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3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6年06月02日 10:10:1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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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优宁维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优宁维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本数,下同),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8日、2026年5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于2026年6月1日实施完毕,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4.41元/股,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公司暂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有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维海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维海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0,000股,占当前总股本的0.05%,最高成交价为23.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1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82,15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8.33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超达装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超达装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超达装备”)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超达装备股票的议案》,同意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上限为65.44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超达装备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三只松鼠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只松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34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7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27%,最高成交价为19.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9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6,973,56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施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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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它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润和软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润和软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润和软件”)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部分已回购的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已回购股份数量为不超过4,879,733股,占总股本的0.6127%(即不超过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即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9月2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的三年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截至2024年5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879,7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38%,最高成交价为23.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2,062,888.3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已回购股份的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将持续关注已回购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安利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安利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53,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5%,最高成交价为14.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7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4,978,232.8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卫宁健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卫宁健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13.1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6-06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
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新开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开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 ” 2026 4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27.23 /
具体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上限为 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2026年5月29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11,934,600 2.47%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最高成交价
为20.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872.6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宋城演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宋城演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上限为12.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2026年5月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3,988,0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29%。最高成交价为9.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9,982,661.1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汇川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汇川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84.5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及2026年5月27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14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2%,最高成交价为7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4.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1,380,767.47元。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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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聚光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聚光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7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已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出具的《交通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500万元的贷款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最高成交价为20.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48元/股,成交总金额106,994,18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龙磁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龙磁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徽龙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2月2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之回购股份的用途约定,同意公司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实施期限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6年4月14日-2026年10月13日,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窗口期除外),减持数量不超过1,805,2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05,27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20,139,000股的1.5027%,最高成交价为23.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9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987,994.5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1,09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9141%,成交金额138,379,047.2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低价为112.79元/股,成交最高价为156.50元/股,成交均价为126.95元/股。符合公司既定的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09 初灵信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初灵信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和2024年3月4日《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5月27日期间已回购的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591,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公司出售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024年5月27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91,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743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截至上月末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9日,公司尚未减持上述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减持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博亚精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博亚精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汉朔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汉朔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预计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4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及2025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3)。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84.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83.9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5月29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8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067%,最高成交价为67.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300.1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适时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科思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科思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
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9.4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
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60,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最高成交价为13.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56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9,958,36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
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稳健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稳健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6年5月14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7.7元/股(含)。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为响应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19,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50%,最高成交价为30.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53元/股,成交金额为29,996,700.4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明阳电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明阳电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16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5月30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18.16元/股(含)调整为18.03元/股(含)。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18.03元/股(含)调整为41.55元/股(含),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6年11月12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5年5月14日至2026年11月12日。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7日、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2)、《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回购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国瓷材料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瓷材料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30元/股(含)调整为4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3月3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26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276%,最高成交价为31.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91,619.2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ST天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天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16元/股。按照公司回购金额的区间和回购股价的上限测算,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不高于6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不低于31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2026年4月30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2026年5月12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3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2026年5月29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总数达到总股本2%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实施了首次回购,截至2026年5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508,742股,占公司总股本305,049,969股的2.13%,最高成交价为8.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44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335,849.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成交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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