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57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6年05月06日 21:10:44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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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 三只松鼠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只松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34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7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27%,最高成交价为19.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9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6,973,56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施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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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它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7 超达装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超达装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超达装备”)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超达装备股票的议案》,同意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上限为65.44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超达装备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7 聚光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聚光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7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已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出具的《交通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500万元的贷款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最高成交价为20.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48元/股,成交总金额106,994,18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7 开立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开立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上限为40.32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2026年4月3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658,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最高成交价为28.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35元/股,成交金额为170,945,668.1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7 德福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福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46元/股(含);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使用的资金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和2026年1月22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年4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747,29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4%,最高成交价为4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5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91,106,767.37元。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7 吉祥航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吉祥航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3/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3月24日~2026年6月23日
预计回购金额25,000万元~5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8,537,204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85%
累计已回购金额220,006,739.93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1.39元/股~12.36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3月24日,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暨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暨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4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6,636,10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184,005,268股)的比例为0.76%,购买的最低价为11.39元/股、最高价为12.3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97,619,523.93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537,20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184,005,268股)的比例为0.85%,购买的最低价为11.39元/股、最高价为12.3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20,006,739.9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7 兖矿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兖矿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6年4月30日,A股回购进展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8/30,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8月29日~2026年8月28日
预计回购金额0.5亿元~1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回购H股股份。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29日,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0.5-1亿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用途为公司股权激励,期限3年,若3年内上述股份未用于股权激励,则予以注销。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回购公司H股股份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4亿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H股股份,每次回购H股价格不高于回购前5个交易日公司H股股票平均收市价的105%。回购期限将在下列较早的期限届满:(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2)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有关回购H股授权之日。回购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股份需在回购后10日内注销。

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A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0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90元/股。

2026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与自筹资金相结合”。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日期为2025年9月16日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A股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以及日期为2026年2月11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增加股份回购资金来源暨收到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回购A股、H股股份。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7 东贝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贝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8/2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4,000万元~8,000万元
回购用途口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口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口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787.36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1.2666%
累计已回购金额5,243.318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85元/股~7.98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3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4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91.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83%,购买的最高价为6.20元/股、最低价为5.8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144.190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6年4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87.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66%,购买的最高价为7.98元/股、最低价为5.8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243.318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7 盛和资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和资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4/9,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4月7日~2027年4月6日
预计回购金额2亿元~4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7日,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期限12 2026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回购股份。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7 和邦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和邦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2024-061)。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披露了《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公司计划自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9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前期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76,630,74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正在推行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数量为88,3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成交均价为3.01元/股,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857,667,072股
持股比例9.7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857,667,072股
注:由于公司“和邦转债”已进入转股期,本公告中涉及的比例计算以公司截至2026年5月5日总股本即8,831,698,228股为基数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回购股份处理的相关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6年1月30日
减持数量88,315,000股
减持期间2026年3月4日~2026年4月30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88,315,000
减持价格区间2.82~3.35元/股
减持总金额265,785,700.04元
减持比例1%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2%
当前持股数量769,352,072股
当前持股比例8.71%
2
(一)本次减持事项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二)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本次减持期间内,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视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7 万东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东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8/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8月22日~2026年8月21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802,7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564%
累计已回购金额29,992,822.08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5.71元/股~17.99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22日,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含)-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东医疗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4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6年4月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802,7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64%,购买的最高价为17.99元/股、最低价为15.7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9,992,822.0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7 元力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元力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
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25日、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4日、2026年3
月24日、2026年4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
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票的公告》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4
月30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
为2,621,300股,累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2%,最高成交价为17.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4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1,995,431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7 三诺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诺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6 3 27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25.00 /
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2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7 达刚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达刚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3)、《达刚控股: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

2026年3月27日,公司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同意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贷款额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1
资风险。


【17:07 兆讯传媒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兆讯传媒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5年6月18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4.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4.7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589,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最高成交价格为12.14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0.2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4,999,583.1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1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7 ST能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能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0元/股(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7月19日至2026年7月18日),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80)。

依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6,218,100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2,475,626,790股)的3.08%,最高成交价为4.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998.2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2026年4月累计回购成交金额为11,999.6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7 光启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光启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4.54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1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6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回购的最高成45.82 / 37.91 /
交价为人民币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8,764,88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74.54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7 宁波华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宁波华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概述
1、2024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2月4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0.16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6)。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16日起由不超过20.1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9.6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9.6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1.42元/股(含),同时对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6年6月3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6年6月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2、2026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1,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8.8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6)。

二、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2024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2024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4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79%,最高成交价为3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4,918,67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51.42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2026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截至2026年4月30日,该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通过2026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866,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666%,最高成交价为28.07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7,998,163.20元(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48.88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股份将在依法履行程序后予以注销。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17:07 中宠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宠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A 78.00 /
普通股(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元股(含),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股份回购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除此之外,原回购方案中的其他内容均未做变更。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股份回购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前述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7 泰山石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泰山石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
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5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99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5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24日
起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84元/股,回购股份方案其他事项不变,具
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8日、2025年12月17日在《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25)、《关于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8)。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实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3,341,400股,占公司于本公告日总
股本的0.69%,最高成交价为8.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9元/股,
回购均价为7.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310,713元(不含交易费
用)。前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
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
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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