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5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天臣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使用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480万元。 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2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8)。 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2 韵达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韵达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 ” 2026 4 23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32元/股。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252.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最高成交价为8.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79元/股,成交总额为1996.7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10.32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0:22 藏格矿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藏格矿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以2亿元(含)—4亿元(含)自有资金,以回购价格不超过85.38元/股(含)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因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不超过85.3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83.8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2)、《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53,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81.3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3.6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651,694.0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价格上限,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7 ST天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天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16元/股。按照公司回购金额的区间和回购股价的上限测算,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不高于6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不低于31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2026年4月30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实施了首次回购,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9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305,049,969股的0.16%,最高成交价为8.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26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47,62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成交明细。 【20:07 百甲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百甲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2023年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2023年已回购的股份920,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1%),出售期间为出售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出售2023年已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股份的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之承诺,公司于2023年先后实施了两次股份回购,共计回购公司股份920,876股。 第一次股份回购。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4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于2023年7月25日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00,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94.83%,最高成交价为3.4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028,640.75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79.7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 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第二次股份回购。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于2023年11月28日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2.67%,最高成交价为 3.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1,50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2.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116)。 二、出售已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成交总额为140,000.00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成交价为7.00元/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继续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42 天虹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虹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亿元(含)且不超过2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7.5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7月19日、7月2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40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13%;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5.69元/股,最低成交价5.1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8,011,828.9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1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42 渤海租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渤海租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累计回购股份达到公司总股本1%的情况 截至2026年4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6,376,460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占公司总股本的1.07%),回购最高成交价为4.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4,753,792.40元(不含交易费用)。 2.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6,376,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回购最高成交价为4.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4,753,792.4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⑴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⑵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⑴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⑵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⑶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42 泰达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泰达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股份”或“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4日和7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至7,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5.89元/股,回购的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和2025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7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2,317,08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35%,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4.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2,192,688.8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5.8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42 灿瑞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灿瑞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4月15日,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9.15元/股(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1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4月,公司尚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尚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42 万润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润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55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万润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和《万润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3)。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有关规定,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16.55元/股(含本数)调整为16.45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6日(除息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的《万润股份: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059,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22,959,225股的0.7648%,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6.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31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100,082,059.0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16.4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22 澜起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澜起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于2025年9月19日实施完毕,共计回购公司股份233.90万股,回购资金总额约为20,048.60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一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一、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票。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1 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且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后开始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以下简称“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 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22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11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7.8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7.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4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166.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购买的最高价为147.88元/股,最低价为115.00元/股,支付的金额总额约为人民币22,023.74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2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7 汉朔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汉朔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预计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4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及2025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75%,最高成交价为67.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176.4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适时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7 东鹏饮料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鹏饮料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部分A股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不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8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及2026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7 四川长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四川长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分别于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收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95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7月18日(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生效。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9日、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11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临2025-049号)、《四川长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5-054号)及《四川长虹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临2025-056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4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4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为750,00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0162%,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8.78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8.4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6,436,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9,596,70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4245%,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0.01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8.4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728,54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2 新点软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点软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2026年4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22)、《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4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53,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购买的最高价为22.42元/股、最低价为21.33元/股,支付的金额为9,999,404.6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3,340股,占公司总股本321,981,975股的比例为0.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42元/股,最低价为21.3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404.6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2 中无人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无人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0.52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后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0),2025年6月27日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2025年7月5日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87,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9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2元/股,最低价为44.9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1.9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2 禾迈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禾迈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4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4,073,545股的比例为0.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8.92元/股,最低价为93.6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358,244.7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2 赛诺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赛诺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医疗”或“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2026年3月13日分别召开赛诺医疗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赛诺医疗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工作。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深天马A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深天马A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 月15日和2025年7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2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43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 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以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7月3日、 2025年7月1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 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9,435,56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908%,最高成交价为10.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8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80,453,13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7 顺丰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顺丰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1期A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6年3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原方案的调整及变更。 变更后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1 币6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延长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止2 (即2027年3月29日),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进展 公司自2025年9月3日起开始实施回购。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96,287,083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698,743,795.69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91%,平均成交价为人民币38.41元/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2.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6.05元/股)。 截至2026年5月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1 因公司实施A股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9月16日起调整为人民币59.10元/股。 2 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购公司A股股份104,368,189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998,736,672.94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7%,平均成交价为人民币38.31元/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2.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6.05元/股)。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集合竞价;(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4 2025 4 29 2025 、关于回购事项具体内容及历史进展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 年9月4日、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日、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12日、2026年1月5日、2026年2月3日、2026 年2月4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31日及2026年4月1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A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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