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07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09:59 航宇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航宇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持有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23日至 2024年 5月 22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52,78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4日披露的《航宇科技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航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拟自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6年8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752,785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9%。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已回购股份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成交均价77.00元/股,成交金额15,400元(不含印花1 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6,033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07%,成交均价75.09元/股,成交金额9,463,858.8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1、根据回购股份处理的相关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计入资本公积,有助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 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规定及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09:59 安凯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安凯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7.20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06)及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40,06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75元/股,最低价为10.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187,271.2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59 纳芯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纳芯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5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255,642股,占公司总股本162,623,433股的比例为0.7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5.39元/股,最低价为148.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8.0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59 博拓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博拓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2026年6月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32,789股,占公司总股本149,333,334股的比例为0.289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8.00元/股,最低价为37.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429,668.22元(含交易佣金及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59 华海清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海清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3.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9日和2025年9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5)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41,120股,占公司总股本353,651,991股的比例为0.124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6.96元/股,最低价为127.3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224,451.49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59 上海谊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上海谊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为维护公司价值与股东权益,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2024年12月25日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74,307股(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50))。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出售,并在前述公告披露后的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出售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披露出售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6年1月22日—2026年7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274,30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2%)。出售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进一步支持研发项目及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根据规定,公司需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累计共出售股份288,912股,详情如下:1 一、出售主体出售前基本情况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出售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是□否 (三)在出售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计划符合公司既定的出售计划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出售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进一步支持研发项目及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按照上述计划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09:59 微芯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微芯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3月9日,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股份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8.69元/股(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21)、《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5月31日,本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82,831股,占公司总股本442,941,287股的比例为0.11%,回购成交最高价为31.11元/股,最低价为28.3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98,723.5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59 灿瑞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灿瑞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4月15日,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9.15元/股(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1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5月,公司尚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尚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59 东鹏饮料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鹏饮料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部分A股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不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8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鉴于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自2026年5月18日起,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4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8.8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9)和《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5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6,094,651股,已回购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456%,成交最高价为153.97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37.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88,735,233.3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59 联影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联影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联影医疗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联影医疗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350,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购买的最高价为111.50元/股,最低价为109.1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48,981,601.9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59 中无人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无人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0.52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后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0),2025年6月27日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2025年7月5日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202,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2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2元/股,最低价为43.1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98.05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59 威迈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威迈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3日、2026年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47,7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7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3.20元/股,最低价为27.0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24.3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安排。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59 珀莱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珀莱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8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24,48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3.00元/股,最低价为57.2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8,795,293.9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59 豫园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豫园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6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细情况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9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现将本次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5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77097%,购买的最高价为4.96元/股、最低价为4.53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4,295,936.77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4,299,8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881471%,购买的最高价为5.44元/股、最低价为4.5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73,731,961.6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本次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59 吉祥航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吉祥航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3月24日,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暨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披露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暨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5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3,013,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184,005,268股)的比例为0.60%,购买的最低价为10.73元/股、最高价为11.82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46,690,506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1,550,60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184,005,268股)的比例为1.44%,购买的最低价为 10.73元/股、最高价为 12.3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66,697,245.9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59 玲珑轮胎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玲珑轮胎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2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开立完毕,故尚未实施回购。 三、回购方案的变更或终止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59 航材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航材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0日及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及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8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35,875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4%,回购成交最低价格为57.15元/股,成交最高价格为67.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677.01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59 赛分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赛分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3月30日,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并出售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8元/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的,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5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278股,占公司总股本416,464,084股的比例为0.002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10元/股,最低价为19.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056.6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89,358股,占公司总股本416,464,084股的比例为0.4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46元/股,最低价为19.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138,148.8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59 丛麟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丛麟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8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丛麟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5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018,186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98元/股,最低价为24.1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4,997,585.4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59 高凌信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高凌信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400万元至3,000万元自有资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每股52.36元/股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