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07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5:59 品茗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品茗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53.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1/2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及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未回购股份。 2026年6月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8,842,300股的比例为0.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0.00元/股,最低价为78.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62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公牛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公牛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未来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62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国脉文化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脉文化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5月12日和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6.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即2025年6月27日至2026年6月26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披露的《新国脉数字文化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2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 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5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858,300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997,162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2,871,5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09%,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3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 为人民币34,990,62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前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回购方案的变更或终止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创新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创新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创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和2026年5月19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根据本次回购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途为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最终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6年5月18日至2027年5月17日。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58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预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1 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按照上述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197,568股至30,395,136股,占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本次回购预案时总股本的0.41%至0.8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2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股份,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三、回购方案的变更或终止 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福达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福达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5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71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5%。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以上回购股份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的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福达股份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9日~2026年6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股份不超过6,45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减持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是□否 (二)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公告。本减持计划公告时,公司尚未筹划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且本次减持计划完全系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等有关规定进行出售,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无关联性。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前述的要求和规定以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照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若出现前述情形,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存在出售数量、出售时间、出售价格的不确定性。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二)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5:59 天味食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味食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不低于100万股且不超过200万股,预计回购金额为1,600万元至3,200万元,回购期限自2026年3月12日起至2027年3月11日止,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5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328,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1247%,成交最高价为12.67元/股、最低价为11.8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096,88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爱玛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爱玛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未来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爱玛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8)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9 纵横通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纵横通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前述回购股份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并应在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 ?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6 2 14 www.sse.com.cn 年 月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了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不超过4,500,000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95%),所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出售已回购股份。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基本情况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出售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是□否 (三)在出售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出售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 本次出售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4 长安汽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安汽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2026年3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份、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回购A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16元/股。公司本次回购B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B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6.17港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5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4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2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实施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6,864,7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7803%,具体情况如下:回购A股股份57,477,26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7982%。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0.3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611,669.38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B股股份49,387,49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82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4.03港币/股,最低成交价为3.33港币/股,成交总金额为183,293,670.45港币(不1 含交易费用),折合人民币159,518,648.46元(按2026年5月29日港币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87029折算)。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优宁维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优宁维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本数,下同),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8日、2026年5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于2026年6月1日实施完毕,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4.41元/股,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公司暂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有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维海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维海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0,000股,占当前总股本的0.05%,最高成交价为23.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1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82,15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8.33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超达装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超达装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超达装备”)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超达装备股票的议案》,同意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上限为65.44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超达装备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三只松鼠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只松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34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7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27%,最高成交价为19.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9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6,973,56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施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1 二、其它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润和软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润和软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润和软件”)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部分已回购的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已回购股份数量为不超过4,879,733股,占总股本的0.6127%(即不超过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即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9月2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2月27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的三年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截至2024年5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879,7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38%,最高成交价为23.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2,062,888.3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已回购股份的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将持续关注已回购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安利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安利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53,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5%,最高成交价为14.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7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4,978,232.8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卫宁健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卫宁健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4月21日、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13.1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6-06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 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新开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开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 ” 2026 4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27.23 / 具体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上限为 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2026年5月29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11,934,600 2.47%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最高成交价 为20.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872.6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宋城演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宋城演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上限为12.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2026年5月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3,988,0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29%。最高成交价为9.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9,982,661.1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汇川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汇川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84.5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及2026年5月27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14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2%,最高成交价为7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4.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1,380,767.47元。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9 聚光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聚光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7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已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出具的《交通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500万元的贷款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最高成交价为20.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48元/股,成交总金额106,994,18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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