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07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0:04 浩物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浩物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4 23 月 日分别召开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61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的《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7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号),2026年4月24日披露的《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2号)。 2026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股份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4 重药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重药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406,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915%;最高成交价为5.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80,998,765.9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4 仙琚制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仙琚制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45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全部以最高价13.45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95万股且不超过1,11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0%-1.13%,具体回购股份金额及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应当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3.45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13.2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尚在办理回购相关手续,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按照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回购股份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4 银轮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银轮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普通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10,000 68.00 /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 4 29 2026 5 12 http://www. 年月 日、 年月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因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5月22日起从68.00元/股调整为67.8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851,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005%。最高成交价59.19/股,最低成交价48.18元/股,成交总金额45,371,468.85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资金来源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的内容与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0:04 张裕A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张裕A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 根据上述B股回购方案,公司将结合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在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0.674亿—1亿元,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港币11.49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条件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回购,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拟回购股份数量为不低于1000万股,不超过1500万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和2026年5月23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临07)、《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公告编号:2026-临011)和《二○二五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临16)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 三、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未违反下列进行回购股份的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本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4 ST能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能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0元/股(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7月19日至2026年7月18日),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80)。 依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1,782,100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2,475,626,790股)的3.30%,最高成交价为4.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7,363.4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1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4 中宠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宠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A 78.00 / 普通股(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元股(含),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回购数量及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股份回购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变更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除此之外,原回购方案中的其他内容均未做变更。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股份回购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39,300 0.01% 29.27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最高成交价为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8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139,791元(不含交易费用)。 前述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4 新朋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朋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2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一、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在回购期限内按董事会审批的回购方案择机实施回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0:04 京基智农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京基智农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258,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6%,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9.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44,375,785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4 长高电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高电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8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6.41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3)。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自2025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2026年5月29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16.41元/股调整为16.3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36)。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前述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4 龙佰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龙佰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因公司实施了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和2025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4.8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4.2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5年7月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703,20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524%,最高成交价为20.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3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99,922,453.9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回购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4 金域医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域医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4月10日,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35.0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5)。 2026年4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回购股份方案资金来源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在考虑公司现有货币资金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的情况下,公司将2026年回购股份方案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回购股份方案资金来源暨收到融资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5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48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购买的最高价为28.60元/股,最低价为25.33元/股,支付的金额为65,762,127元。截至2026年5月31日,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65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购买的最高价为28.79元/股,最低价为25.3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25,532,122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4 中远海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远海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了《中远海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暨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数量4,000万股-8,0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 2026年5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867.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57%,购买的最高价为2.73元/股、最低价为2.5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334.1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4,155.6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49%,购买的最高价为3.04元/股、最低价为2.4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1,146.9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4 西藏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西藏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7,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30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2025-04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5-04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5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截至2026年5月月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00,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购买的最高价为45.98元/股,最低价为42.6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77,595,651.4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4 晨光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晨光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5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1、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2、2026年6月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最高成交价为23.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95.0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4 济川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济川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9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5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 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93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购买的最高价为27.49元/股、最低价为25.9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000,95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4 东贝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贝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3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5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4.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65%,购买的最高价为5.90元/股、最低价为5.8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499.960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6年5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72.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031%,购买的最高价为7.98元/股、最低价为5.8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743.279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4 万东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东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8月22日,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含)-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东医疗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5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6年5月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802,7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64%,购买的最高价为17.99元/股、最低价为15.7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9,992,822.0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4 艾迪精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艾迪精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27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和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和《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2026年5月,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30.45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92元/股、最低价为22.0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31.99万元(含交易费用)。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11.75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92元/股、最低价为22.0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5.02万元(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04 林洋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林洋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8.7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6-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5月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557.24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比例为1.25%,成交的最高价为6.57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5.8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5,922.6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第四期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7 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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