20.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954,184.8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回购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2 兴森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兴森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1.09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016)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2026年4月3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65,2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3%,最高成交价为27.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9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5,313,297.27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65,2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3%,最高成交价为27.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9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5,313,297.2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股份回购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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